中华民族历史篇章:毛令年解放军进军西藏,收回国土

来源: 5543 2013-05-20 08:39:5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324 bytes)
中华民族历史篇章:毛令年解放军进军西藏,收回国土(

1950年10月6日,昌都战役打响。北线右路部队千里大迂回,配合主攻部队,歼灭藏军主力。24日,昌都战役胜利结束,打开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大门。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和谈代表团在京达成《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实现了西藏和平解放。

  “如果山中没有雪峰,哪里会有雪水流下;如果雪水未聚集成湖,用什么去浇灌庄稼。”西藏军区参谋长张斌吟诵着冰峰雪域间流传的古老民歌说,如果没有解放军的伟大进军,就没有西藏的和平解放。

  历史留下这样的审辩与逻辑——讲述和平,总要先回忆战争。

  中共中央关于解放西藏的决策

  早在1949年2月4日,毛泽东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与来访的苏联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谈话时就指出:中国“大陆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西藏问题也并不难解决,只是不能太快,不能过于鲁莽,因为:(一)交通困难,大军不便行动,给养供应麻烦也较多;(二)民族问题,尤其是受宗教控制的地区,解决它更需要时间,须要稳步前进,不应操之过急。”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中共中央对解决西藏问题的考虑和筹划也逐渐明晰具体。8月6 日,毛泽东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指出:“班禅现到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 月13日,毛泽东关于西南、西北作战部署的电报中,正式明确“经营云、贵、川、康及西藏的总兵力为二野全军及十八兵团,共约六十万人。西南局的分工是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分任第一第二第三书记,贺为(西南)军区司令员,邓为政治委员,刘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任(后正式名称为主席)。”

  由于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在10月底前全部解放,战争已经结束,而解放西南的战役正在激烈地进行中,加上从青海去西藏的道路比较平坦,班禅行辕又在青海等原因,毛泽东考虑改由西北局为主担负解放西藏的任务。11月23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指出:“西藏问题的解决应争取于明年秋季或冬季完成之。就现在情况看来,应责成西北局担负主要的责任,西南局则担任第二位的责任。因为西北结束战争较西南为早,由青海去西藏的道路据有些人说平坦好走,班禅及其一群又在青海。解决西藏问题不出兵是不可能的,出兵当然不只有西北一路,还要有西南一路。故西南局在川康平定后,即应着手经营西藏。”

  彭德怀接到毛泽东11月23日的电报后,即派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部长范明对西藏情况和入藏路线进行调查。一月之后,范明交出一份调查报告。彭德怀据此于12月30日报告中央并毛主席:据调查由青海、新疆入藏困难甚大,难以克服。由打箭炉分两路:一路经理塘,科麦。一路经甘孜,昌都。两路入藏,较青、新二路为易。如入藏任务归西北,须在和田、于田、玉树屯垦囤粮,修筑道路,完成入藏准备需要两年。且由南疆入后藏,及由大河坝入前藏,二路每年只有四个月(五月中旬至九月中旬)可通行,其余八个月,因大雪封山,不能行动。另兰州、西宁两处,现有约三百人的藏民训练班,如入藏归西南军区担任,藏民训练班将来可能争取部分送二野随军入藏。

  毛泽东收到彭德怀的电报后,当即于1950年1月2日由莫斯科致电中共中央、彭德怀并转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将进军西藏的任务赋予西南局。电报内容如下:“(一)德怀同志十二月三十日关于西藏情况及入藏路线的电报业已收到阅悉。此电请中央转发刘、邓、贺三同志研究。(二)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由青海及新疆向西藏进军,既有很大困难,则向西藏进军及经营西藏的任务应确定由西南局担负。(三)既然由西北入藏每年只有五月中旬至九月中旬共四个月时间可以通行,其余八个月大雪封路不能通行,则由西康入藏之时间恐亦相同。而如果今年五月中旬至九月中旬不向西藏进军,则须推迟至一九五一年才能进军。我意如果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应当争取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向西藏进军,于十月以前占领全藏。为此,建议:〈甲〉请刘、邓、贺三同志于最近期内(例如一月中旬)会商一次,决定入藏的部队及领导经营西藏的负责干部等项问题,并立即开始布置一切;〈乙〉迅即占领打箭炉,以此为基地筹划入藏事宜;〈丙〉由现在(一月上旬)至五月中旬以前共三个半月内,被指定入藏的军队,应争取由打箭炉分两路,推进至西康、西藏的接境地区,修好汽车路或大车路,准备于五月中旬开始入藏;〈丁〉收集藏民,训练干部;〈戊〉闻西藏只有六千军队,而且是分散的,似乎不需要我在上次电报中提议的三个军,而只需要一个充足的军或四个师共约四万人左右的兵力,即已够用,惟需加以特殊政治训练,配备精良武器;〈己〉入藏军队可定为三年一换,以励士气。(四)进军及经营西藏是我党光荣而艰苦的任务。西南刚才占领,西南局诸同志工作极忙,现又给以入藏任务,但因任务重要,且有时间性,故作如上建议。这些建议是否可行,请西南局筹划电复为盼。”

  十八军担任进军西藏任务

  刘伯承、邓小平看到毛泽东1950年1月2日来自远方的电报后,对毛主席解放西藏的迫切心情和决策意图心领神会,立即缜密研究了贯彻执行这一重要指示的意见,并于1月7日上报毛主席、党中央,同时发给当时尚在成都的贺龙。电报内容如下:

  “一、毛主席及德怀同志关于西藏问题的两电均收到。经我们考虑后,完全同意于今年即九月占领全藏。根据敌情,尤其交通经济条件说来,在兵力派遣上先以一个军去,惟在开辟时,则准备以另一个师给予加强之。在康藏两侧之新青两省及云南邻界,各驻防兄弟部队如可能时予以协助。

  二、拟定以二野之十八军担任入藏任务,以张国华为统一领导的核心,已指令该军集结整训,并召张及各师干部速来重庆受领任务,解决进军西藏中的运输诸问题。

  三、拟请由十八兵团在经营西康之部队中指定一个师随同十八军先期进入西康之西部。如需要时,则由张国华统一指挥参加藏东作战,任务完成后,随即归还西康。”

  决定由哪个部队担任进军西藏任务,西南局是经过周密考虑的。到底由哪个部队进军西藏好,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副政委)、李达(参谋长)诸首长曾进行过多次研究。当时,着重考虑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从哪个方向进去?从地理上看,西北进藏道路比较方便,历史上军队也多从这个方向进藏,但物资支援有困难;另一个方向是从西南进藏,物资支援比西北好,道路艰险,也可以走。清末赵尔丰经营川边,钟颖率川军进驻拉萨,都是从西南进去的。所以,从西南进军虽有很多困难,但是可行的。第二是选择哪个部队担任这一重大任务?经过反复研究,刘伯承、邓小平同时想到了十八军。认为十八军军长张国华比较年轻,既当过军事指挥员,又做过政治工作和地方工作。在解放战争时期,屡挫数倍强敌之进攻,开辟和巩固了豫皖苏解放区,对转入战略反攻和实施淮海决战起了重要作用。故决定由张国华率部队进军西藏是适当的。在部队组成上,考虑各部队都已进到指定位置,正在“安家”,是从各兵团抽调三个师组建进藏部队,还是十八军全军执行进藏任务?西南局决策层认为:进军西藏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前者不利于统一指挥;特别是在进藏初期部队要起军政府的作用,要建党建政,要开展地方工作,要搞生产建设。十八军这支部队英勇善战,作风顽强,在军、师领导层中,有一大批老红军、老八路、老新四军干部,能够承担起这一重大任务。这样,进军西藏这一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最后落在十八军肩上。

  十八军担任进军西藏任务后,第二野战军于1月10日电告第五兵团:十八军直属野司指挥,脱离五兵团建制。

  1月18日,西南局向中央军委报告有关进军西藏的大体安排:

  “十八军经营(西藏)的问题,则是我们当前极大的战略问题,也是该军在思想上一个极大的转折问题,但在我们与其师以上干部说明任务和我们决心全力支援进军的情况下,大家都愉快地接受这一光荣任务。”同日,由邓小平起草了关于进军西藏部署并成立中共西藏党的领导机构向中央的报告,报告中说:“我们近日召集十八军师以上干部来重庆,讲清入藏任务并商谈具体准备,大家对此光荣任务的接受,尚称愉快。我们大体确定于二月底完成准备,三月初出动,三月底主力集结甘孜地区,四月底集结德格地区,五月间占领昌都”,“占领昌都就会震动全藏,促进内部分化”。“再者,关于西藏党的组织,我们拟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军长)、谭冠三(军政委)、王其梅(军副政委)、昌炳桂(副军长)、陈明义(军参谋长)、刘振国(军政治部主任)、天宝(藏族干部、全国政协代表)等七人为委员。张国华任书记,谭冠三任副书记。请予审查批示。”

  中共中央于1月24日复电批示:“同意即成立西藏工作委员会,以张国华为该委员会书记、谭冠三为副书记,再加王其梅、昌炳桂、陈明义、刘振国、天宝为委员。此外请西北局考虑是否还有其他人可以加入此委员会,望西北局提出意见”。

  至此,由第十八军担负进军西藏部队的主力,以张国华为统一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简称西藏工委)的组建,均经中共中央批准,确定了下来。

  2月15日,西南局、西南军区、第二野战军联合发出了《解放西藏进军政治动员令》。 2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宣布正式成立。贺龙任司令员,主管进军西藏工作,邓小平任政治委员。第十八军即直接归军区指挥。

在与西藏当局和平谈判毫无进展时,为了排除阻力,以战求和,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维护祖国统一,解放西藏人民,人民解放军被迫举行昌都战役。

  昌都战役是解放西藏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战,中央、毛泽东和西南局、西南军区都极为重视。当时从中央到十八军主要担心的是粮食问题。1950年2月26日,西南局、西南军区关于要求推迟进军时间,在向中央军委的报告中提出,“十八兵团进驻雅安之两个团,因蓉雅(成都至雅安)交通受阻,食粮尚感不足,而入藏部队(指十八军)所需之大批食粮(这是该军最担心的问题,据张国华同志面谈,只要粮食有保障,其他任何困难都有信心克服)则更无法赶筹。”在6月26日关于推迟昌都战役给军委的报告也是根据“绝难提前抢运最低数量之粮食”而提出的。毛泽东8月23日同意西南军区关于昌都战役实施计划给西南局、西北局的电报中特别询问:“你们一万六千人(指五十二师和军直三个加强营、一个辎重团等部人数)由甘孜向昌都进军,粮食全靠部队携带及牦牛载运……甘孜是否已有这样多的粮食,部队及牦牛是否有这样大的运输力。”8月26日康藏公路通车甘孜,支援司令部准备的物资已开始车运甘孜。十八军制定的昌都战役方案也于9月22日被西南军区批准,但张国华仍不下达具体执行的命令,因他在考虑如何携带和向昌都运输粮食。直至他与其他几位领导同志在甘孜访问土司头人并取得他们出动大批牦牛投入运输的承诺后才下命令。这些,足以证明各级领导对粮食的重视和粮食对作战的关系,以及后勤工作包括藏胞支援的重要性。

  1950年10月6日,昌都战役的序幕拉开后,实施外线远距离大迂回的北线右路部队(一五四团和青海骑兵支队等),在高原上纵横跨三个省区(西康、青海、西藏),14天走了约1500华里,穿过横断山脉,两渡金沙江和澜沧江及许多不知名的山河,在甲藏卡和类乌齐等地打了几仗;因连续行进,许多战马先亡,不少骑兵变成步兵,终于在军、师要求的时间内,赶在藏军西撤之前到达昌都以西称为“五路口”的恩达,艰苦地完成了大迂回包围的任务。然后从西往东堵击由昌都撤出的藏军,胜利地配合主攻部队,将昌都地区的藏军全部、干净、彻底地歼灭。

  迂回部队渡江后,南北两线的几路攻击部队,分别在几个渡口陆续渡过金沙江,迂回部队和跟进的北线左路主攻部队渡江时未遇藏军抵抗,北线左路和南线攻击部队在德格岗托和巴安(现巴塘)西北之宋瓦卡美两个点渡江时遇阻强攻,虽我伤亡较大,但都很快渡江成功。渡江后,北线左路主攻部队在小乌拉等地遇到藏军较强的抵抗,藏军在我强大攻势下被歼灭或弃阵溃逃。

  为了不给藏军喘息机会,各部队忍受着空气稀薄、饥寒、劳累等痛苦,日夜兼程,连续作战,连战皆捷。岗托方向的北线左路攻击部队在追击中,于同普之足雍将大股藏军歼灭。南线之五十三师一五七团,歼藏军近一个甲本(相当小连)。在人民解放军的政治攻势和政策感召下,藏军第九代本主官格桑旺堆于10月11日率部起义,宁静(现芒康)和平解放。云南之一二六团,消灭和驱逐“民兵”、僧兵和一部藏军,占领盐井等地区。一五七团和一二六团随后向西发展,并分别执行拦截藏军之任务。昌都藏军无力抵抗,弃城西撤,北线主攻部队一五六团随之进城(左路部队和一五五团相继跟进),并消灭没有撤走的藏军200余人,昌都从而解放。昌都总管阿沛·阿旺晋美率残部西撤至拉贡附近,当听说解放军已堵住去路后,折回昌都西的朱古寺,与解放军联系后,令藏军2700余人全部放下武器。1950年10月24日,战役全部结束。

  从10月6日至24日,昌都战役历经19天,先后打了20多仗,共歼灭藏军5700余人,计有5个代本全部,3个代本大部。1个代本起义。共俘代本以上高级官员20余名,俘获在藏军中服务的英国人福特、柏尔及印度人2名。可以说,在昌都战役中,藏军主力已被消灭。

  昌都战役不是为战而战,也不是只为消灭藏军和解放昌都而战,仍是为和谈而战,打下和平解放西藏的基础。昌都战役情况传播到西藏各地后,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一片混乱,发生分化,摄政达扎不体面地下台,达赖喇嘛提前亲政。达赖亲政后,即于1951年2月派出西藏地方的全权代表5人前往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进行谈判。其中,首席代表是阿沛·阿旺晋美。

1951年4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代表团成员先后来到北京,参加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4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会见了参加谈判的代表,并宣布了双方全权代表名单:中央人民政府方面指派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并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西藏地方政府方面指派阿沛·

  阿旺晋美、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为全权代表,并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

  达赖集团在境外经常歪曲“十七条协议”签订的经过。“西藏流亡政府”2001年5月22日发表声明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是西藏历史的一大悲剧”,“是非法的、无效的”。还说:“中国代表自始至终对西藏代表以歧视、欺凌和强制威胁等方式施加压力,将他们的意志强加给西藏人。”“西藏代表完全失去自由,是被迫签字。”

  说这些话的人都没有参加过签订“十七条协议”的谈判。如今唯一健在的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忆当年谈判的过程时说:“我们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认真、亲切地谈判。”“经过反复磋商,根据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贯方针和西藏的特殊情况,正确地解决了各项复杂的问题。”

  时任僧官代表的土丹旦达在1982年《西藏文史资料选辑》上也撰文回忆道:“先是我们西藏代表接受了中央提出的十条,接着我们也提出了九条建议,中央也对正确的部分加以采纳和研究综合,并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了耐心的解释。……我作为译仓派出的僧官,在谈判过程中对宗教信仰、寺庙收入等提的建议较多,中央大都采纳了。”

  在谈判之前,周恩来要求中央政府的代表要尊重西藏地方代表,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李维汉还就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征询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意见。4月29日开始的第一次谈判,没有涉及实质性问题,仅是就谈判的程序、步骤进行协商。

  除了大量的会下协商沟通外,双方举行了6次正式会谈。谈判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但不同意解放军进藏。中央代表认为解放军理应驻守国防,驻军不要西藏地方供给,不会增加西藏负担。经过三次谈判和多次会下协商,西藏地方代表接受了“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的条款。

  第二个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担心对西藏原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中央政府代表仔细阐述了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释说不改变西藏原有的制度,即使要变,也得由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决定。

  第三个问题,当中央政府的代表提出将班禅的地位、职权等问题写入协议时,西藏地方代表认为无权处理此事,表示难以接受,这是在整个谈判中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对此,阿沛·阿旺晋美2001年5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文献纪录片《西藏五十年》中回忆说:“过了几天,孙志远来找我,他说,我们应该恢复谈判。我们建议这样提,维持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彼此友好相处时的地位和职权。这样行吗?我说,这样的提法我们可以接受。”

  经过25天艰苦细致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在北京勤政殿伟大祖国的国旗和国徽下,庄严地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十七条协议”是达赖亲自派西藏地方要员参加签订的

  自从达赖喇嘛1959年撕毁“十七条协议”逃到国外后,经常在一些公开场合说:“‘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值得怀疑。”达赖还在自传中写道,他第一次是从广播里听到“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然而,1956年4月22日,时任自治区筹委会主任的达赖喇嘛在筹委会成立大会的致词中亲口说:“1951年我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进行谈判,在团结友爱的基础上,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回到祖国大家庭,和祖国各兄弟民族一样,充分享受到民族平等的一切权利,开始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

  事实上,新中国刚刚成立,中央政府便明确提出要和平解放西藏,并向西藏地方政府发出和谈邀请。但是,被亲帝国主义分子把持的西藏地方政府却扩充武力,设置障碍,拒绝和谈。

  时任西藏昌都总管的阿沛·阿旺晋美审时度势,上书噶厦,要求亲自由昌都向东找解放军谈判,但未获同意。西藏东部重镇昌都解放后,阿沛·阿旺晋美亲眼目睹了解放军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模范行动,与进藏解放军领导多次交谈,了解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以及中央政府之所以确定和平解放西藏的基本政策和方针,完全是出于对西藏人民利益和西藏地方政府处境的考虑。1950年10月,他再次上书噶厦要求和谈。

  阿沛·阿旺晋美回忆说:“在昌都,我们地方官员进行了讨论,而在拉萨的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还蒙在鼓里,轻信国外敌对势力的谣言。我们40多名官员,联名写信给噶厦,要求与中国共产党和谈。”

  噶厦政府听了来自昌都一线的情况汇报,在布达拉宫召集5品以上官员和色拉寺、哲蚌寺、甘丹寺的代表开了3天的会,尽管有不同的意见,但还是决定接受和平解放西藏的建议,停止对抗,派代表进行和谈。

  在此之前的10月8日,亲帝国主义的摄政达扎下台,16岁的达赖喇嘛亲政。由于对前景把握不住,当时达赖已从拉萨逃到边境小镇亚东,正伺机逃往印度或美国。

  1951年1月18日,夹在噶厦是逃还是谈两种势力之间的达赖,经再三权衡,批准了噶厦的决定,并亲自致信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转呈毛主席。信中说:“近日已通知阿沛及随员从速启程赴北京。但因路途遥远,不易及时赶到,为争取时间,我们将再给阿沛派去助手,经印度前往北京。所派的助手是扎萨索康苏巴和堪仲由配土登,他二人带去全体噶伦、西藏会议及人民的详细局面报告,向您呈报。请您用增进藏汉友好关系的纯正善良愿望,向尊敬的毛主席及时转呈。”

  袁仲贤大使于2月1日给达赖回信说:“毛主席令我代表他祝贺你亲政。你的意见我转呈中央人民政府,已得到指示,中央人民政府是一直欢迎你派代表赴北京商谈和平解放西藏问题的事情,已电告昌都的人民解放军俟你派的代表到达,当予很好地招待,并尽快护送昂布及两代表去北京。”

  西藏地方政府参加北京和平谈判的五人代表分别由拉萨和亚东派出。由拉萨派出代表土登列门(堪穷,仅次于噶伦的地方政府高级官员)、桑颇·登增顿珠(藏军团长),到昌都与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噶伦,地方政府四执政官之一)会合后,经昌都、成都到北京;亚东派出的代表是凯墨·索安旺堆(藏军司令)、土丹旦达(僧官),达赖的姐夫尧西·彭措扎西以汉译员身份随行。他们由印度经海路到香港,再由广州到北京。

  土丹旦达1982年在《西藏文史资料选辑》撰文回忆道:“动身前觐见了达赖喇嘛。噶厦给每个代表颁发了一份盖有印章的全权证书,证书外面注明西藏全权代表五人姓名及身份,里面写有承认西藏为中国领土等内容。……到达北京后,我们旋即会晤前期到京的西藏首席代表阿沛·阿旺晋美等,转交了噶厦发的证书,传达了达赖吩咐的有关事项;接着又拜见了中央首长,呈交了达赖喇嘛的信件和礼品。”

  他还写道:“为了便于在返藏后让达赖了解谈判的详细情况,使他接受签订的协议,我们五名西藏谈判代表每次商量问题时都请尧西·彭措扎西参加。就这样,我们和中央的全权代表一起,于五月二十三日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向全世界作了公布。我们西藏代表也立即发电报给达赖和噶厦,向他们报告‘十七条协议’的内容。”

  “十七条协议”签订的次日,中央人民政府设宴庆祝。毛泽东在宴会上讲话说,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基础之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

阿沛·阿旺晋美在回忆“十七条协议”谈判中有关解放军进藏问题时说:“万一协议不符合达赖喇嘛的意愿,他以不同意让人民解放军进藏守卫边疆这一条为借口去了国外怎么办呢?我们要求中央在协议里写上一条,就是协议签订后,如果达赖喇嘛和噶厦承认,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达赖喇嘛不承认,到国外去了,应该允许他到国外去看一年,看到西藏情况有好的变化,有发展时,他再返西藏,到时中央保证维持达赖固有地位和职权。我们提出这个要求后,中央答应了。但是中央提出,‘十七条协议’要向全世界公布,如果把这条写进协议里面,世界上可能有很多议论,建议写在附件里。我们也同意了。”他的这个发言稿,后来收入《西藏七百年》一书中。

  “十七条协议”有两个附件,一个是“关于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的若干事项的规定”,内容诸如进藏兵力一个军左右、藏军改编、解放军经费及物资由中央供给等。另一个是“西藏地方政府关于执行协议的声明”,内容主要是执行协议第一年,达赖喇嘛可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返职,地位职权不变等。

  土丹旦达在1982年的文章中回忆,协议签订后,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即把“十七条协议”全文发电报到亚东。亚东回电报说,需将协议附件全文电发亚东,等待研究决定。因当时北京到亚东的电报要通过印度转发,往复需很长时间,我们回电说:“协议附件关系国家机密,不能电发,只能我们带回。”但噶厦和达赖坚持要看到文本文件才能对“十七条协议”正式表态。

  6月,受中央委派,中央政府代表张经武携带毛泽东给达赖的亲笔信,千里迢迢,经香港和印度,跋涉一个月到达亚东。同行有凯墨·索安旺堆、桑颇·登增顿珠、土丹旦达、尧西·彭措扎西等人。

  据赵慎应所著《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一书所述,当张经武走进达赖的住室时,达赖从座椅上站起,跨前几步迎接,并让座。达赖和张经武在两把紫檀木椅上入座,张经武和蔼地问候达赖喇嘛身体健康。达赖有礼貌地问候毛主席身体健康,并说张将军路上辛苦啦。张经武说,您亲自派代表到北京谈判,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对您这种爱国态度,毛主席非常赞赏,非常高兴。张经武说着向达赖递交了毛主席的亲笔信和协议副本以及两份附件。

  毛主席在信中说:“西藏地方政府在你亲政以后,改变了以往的态度,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以阿沛·阿旺晋美先生为首的全权代表来北京举行谈判。你的这项举措是完全正确的。……我希望你和你领导的西藏地方政府认真地实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尽力协助人民解放军和平开进西藏。”

  最终,达赖喇嘛回到拉萨。

  许多年来,达赖集团在歪曲“十七条协议”时,都提到协议附件之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在针对“十七条协议”的声明中说:“中共对十七条有附加的七条协议至今保密而不向外界宣传。另外还有三条,由于当事人忘却失忆或由于压力而在五十年之后的今天仍然是个秘密。”

  为什么“十七条协议”的附件没有公布呢?其中一个附件为消除西藏地方政府对人民解放军进藏驻守边防的疑虑,明确规定了进藏的兵力及藏军今后逐步进行改编。这在当时确属军事机密,当然只能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宣布。另一附件设置的前提是:如果达赖不同意协议,跑去了国外,可让他观望一年时间,只要再回来,中央还认可他的地位。事实是,达赖接受了“十七条协议”,没有去国外,而是从亚东回到了拉萨,认可并批准了协议,还给毛主席发了拥护协议、执行协议的电报。原先的附件也就没有公开的必要了。

  “十七条协议”的法律地位不容否定

  无论哪条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协商、谈判、签字、决定、批准、公布的过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十七条协议”经历了上述所有的过程,其严肃的法律地位不容置疑。

  1951年8月17日,达赖回到拉萨后,亲自听取了阿沛·阿旺晋美的汇报。这段时间,西藏地方僧俗官员不时就协议展开讨论,爱国的支持,亲帝国主义的反对,两种意见都很激烈。而中央代表张经武,则积极做上层人士工作,逐一拜访四品以上官员,赠送协议的藏文文本,耐心讲解协议内容。

  10月20日,噶厦在布达拉宫召开了300多人参加的西藏僧俗官员大会,参加和谈的代表们在会上详细介绍了每个条款从协商到签字的整个经过。

  了解了协议签订的经过以后,噶厦决定接受“十七条协议”,并由达赖批准了噶厦和三大寺代表签字并盖有四个大印的这个决定。10月24日,达赖喇嘛向毛主席发出拥护“十七条协议”的电报:“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

  毛主席复电达赖喇嘛:“你于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四日的来电,已经收到了。我感谢你对实行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努力,并致衷心的祝贺。”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至达赖集团叛逃境外之前,“十七条协议”一直是西藏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共同履行的法律性文件。

  针对达赖集团对“十七条协议”合法性的指责,加拿大学者谭·戈伦夫在《现代西藏的诞生》一书中说:“如果这些指责是真的,为什么达赖喇嘛在给北京的信中没有提出来呢?再者,如果这个协议是强加人身上的,为什么达赖喇嘛和几乎所有贵族都回到拉萨并和中国人在一起共事?”

  他评介道:“达赖喇嘛争辩说,五十年代没有提出这些不满是因为当时西藏人和中国人关系较好,因此‘没有必要’公开这些事情。达赖喇嘛这些说法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无论怎么说,事实是达赖喇嘛和他的官员们都回到了拉萨,并同汉人们一起合作了,这本身就证明了‘十七条协议’的合法性。”

  回首过去,当年正是在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签订了“十七条协议”。也正是这个和平协议,使西藏全境获得和平解放,并得到西藏僧俗民众真心实意的拥戴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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