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孩子受惊吓棒打小狗遭“人肉” 向爱狗人士鞠躬道歉】
10日,因流浪狗“小黑”吓到自己的孩子,王先生一气之下将狗嘴打歪。
11日,网上出现“小黑”遭遇棍棒的报道,“打狗人”遭到网友 人 肉 搜 索。
王先生就打狗的过激行为向爱狗人士道歉,并答应支付1万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疗...
近日,王先生因孩子被流浪狗“小黑”惊吓,用木棒将狗嘴打歪。
经报道后,他遭到爱狗人士人肉搜索围攻,家庭地址、手机号、QQ号、车牌号等信息被公布在网上,
“妻子接到500多电话,并被恐吓,孩子也会惊醒大哭”。
由此引发口水大战:
普及此事:狗对孩子叫唤,因此他打了狗。
之后狗hhh党发起人hhh肉骚扰,甚至电话威胁,总之已经对当事人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侵犯。
而最后当事人却要赔钱息事宁人,这一万块钱相当于什么你们知道么?
我动刀子切了一个人,某些有关系的,不知把人打的多惨,没超过五万。
而一条狗却赔了一万,呵呵,把这狗卖了大概有这价?
没人谴责发起人肉的,全都谴责打狗的,当真是无视法律的存在,无视事实对错,颠倒黑白——你们口中的对,
就是把别人扒光了亮大街上,原因只是因为他动了你们家的狗?
这和封建社会”富人家的狗比人贵”有什么区别?大概区别就是穷人家的狗也比人贵吧?
呵呵,说这么多你给不给我过随你,总之那群爱狗党。。。。。。
“如果狗咬死了你的孩子,你该怎么办?”
“那一定是因为我的孩子是邪恶的魔鬼,应当受到惩罚。”
“如果狗咬死了你的老婆,你该怎么办?”
“那一定是因为我老婆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应当受到惩罚。”
“如果狗咬死了你,你该怎么办?”
“那一定是因为我上辈子做了错事,应该受到惩罚。”
“你过关了,下一个。”
望着没过关者的头颅,我冷冷的打了个寒颤。
“你为什么打受害者?”
“因为它咬我。”
法庭上顿时笑成一片,法官忍住笑,清清嗓子示意肃静,道:”你说受害者咬你,你可听说过有狗会咬人的?”
“没有,但它就是咬了我。”
“既然它咬了你,伤口在哪呢?”
“它没咬到,我把它打跑了。”
“所以事实是:它没有咬你,而你打了它,对吗?”
“……对……”
“嫌疑人李某,攻击毫无反击之力的吉娃娃,犯罪事实清楚,口供属实,依国际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十三例,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民事赔偿十八万,鉴于认罪态度良好,不予追究剥夺政治权利。”
李某抬起眼,满含的都是泪光。狗的主人恶狠狠的骂道:”十年前你杀我女儿因’非刑事案件’没受到处罚,今天总算遭报应了吧!”
你奸杀了我女儿,我们还是朋友。
可是你居然打我的狗,咱们法庭上见!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教室吊扇掉落!】
昨天下午,@湖北经济学院 4号楼311室,该校人力资源管理大一学生正在上课。
突然“哐当”一声,同学们抬头一看吓坏了:头顶上方的吊扇,一片扇叶突然脱落,所幸甩在教室后面的墙上,没有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