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曾经有一个激烈辩论,强奸犯罪中,强奸犯和受害者应该各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
不乏有人大肆谴责受害女子,肯定穿着暴露,深夜独行,交友不慎,和陌生人喝酒 ………
我奇怪的是谴责者当中,男人也就罢了。但是,有不少家长、甚至个别女人自己也站出来力陈作为
女人应该如何洁身自爱、恪守妇道、规范言行,不要打扮得低腰露脐、招摇过市等等。
言外之意,如果你没有严格遵守以上行为规范,导致他人犯罪,岂不是许褚赤膊上前阵,中了箭活该?
那我想问问,伊斯兰女子都是纱巾蒙面、全身裹严,她们没有被强奸的么?
她们不仅一样会被强奸,而且事后承担罪罚的还是她们。
问题来了,这种社会怪象的始作俑者是谁?或者是什么制度、主义、价值观?
在今天所处的这个社会环境中,我们不都是蒙面裹身、小心翼翼活在
主流歧视下的那群妇女吗?
我没有明州勇士的胆气,但我真的很敬佩他 !
哪怕他没有配枪证,我也敬佩!
因为他有正义,他懂得尊重作为人的尊严,比什么证都宝贵。
信口胡说,随便拍砖,
我需要大量砖头造寒舍、累鸡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