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我的两个都是EB2, 两个 I-140 APPROVAL NOTICE中 PD 是不一样的,但是A#一样。这个没有问题?
在我填485表的时候,part 2: application type 是不是 a (An immigrant petition giving me an immediately availabl......)? (我spouse 的选 b)?
另外是不是我填表的时候,都是基于我的NIW140,只是在COVER LETTER 上说明一下我要PORTING (relink, 或者别的什么词)以前的 CURRENT的 PERM 140的 PD。我只要从公司拿一个在职证明,不需要他们签什么表吧? 是不是如果是一样的类型的申请(比如都是EB2),就不用什么porting 之类的。
您这有没有类似的 cover letter,或相关的资料。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