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与婚姻绿卡--急

来源: 2008-07-07 07:37:5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4月提交了婚姻绿卡申请,移民局RECEIVED DATE是4.17日,但后来又让补材料,尽管材料确实当时已经递交了,补的材料移民局收到日期是6.6日,说是我的CASE RESUMED TO PROCESS,但我目前的工作许可是7月中下旬就要到期,我已经约了INFOPASS在目前工作许可到期的前一天,因为根据大家说的过了最初提交日期90天后可以到当地移民局面谈,好像在护照上盖章就可以继续工作,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确,请专家们指点。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