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境和递解出境都是移民法官对在remove程序中被认为不符合

移民资格的当事人的判决,自动离境允许当事人在限定的时间(一般是60天内)自愿离开美国,未来不会影响其移民资格。当然如果逾期还不离境,一样会变成removalable
递解出境判决则要严厉得多,如果被法官判了递解,30天内没有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或是上诉但是失败,今后移民局随时可以逮捕当事人,并将其拘留直到押送到飞机上。即使没有被移民局查获,通常未来也不可能再获得任何合法身份,唯一可能是当事人和美国公民结婚并生育子女后申请重新开案,但是是否能顺利打开还要看以前做出判决的法官的态度,如果法官最终决定不给开,还是有当庭被移民局逮捕驱逐出境的危险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