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说:


从06年7月1日起,所有“新交”的employment-based I-485表格都要交到NSC,不管申请人的住址在哪,不管485表与140同时递交或是单独递交,也不管485表是基于一个已经批准了的还是尚未批准的I140。

总而言之,就是:从06年7月1日起,所有“新交”的employment-based I-485表格都要交到NSC。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