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关键是你现在的身份是否合法。

来源: 2003-12-08 19:40: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现在告诉你原则上应该怎么办理才是完全符合移民局规矩的,然后在办理过程中移民官会忽略你什么样的不合法规的作为完全就是件不可预测的事情了。

原则上你失去工作了就立刻失去身份了,没有延滞期。一个非法身份的人是基本上不能在美国申请转成合法身份的。所以你应该要在失去身份以前提出转身份申请的。移民局调查你申请以前是否失去身份往往是要你补充材料给出最后三个月的工资单,或者让原单位出证明说明你结束工作的日子。前两个月之前移民局还采取零容忍政策的,也就是说差一天都不行。现在移民局宣布回到以前的按照具体情况让具体办案官员适当原谅的政策,碰到什么样的官员,就要看你的运气了。但是申请转学生有的时候要等半年之久,到时候如果给拒绝了就只有回国了。所以如果是我,我就会采取第三国签证的方法。转身份与签证比较,基本上一样的审核条件,签证可以避免在身份是否延续这个问题上纠缠。而如果同样是拒绝了回国,以后找到工作在中国签证H1的时候也是有差别的。因为签证了就快速回国了,在美国非法身份的时间不长,以后签证的时候是否遵守美国法律的问题小一点。而转身份能否算合法等待在签证官眼里是可以有疑问的。如果你在失去身份前申请了转身份,当然就只有合法等待这一种理解,但如果你申请的时候已经失去身份,申请转身份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在最坏的情况,一个严格的签证官完全可以把所有时间都算作非法,非法身份超过180天有三年不让你进美国的惩罚条例。

说了半天,提醒你一下最坏的情况,让你能多作考虑。

至于那个短期工作,你原则上在不保留H1身份的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转H1身份的,而是要等到F1批准以后再申请F1转H1。同时申请H1的前提是你原来的H1没有失去。所以话又转回来了,你的移民官会忽略你已经失去身份了这个事实吗?如果你办理加快的H1申请,也许你能很快就发现这个问题的结果。让你在等待期间就开始工作,再一次引用了一个有效的H1转另一个H1的时候可以在收到收据的时候就去新地方工作这个规则,还是要看你是否算已经失去身份。当然如果不成立的话,你就非法工作了。在失去合法身份的非法身份上加上一个非法工作,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样子,除了对签证官来说有差别,别的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