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骨折的三柱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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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柱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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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柱理论
- 是骨伤科专用名词
- 1983年
- De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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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骨伤科专用名词。Denis 于1983年在Holdworth 二柱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了三柱理论学说,强调韧带对脊柱稳定的作用。
前柱:前纵韧带、椎体前1/2和椎间盘的前部;
中柱:后纵韧带、椎体后1/2及椎间盘的后部;
后柱:椎弓、黄韧带、椎间小关节和棘间韧带。
1984年Ferguson完善了Denis提出三柱分类概念,认为椎体和椎间盘的前2/3属前柱,后1/3属中柱,这是目前比较一致公认的三柱分类概念,凡中柱损伤者属于不稳定性骨折。
法国的Roy-Camille、Saillant的三柱概念略有不同,他们认为中柱除椎体和椎间盘的后1/3以外,尚应包括椎弓根、关节突。中柱的范围较广,而后柱仅指关节突后方的椎弓,包括椎板、横突、棘突,但仍然主张中柱损伤属于不稳定性骨折,因此判定中柱损伤是分类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