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三十年代国民党在嘉兴实施的土改计划大纲

来源: 聂耳 2014-04-09 18:35:1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47 bytes)
  嘉兴土地改革的实施

  按照《嘉兴县土地政策实施计划大纲》,土地凭证的发行及其操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发行主体为县政府。拟由县政府对现有乡镇区域发行土地凭证,掉回原有产权凭证,将土地收归公有,然后租给农民,设定“永耕权”。如此一来,县政府既不必因照价收买土地而增加财政负担,也不必为发行土地债券必须的信用而发愁。所谓“永耕权”即是政府保障农民永久耕种的一种办法,即公有私营,农民没有所有权,它与永佃权不同。永佃权是近代租佃制度的产物,它是农民与地主间的契约,而“永耕权”则赋予了农民的实际使用权,这种权利不可买卖但可以继承,而政府对土地的统一改良,则更有利于土地的利用。获得“永耕权”的农民向政府交纳田租,政府对于田租进行如下分割:首先,按地价对原地主付息,然后计提公积金,以备日后收回土地凭证之用。

  第二,土地凭证的发行以“丘”为单位,其理由一是清爽,二是可以与申请登记同时办理,省却了大量工作,三是分散容易、买卖便利。

  第三,采用不记名方式,票面仅记载所收归公有土地的地号与清丈亩分、地价及利率,所有业主姓名、地址等信息概不记载;县政府不是以现金形式,而是以土地凭证形式收回非自耕的土地,土地凭证带有土地债券的特点。其不记名方式基于以下考虑:一是流通便利,二是只认票不认人,可省却一些人为的麻烦。

  第四,可在市场上买卖或抵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土地财富。

  第五,凭证上所载地价系估定地价。采用估定地价,由专业机构以土地市价及其收益为标准,此法相对公平。

  第六,利率五厘。其时,银行利率为8%,公债为6%,中国地政学会曾建议规定中国地租利息(含粮赋)为8%,照此标准,以双桥为例,平均每亩地价20元,以5亩计共值100元,田赋每亩1.3元,5亩则需6.5元,则扣除田赋后,每百元净地租实得1.5元,亦即年净地租率为1.5%,显然,年5%的息率并不低。

  第七,地价与利息的偿付。土地凭证所载的地价,政府每年定期采取抽签方式分批偿还,偿还期最长不超过15年;地价偿付担保来源有公积金、欠赋及“溢管”与“失粮”地的田赋等;地价的利息偿付以租米收入支付,每年定期由政府指定银行凭证领取,永耕地田赋也由租米收入支付,扣除地价利息与应完田赋后的租米收入所得全部转入公积金,以备日后回收。

  第八,关于土地凭证的登记。政府发行土地凭证时,各地主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请登记,产权确定后方可领取土地凭证,故意延期或逾期不登记者,其土地作无主论;收归公有的土地原产证呈验作废。

  另外,关于自耕农与半自耕农地的处置。在未收归公有以前,仍应依法申请登记,如需出卖时,应有政府以土地凭证或现金收买,禁止私下买卖。为避免纠纷,以维持现有每户农民耕种面积为原则。耕种权与所有权无关,它与耕种能力相当。这样的设置有以下好处,一是可以减少农民的麻烦,二是限制他业对现有农民与土地均衡的影响,三是零星分散的耕地,可以按照面积合并分配,从而有利于土地的改良与经营。

  最后,嘉兴土地凭证方案还注重对土地整理与利用。政府对永耕地按经济原则进行分合、交换等土地重划,以利耕种,并组织信用与土地利用合作社,提倡耕种合作或集团农场。

  按照计划,嘉兴双桥乡土地凭证拟于1937年2月发行,拟于当年5月办理完毕。后因抗战爆发而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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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共产党在嘉兴实施新土改 -聂耳- 给 聂耳 发送悄悄话 聂耳 的博客首页 (389 bytes) () 04/09/2014 postreply 18:45:22

不是 -聂耳- 给 聂耳 发送悄悄话 聂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4 postreply 18:36:24

我在嘉兴南门砖桥街住过(放暑假) -老商- 给 老商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4 postreply 07: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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