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说, 一般情况,如果结婚在取得公民前,由公民申请配偶的绿卡,以结婚满两年为取消条件绿卡的周期; 如果移民法是如此规定的话,结婚在取得公民时满两年,公民申请配偶的绿卡,此配偶一开始拿的就是无条件绿卡吗? 如果上述情况结婚满两年后,未及时申请I-751,但还在2年有条件绿卡有效期内,会有何不良后果? 有些糊涂,请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