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五七列车谋杀案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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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这起案件,是在一次抗战老兵的聚会上,电视里正在放关于呼格案的调查取证过程,我注意到邻座有位老兵看得十分专注。他也注意到了我,可能是耳朵不大好,便请我给他详细介绍一下案情。
此前多次采访过公安战线的人,这么一搭眼,萨感觉此人多半在刑侦这行做过,闹不好干过预审——剜你一眼跟刀子似的,而且上来就请你“介绍一下案情”,这老爷子不是干刑侦的,谁是干刑侦的?
我把电视中的情况跟他大致说了一下。老人愣怔了片刻,脸上露出无限萧索的神情来。
看到这种神情,老萨的心里忍不住一跳。盖因为前两天有一位老刑警说起这起平反的错案来,也是一样的神情——错的是别人的案子,但对于一个当初为了追求一份公平进入警界的老侦察员来说,丢的是所有警察的脸。我想,这老爷子应该是个心里有案子的人。
果不其然,试探着问了几句,老爷子叹了口气,说其实刑侦自有其规范和流程,而且很多年行之有效,如果一切按照规范来,这样的错案根本就不应该发生。
就这样,老人说起了一起他亲自参加侦破的案件,那是1962年发生在黑龙江铁力境内的一起恶性杀人案,因为案件发生在五月七日,所以又被称为“六二五七专案”。老人感慨,这个案子如果乱来,也会是一个酷似呼格案的冤假错案。
老人姓丁,山东人,抗日战争时期从军,抗美援朝时在第四十二军任侦察参谋,后转入东北边防处,离开部队后进入铁路公安系统,在哈尔滨铁路分局公安处任某大队副大队长。案件发生时,他正带人在绥化侦破一起列车盗窃案,奉命紧急赶到铁力县下属一个三等小站,对案件就近进行现场勘查。
这起案件粗看起来,似乎只是铁路上一起简单的事故,丁大队长前去勘察有些小题大做——
某巡道工在凌晨发现了一具被列车轧得支离破碎的尸体——这在铁道周边也属不时可见的不幸。只是死者的衣着与当地迥然不同,显然来自外埠,1962年正是中苏交恶之际,铁力又地近北疆,种种因素使这种往常会被视为自杀或事故的案件,也需要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查才能认定。
事故的现场在一段矸石堆垒的路基之上,附近堆着一垒枕木,路基和枕木上都有一块一块暗色的斑痕,那应该是血迹。尸体已经破碎不堪,头部,右臂和身体分离,一条腿齐大腿根切断,已经不知去向,显然是遭到了列车的碾压。判断死亡时间应在前一天夜间。
被害人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有两条长辫子(一条已经被车辆轧断)。如果活着,相貌应该挺漂亮。但附近没人记得见过这样一个女的。
报案的巡道工还在说这女的可能是自杀,老丁已经看出不对的地方来了。
他说,我一看这个现场,马上有四点疑问。
第一,这里正在前后两站之间,基本可以排除自杀的可能。黑龙江这一带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依然地广人稀,荒山野岭,一个外地女子独自走到这里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这女的穿一件深绿色呢子外套,在当地算是比较洋气的服装,不过,五月的黑龙江到夜间依然寒冷,仅凭这样的服装很难度过,所以她应该还有外衣。
第三,她的身上既没有钱和粮票,附近也没有发现行李。这不符合正常出门旅行人的习惯。
第四,以老丁长期的工作经验判断,这女的在死前遭到过强暴。
凭这些点,老丁认为,这绝不是一起普通的自杀或事故,而应该是一起恶性杀人案。
铁力所在地与当年座山雕等土匪活动的宾绥图佳地区颇有重叠,当地民风彪悍,治安事件时有发生,但如此恶性的事件仍是罕见的。
公安处的人员立即按照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开始工作,一方面向哈尔滨上级部门汇报,另一方面认真勘察现场。同时,老丁派人发出通报,对前一天夜间通过此处的各列车进行检查——列车的前方带有排障器,如果在轨道上轧到人,排障器上应该有痕迹。
老丁自己带队勘察现场,他严厉地要求部下和当地民兵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告诉他们一定会有所发现。果不其然,不久便有当地协助工作的民兵在路边那堆枕木里面找到了死者的另一条腿,显然是被列车高速轧断时飞进去的。
民兵们夸赞老丁料事如神,不愧是专业警察,而老丁则十分郁闷,他本来是希望民兵们可以发现随身提包,钱包等可以提供线索的物品的。
除此之外一无所获。
而查车结果更令人郁闷——所有经过此地的列车,排障器都干干净净,没有撞击人或其他动物的痕迹。
那,这人是怎么死的呢?
为了核实丁老所讲的案件,老萨也作了一些调查工作,最后发现,当年确有此案,在公安系统内部颇有影响,并惊动了公安部,部里批示尽快破案,称其为“特大凶杀案”,并有“作案手段诡秘残忍”的描述。只是或许因为发案地比较偏僻,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始终不曾披露,老丁的讲述算是填补了一段刑侦史上的空白。
老丁等对遇害者尸体进行了初步勘查,结果如下:身高约一米五七,年龄二十岁,未婚,瓜子脸,从事过一定体力劳动,但从手指上有笔茧来看,也有一定文化程度。死于碾压撞击,因遗体破坏严重,难以进行进一步检验。
判断死者未婚是根据其被害时为初次性行为确定,但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未作分泌物提取,当然也不可能像今天一样作血型,基因方面的鉴定了。这种缺陷是当时公安工作的先天不足。
老丁说,但这不是可以随便造成错案的理由。
根据勘察结果,侦查人员结合当地民兵进行了排查,但附近的村民及两侧车站均无人见过这样的女性。
六十年代破案讲究依靠群众,但依靠群众也有依靠群众的问题,案子还没有眉目呢,周围群众里面“苏联特务搞暗杀”“女梅花党来铁力接头”等等传说已经不胫而走,而且极有想象力。
别以为这样的谣言完全是捕风捉影,当地最后一个正儿八经的国民党地下组织是在1966年文革前夕才破获的,此前居然一直有活动,搞得从哈尔滨到佳木斯的警察十分郁闷。(文革后平反时反复核查,最后认定的确不是冤案,国民党在这里有如此坚定的潜伏者,让负责核查的工作人员大为惊讶,要知道东北从来不是国民党活动的重点区域啊)。
反正是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朝阳群众没有出现,谣言倒是传得欢实……想来老丁颇为郁闷。
终于还是有比较积极的消息传来了——到第二天中午,绥化机务段传来消息,经过核查,发现遇害者应该是被前一天夜间发车的二零一五次列车撞击而死。
不是此前清查过所有列车吗?
的确如此,这列二零一五次列车经检查车头也没有任何撞击痕迹。这是机修工在进行例行维护的时候,发现其第七和第八节车厢下的车轮上喷溅有血迹和人体组织,才意识到此车可能是肇事车辆。
车头没撞着人,列车中部的车厢却把人轧死,这是怎么回事儿?
警察们作了分析,首先可能是列车奔驰而过的时候,遇害者从路基下面冲上来扑进车底或被人抛到车下,这种疯狂的自杀或杀人方式不是没有,可多半会形成死者撞上车厢被反弹回来的后果,能这样成功地被轧成几段的可能性很小。老丁说,杂技团的演员也许可以做到。
排除了这种几率,那只有一种可能了——死者是从二零一五次列车上被抛下而死的。
这样说我们会觉得不可思议,首先如今火车窗户都是关死的,想把那么大一个人扔出去根本不可能——不过六十年代的客车的确开窗;其次,就算是窗户能打开,这人也会被丢到路基上,怎么可能落入车底呢?还有,把一个人从车上往下扔,车上其他人看不见吗?不会阻止吗?这就要从二零一五次列车的特殊性说起了。今天东北路局仍有二零一五次列车,是哈尔滨到吉林的,并不走铁力。当年经过铁力的二零一五次列车不是客车,而是一列货车,所以车厢结构与客车完全不同,要简陋得多。老丁推测,列车才是凶案的第一现场,凶手是在两节车厢之间将遇害者推下去,才造成如此奇怪的结果。
因为向上级汇报了初步的勘查结果,哈尔滨路局十分重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自己辖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不破案对上对下都不好交待,从哈尔滨赶来的专业法医老向火速赶到了现场。
丁老说,老向体形魁梧象个屠户,但平时不言不语的,是个内秀的人。这一次,他一出手,就有重要收获。
死者尸体已经十分凌乱,但凭借丰富的经验,老向很快发现,死者残存的颈下皮肤上,依然可以辨认出扼痕。这一点,充分证明死者不是自杀,这的确是一起残忍的凶杀案。
更重要的是,在检查遗体时,老向无意中在死者衬裤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张残缺的信笺,当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是遇害者在最后时刻刻意向侦查员们留下的一条线索。
然而,这封信,警察们看了却如读天书。
根据老丁的说法,作案者十分狡诈,不但把遇害者的所有的财物,携带物品,连大衣,围巾都掠夺一空,而且将其所有可能表明身份的物品,证件,票据等统统搜罗而去,加大了警方破案难度。
这封信能够保留下来应是遇害者有意为之。警方推测,在对方行凶之前,遇害者已有预感,所以把这封她认为重要的信悄悄取了出来,从一处开线部位将其塞入双层衬裤的夹层,希望万一出事有人能据此为自己伸冤。信纸较薄,凶手在仓促之间没能发现,才留下了破案线索。
能让警察们觉得如读天书,是这封信写得太过深奥吗?
正相反,这封信写得颠三倒四,有很多错别字,以至于老丁他们看了几遍都没能完全明白其含义。从内容看,大体上这是一个叫做韩国栋的干部写给一个叫做莲妹的女学生的信,意思是告诉这女学生可到自己这里来工作,可以作两个职位,或者在电话班当接线员,或者在文工团当报幕员。奇怪的是里面还有一段文字写得颇为晦涩,似乎是说准备派自己的外甥阎某去接她,阎某在机务段工作,很有能力也很有前途,让莲妹和他“处对象”。看来,“莲妹”便是受害人,而“韩国栋”和“阎某”则有重大杀人嫌疑。
只是从文字判断,写信人似乎和莲妹并不很熟悉,却能够提出“处对象”这样的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情理。
尽管错字连篇,但侦查员们判断,这个写信的人其实颇为狡猾,因为他在整封信里,都没有留下双方地址,职务之类的线索。单拿着这封信,想查找相关人员几乎无从着手。
不过警方还是很快锁定了二十七个嫌疑人。
六十年代初期对公安系统来属于比较值得怀念的年份。建国后镇反四清等运动已经过去,国家正在愈合三年困难时期造成的伤口,社会整体趋于理性。而六六年的狂热混乱时代还没有到来,公安工作正处于一种有序而重视实事求是的建设阶段,相对来说对刑侦的干扰较少,但又对公安队伍有着较为严格的纪律约束。所以六二五七案件的侦破过程后来被视为经典。
正是因为这种理性而不敢松懈的氛围,使他们很快锁定二十七名嫌疑人,同时,也让几名“嫌疑人”幸运地逃过了被误伤的命运——那就是二零一五次列车上的乘员。
二零一五次列车上一共只有四名乘员,车头二人,车尾二人,如果按照逻辑而言,这四人都是重大嫌疑人。
然而,警方经过调查,确认这四人都是无辜的。原因令人哭笑不得。或许因为觉得长途远行寂寞,这四人违反了工作纪律,都集中到了前方的机车。在发生凶案前列车停靠的最后一个小站圣浪,发车时有人看到四人都挤在车头里,还曾提醒他们这样做不合规程,但四人谁也没当回事儿。在机车后是煤车,一旦开车,便无法从这里去后面车厢了。这也暴露了此线路上管理松懈的问题,警方推测,凶手和遇害者,可能是在列车停车时自行上车的,而站台和车上人员并未察觉。
“你们没有把这四个嫌疑人抓起来问问?”我问。
大概是“嫌疑人”这四个字太过现代,老丁回答的时候换了一种称谓:“这四个同志都不可能作案嘛,我们怎么能随便扣人呢?就是找他们问了问情况,他们段长也在,就他们这个行为,后来受什么处分可说不清了。”
不过,这番调查还是缩小了侦察范围。“韩国栋”这个名字太过普遍,要是一一排查,只怕全黑龙江出几百个也不稀奇。根据案犯能够毫无痕迹地溜上列车,而信件中涉及铁路系统的用字颇为准确,老丁他们把侦查范围压缩到了铁路和铁路相关单位。
就这样,还找出了二十七个韩国栋!
那么,这中间谁可能是作案者呢?警方忙碌地内查外调之时,一个当时令办案警察非常欣喜的线索出现了。
因为案情重大,哈尔滨路局公安处将这一案件的案情通报各兄弟单位,以求获得相应支援。在老丁看来,这本来属于有枣没枣三杆子的做法,不料仅仅三天就有了重要反馈。
发来反馈的,是老丁的昔日东家——东北边防处。
边防处不是抓特务的吗,怎么找出凶杀案的线索来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边防处和今天的网警有些重叠的功能,他们对于边境地区的邮件,特别是电报有监控的任务。接到协查通知不久,边防处便发现了一封可疑的电报。该电报是山东淄博市一个名叫黄玉山的人发出,收报人是佳木斯铁路分局第三线桥队的书记,内容是询问自己的女儿黄莲妹是否已经到达,这个书记的名字正是韩国栋!
这封电报包含了大量的有用信息。它基本澄清了受害者的身分——受害者黄莲妹年龄十九岁,初中毕业,家境贫寒。经过和她家联系,得知因为人口多,这个家庭在三年困难时期过得很不容易。莲妹是个有想法的女孩子,她认为当地山多地少,与其在家乡苦熬,不如到外面寻找机会。她的这种想法没有得到家里人的支持。不过莲妹自己并没有放弃,有一天她忽然离家出走了,一时不知去向。家人后来找到了她留下的信件,才知道原来她有一个同学在第三线桥队所属的文工团工作,曾向她透露当地生活条件较好,还能有结余。这样,她便设法要到地址,和该队负责的韩国栋书记联系起来。很快,韩书记来信告诉她可以接收其前去工作。于是,莲妹便向几个亲戚分头借了钱,总共借了两百多元(以粮食价格而言,购买力大约相当于今天两万元),便留下信,孤身前往黑龙江。
虽然行动略有些莽撞,但莲妹并没有忘记留下这位韩书记的联系方式。于是急切的家人便马上给韩书记发了电报,询问莲妹的下落。
这封电报也锁定了此前的重大嫌疑人韩国栋。因为这个第三线桥队的韩书记,正是那二十七个有嫌疑的韩国栋之一。现在,他的地址,身份,与黄莲妹的关系都昭然若揭了。
但是,随后事情的发展却异乎寻常——当公安人员带着电报寻找到这位韩国栋书记时,老丁的第一个直觉是——我们是不是找错人了?
韩国栋,本案重大嫌疑人,辽宁本溪人,小学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进入煤矿背煤,算是工人出身,五十年代转入铁路系统工作。周围人评价其为人憨厚,工作认真,1958年调到绥化机务段第三线桥队工作。通过反复核查,证明黄莲妹曾多次写信给他,遇害前正是去他那里。而且,在进一步对证物进行勘验的时候,发现在黄莲妹遗体上的那封信末尾,还有一个模糊的名章,经辨认正是“韩国栋”三个字。
既然如此罪行昭彰,直接抓进来审就是了,还费什么劲啊。
事实上遇害者家属此后曾一周一信发给公安部,要求迅速抓捕“杀人凶手韩国栋”,但皆如石沉大海,除了礼貌性的“正在调查”回复以外,并无其他结果。韩国栋始终没有被抓起来。
这真是反了天了,刘青山张子善怎么样?还不是让共产党给毙了,这韩国栋什么背景啊,他爸会是韩……韩复渠?就真他爸是韩复渠到新中国也不管事儿吧?
反正,这样的案子很容易让人想到官官相护,司法腐败上边去。
这案子在公安系统内部压力也挺大,真正的部督大案(那时候还没这个词),三天向北京一汇报。因为没有进展,老丁他们没少挨批评。
这位韩国栋什么背景?前面把他履历都交代了,什么背景都没有,就是一个普通干部。
那到底为何一直不抓呢?
道理十分简单——公安机关认为,不是这位韩书记作的案。
老丁他们获得那份关键电报之后。立即赶赴电报上第三线桥队的地址——绥化县南岔镇对韩国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个单位早在1961年就已经解散了,一年之前韩国栋调到哈尔滨铁路局某机关任职。
黄莲妹第一次给韩书记写信,却是在六个月之前,理论上来说,韩国栋书记不可能收到她的信。
专案组成员老邹、老唐两个检验员还做了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他们对韩国栋的笔迹进行了核验——出乎意料的是,他们不仅对这名在第三线桥队工作的韩书记进行了笔迹检验,而且对其他二十六个韩国栋都进行了同样的工作。
结论是,无一相似。
会不会是案犯伪装笔迹呢?专案组的意见认为写这封信的人应该文化程度很低,不要说伪装笔迹,能把意思表达明白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错别字。第三线桥队的韩国栋书记是高小毕业,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能写一笔漂亮的小楷。
想想现在的小学生,好像没有几个能有一笔好字的。
但也没必要妄自菲薄,拿今天小学生的奥数题来给韩书记来做,估计有造成心理崩溃的可能。
老丁回到哈尔滨,对韩国栋进行了面对面的调查。调查前并未对韩透露案情,对他所说仅是取证。那时候内查外调颇多,六十年代好点儿,五十年代一不留神就从您办公室抓出一个漏网伪满少将或者杀人如麻的土匪司令来,让大家上班的时候疑神疑鬼。所以韩书记对于和公安人员见面并无思想负担。观察之下,大家认为韩举止从容,逻辑清晰,没有作案人特有的疑神疑鬼。
按照韩所说,黄莲妹那个同学的确曾在他手下工作过,但从未听她谈起过黄(事后与该人核实证明韩并未说谎),所以对于黄莲妹其人一无所知,更不要说来往信件了。对韩单位人员的调查显示他也没有作案时间。他既没有一个叫做阎某的外甥,也没有那种信件上出现的名章。
基于以上种种,专案组认定韩应该与本案无关,属于被无辜牵连的,俗称躺枪。
当时觉得压力大嘛?我问老丁。
压力大,有时候部长都打电话来问,没进展,着急。老丁说。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先把那韩书记抓起来?起码对上对下有个交待。
老丁听了这句问话似乎半天没明白过来,后来我才意识到,他没这个概念。当时正是谢觉哉执掌高法,他在公检法系统中德高望重,影响很大,老丁在北京也听过他的报告。谢老是个很重视法理的领导,一再强调公安和法律工作要“夹起尾巴做人”,“讲道理”,“法院是评道理和决定道理的权威地方”,对建国初期有些公检法干部动不动“打人扣饭”的做法十分反感。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参加公安工作,老丁很难想象谁会为了“对上对下有个交待”把无辜的人抓起来。
或许,这就是韩书记没成为呼格的重要原因吧。
断定韩书记没有嫌疑,公安机关没有惊动他,而山东家属那边曾有人专程到绥化去,由于物是人非,也根本找不到“杀人凶手韩国栋”。于是家属很合理地认为是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把这个人藏起来了,告得更凶。
但公安机关正在侦破中,按照规定又不能随便向亲属透露案情,双方关系一时十分紧张。
老丁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不过,在对韩书记进行调查的同时,公安人员也初步勾勒出了凶手的轮廓,只是,嫌疑人扩大到好几百。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是侦破方向发生了改变。韩书记既然是无辜的,那便说明黄莲妹寄给他的求援信必然落入了另一个人手中,而后便有一个或几个案犯冒充韩书记和黄莲妹进行了联系,并最终杀害了她。
目的何在呢?
很可能一是劫财,一是劫色,更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黄莲妹从照片上看是个颇为漂亮的女孩子,如前所述,她身上带的那封信中,“韩书记”有一段话,说来接她的是自己的外甥阎某,这个阎某已经是线桥队的团委书记,很有前途云云,尤其提出让黄莲妹和阎某处对象。这说明对方对黄莲妹是有企图的。
不过,这里有一点不合情理之处。六十年代前期,山东的女孩子普遍在男女关系方面比较保守,黄莲妹平时也不例外。如果对方寄这样一封信给黄莲妹,正常情况下她应该有一些警觉,甚至可能因此放弃前往东北的旅程。但她居然还是去了,这一点老丁他们觉得是个重要疑点。
直到对信中逻辑、语气进行反复分析之后,他们才意识到是怎么回事儿。
这封信应该不是“韩书记”寄给黄莲妹的,而是“阎某”拿了,来火车站接黄莲妹时作为证物来使用的。为了证明身份,还特地盖上了名章。此前,“韩书记”一定给黄莲妹写过信,但应该不是这一封。或许“处对象”的话曾经引起过黄莲妹一定程度的警惕。
公安人员推测,在黄莲妹被杀之后,凶手曾细心地搜走了她身上所有可能表明身份的证件和涉及双方来往的信件。但黄莲妹是个有心人,她在自觉无幸之时悄悄把这最后一封信塞进了衬裤夹层以期死后有人查到凶手,而没有选择暗藏其他证件,因为那些一定都是凶手要搜寻和销毁的,只有这封信,确切地说是接头用的字条,被凶手忽略掉了。
抓到凶手的时候,凶手慨叹,说不是我忽略了,是黄莲妹上二零一五次列车时,似乎把那字条揉成一团扔掉了,所以我没想到去搜。
老丁慨叹,很聪明的姑娘,竟然懂得移花接木的手法,可惜还是没能斗得过这个家伙。
于是,侦察的方向,便转向了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南岔的铁路员工及其家属,因为他们都可能拿到给韩书记的信并顺势冒充写信给黄莲妹,将其骗到黑龙江;但这 一部分人被认为生活稳定,有家室,作案欲望相对较低,第二方面才是侦察重点,便是在附近盲流屯子居住,并经常在铁路上打短工的人员。
在三年困难时期,有很多人为了果腹逃出故乡,其方向分散到南北西三个方向。南,便是云南海南为代表的热带亚热带地区,这里物产丰富,别的地方在挨饿,海南的香蕉却因为运不出去大批烂在山上,所以到这里怎么都饿不死;西是新疆,北是东北,地广人稀,需要劳动力,相对户籍管理比较松散。这一条很重要,因为二零零三年收容遣返制度被取消前,如果你流浪到北京上海等城市,结果通常会被送回原籍,六十年代的制度也与收容遣返相似,只是回去便有饿死的危险。新疆东北由于缺乏劳动力,往往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
特别是东北,还有一些“盲流”进入深山,建立自己的屯子,自行生产生活。这些屯子在六十年代中期基本被取缔。
这些盲流屯子在最终被纳入正轨管理渠道前,属于无政府状态。盲流男多女少,单身女性更少,不免有很多男性长期处于独身状态。这边成为“劫色”的温床。确有女青年被劫持后关在屯子里成了“压寨夫人”的先例。而铁路上有时需要短时间大量用工,便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线桥队等施工队伍中使用盲流人员。
无论是第一方面还是第二方面,公安机关在确定嫌疑人的时候都着眼于和铁路系统有关系的人,因为非如此,他不可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将黄莲妹带上二零一五次列车,他应该与铁路系统有密切的联系。
这第一方面加第二方面,人加起来足有三四百名,内查外调,让公安人员跑断了腿。但调查对象中,一直没有查到嫌疑人员,杂七杂八的案子倒是破了十来起。
老丁说不是没有价值,至少为很多人洗清了嫌疑。“公安工作啊,不是抓人才算达到目的,证明人家没犯罪也是成绩。”老人说了一段颇有哲理的话,个人认为很值得执法者深思。
但这没用啊,一年半的时间,先后调查一百七十多人,案件始终没有进展,卷宗如山,压力如山,偏偏案犯没有线索。老丁他们也很苦恼。
但是,他们这些人,对这个案件的种种细节,也算记到骨头里去了。
结果,不经意间,案犯的线索突然出现。
哈尔滨路局的警察们做梦也没想到,案犯就在他们身边!
对于六二五七列车杀人案的凶犯,警方也进行过周密的分析。他们认为,从发现的信件来看,此案似乎有两个案犯,即“韩书记“和”阎某“,但经过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的剖析,他们最后认定,案犯只有一个人,他同时冒充了“韩书记”和“阎某”。
定性的原因颇为复杂,大致有这么几个理由。首先,警方对黄莲妹的遗体进行了进一步检验,法医确认除了车辆碾压的伤害外,她还曾经与人发生过搏斗,而所有搏斗迹象,从指甲抓痕到扼颈手法,显示都是一个人作案;当然,也可能两个或者更多案犯分工协作,一个把受害人骗到指定地点,另一个则在当地接应,最后完成对受害人的拐卖,占有和抢劫。
但这就解释不通为何在列车接近南岔,已经行百里半九十的情况下,为何案犯要在车上杀人,是莲妹突然醒悟,试图反抗,造成案犯提前下手?还是他根本就不想把莲妹带到南岔?莲妹应该上车时已有一定警觉,如果确定情况不对,在列车到站,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反抗成功率显然比天地不应的货车车厢里更高。
而如果南岔有一个“韩书记“,即便莲妹有所怀疑,案犯对莲妹的欺骗也显然更加容易得逞。那么,会不会是案犯垂涎于莲妹的美色,在列车中便试图用强造成莲妹不得不反抗呢?如果他在南岔有接应,那不是到了地方更容易摆布受害人?且一旦用强得手,到站时受害人呼救报警怎么办?
答案呼之欲出:南岔可能根本就没有一个“韩书记“在等待,案犯把莲妹带到南岔事情便会露馅,所以他实施了在车上强奸杀人抢劫的计划。
还有一个要点是案犯的作案手段残忍,极似“孤狼”的作案。拐骗,绑架案中,孤身绑匪即“孤狼”的残忍系数是最高的。这是因为他们一面要应付警方的追缉,一面要防止被拐绑的对象脱逃,常会感到力不从心,所以往往会做出杀害被绑人继续讹诈这样的事情来。
于是,案犯的作案经过也可以被勾勒出来了——他或有意或无意发现了莲妹寄给韩书记的信,并私刻印章,冒充韩国栋书记给莲妹回信,许以良好的工作待遇,诱骗莲妹前来。
而后,他又冒充阎某,带着所谓韩书记的信到中途接站,带着莲妹前往自己的老巢,试图将其蹂躏后拐卖或长期占有。由于中途出了某种意外,导致他改变主意,最终在车上作案,并将被害人洗劫一空后抛下列车——法医鉴定案犯应该是从两节货车的接缝处将莲妹抛下车的,致使其被高速行驶的列车碾压碎尸。
前后十几个月的调查,案件毫无进展。专案组的力度多少有些减弱,一天老丁正在哈尔滨路局的办公室里处理另外一起案件,一名队里的警察忽然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急促地喊道:“大队长,赶紧的,跟我去抓人!”
这位冲进来的警察是技术专家老邹,二话不说让赶紧跟他去抓人。
抓谁?
六二五七那个案子的主犯。
有把握吗?
有把握,不抓,怕跑了。
在哪儿?
路局房产段。
一瞬间,老丁的反应居然是眼前一黑,万分委屈。委屈什么?他X的,内查外调两年,案犯居然在哈尔滨,而且就在路局里面,房产段跟公安处就隔两条街啊。
事后才知道还有让他更郁闷的呢。案犯给莲妹的信中,居然说自己在路局参加培训班,让其回信寄到哈尔滨路局某人(不存在的虚假人名)转“韩国栋”收。也正是这个收信地址让莲妹对“韩书记”产生了更大信任,才会前往黑龙江,最后不幸遇害。
老丁马上叫上两个警察,开了一辆吉普车直奔房产段。
他问老邹,用带枪吗?
老邹说带上吧,有备无患。
老丁把自己那支撸子带上了。
不需要问问嫌疑犯是什么人,你凭什么认定他就是案犯?这人敢不敢碰,敢不敢抓?老丁居然什么都没问。更神的是老邹并不是六二五七大案专案组的成员。这就是战友之间的信任和默契了。他说老邹敢让我顶这个雷他肯定能给我个交待。至于其他的,路上再说,没听老邹说怕他跑了吗?这肯定是个急茬的事儿。
走在路上,老邹把情况说了。
老邹这一天去房产段,如果用一个电影来形容,那就叫《从奴隶到将军》。早上去的时候,老邹是求人去了,他们技术科进行工作房改造,需要房产段派工长,批文出料才能施工。管房子的牛气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特色,六七十年代一样鼻孔不肯朝下,公安处虽然听着吓人,那是对外和对犯罪分子的,在局里它就跟今天公司里的保安部一样缺乏足够地位。这也合理,你毕竟不是生产部门,不产生效益,你也不是行政部门,没有垂直管理权限嘛。所以,老邹去软磨硬泡了半天,对方连个办事员都是爱搭不理的。人家说你来早了,负责的同志还没来呢,你等着吧。
无奈之下,老邹只好上外头坐着去。这时候春寒料峭,人家不让他坐屋里他也没办法。
谁知,往走廊里头一坐,老邹显得没事儿,便看墙上的壁报解闷。看着看着,这位忽然两眼一亮,他赫然发现,那壁报里头有一篇保证书,字迹正是那个“韩书记”的!
老丁说老邹是个“魔怔”,六二五七这个案子,曾经把他请来协助鉴定笔迹。此后很多涉案嫌疑人的笔迹也是他鉴定的,可惜按照老邹的判断,无一吻合。老邹是笔迹专家,很多案子需要他,所以没法把他留在专案组里,但大家对他都寄予相当高的期待。他“魔怔”在对自己看过的笔迹印象极深,甚至发生过拿领导批件对比案犯字迹的大不敬事情。
六二五七案件未破,老邹一直当了一块心病,而他对那封“韩书记”的信印象极为深刻,走哪儿都忍不住对一下笔迹。这一次他一看这字迹便大为惊讶,这两个笔迹很像是一个人写的!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难道我老邹的人品能爆发到这个地步?
忍着激动又看一次,终于确认,这是一个人的笔迹。
鉴于案犯的狡猾,老邹没敢露出任何表情,只是找到那个办事员,让他马上带自己去找党委书记。对方很奇怪,告诉他你那个事儿,找谁都不行,排队吧。老邹说赶紧给我找人,误了事我让你生死两难。
大概是被镇住了,只好带他去见房产段的党委书记。
这位书记态度不佳,大概他觉得一个来求我们修管道的这么强硬纯属找茬,他说这个写保证书的是我们优秀团员,马上要入党的,先进工作者小邱,你们有什么事儿?
老邹连忙说明了情况,但对方根本不信邱某能和杀人案有关系。唯一的收获是老邹能够拿到几篇姓邱的所写材料,更坚定了两种字体属于一人的判断。于是立即赶回局里,请求尽快抓捕。
走在路上,老邹忽然想到,那个党委书记好像挺护姓邱的,而且工作水平很成问题,他要是泄露了案情,姓邱的可能逃跑,销毁罪证甚至自杀,那可就麻烦了。
于是,他紧急找到老丁,要求立即抓捕。
可惜,还是晚了,等警察们赶到房产段,邱某已经人去房空。后来经过了解,果然是那位党委书记造成的泄密——他不相信警方的话,找到邱某问了几句话,来确认他是无辜的。结果,邱某出了他的办公室,连房间也没回便夺路而逃。
那位党委书记因此后来受到处分。
老丁一行寻迹跟踪,发现此人上了开往吉林方向的长途汽车,于是立即开车去追,两个小时后追上了这辆车,可惜,车上根本没有这个人。
老丁他们开的是一辆中吉普,把房产段负责保卫的两名公安人员也带上了。一行六人,追上那辆长途车,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要抓的那个邱某。经过简单的讯问,司机说是有这么个黑黑的、个子不高的青年人上车,但中间已经在一个叫背阴林子的地方下车了。下车的时间,也就在警察赶上他们的二十分钟之前。还有几位乘客也证明确是如此。
这条路并无可行汽车的较大岔道,老丁留下两名公安人员就地设卡,对随后来车进行拦截检查,以免邱某搭后面的来车逃跑。另外四人则赶紧乘车往回返。他们回到那个叫做背阴林子的路口,发现那里是个十分荒凉的地方,周围林木茂密,一条岔路通向附近的背阴林场。
六二年的东北和今天相比更加原生态,这对追踪案犯来说是一件好事,也不是一件好事。
说好,因为人少车少,这条路上十分冷清,背阴林子是个林场,会在此地下车的人极少,所以,发现人迹,便很可能是案犯。
说不好,周围都是遮天蔽日的老林子,一个人真往里头一钻,十分不好查。而且通讯手段落后,想给后方打个电话求援都不大可能。
分头搜山?
就这么几个人肯定不是好主意。
对此,公安人员是有教训的。1948年,惯匪于毛子在哈尔滨绑架了茂盛木行的少东家,胡家报案后与公安人员共同设局诱绑匪交易。不料于毛子十分狡诈,中间发觉有疑,立即率领绑匪分道而逃,公安人员在大雾中轻易分兵追击,结果一名侦查员孤身搜查时被藏在暗处的于毛子一枪击中头部,当即牺牲。等周围搜索人员闻讯赶来,于毛子已经不见踪影,连其他几个绑匪也乘机逃掉了。又经过一个月的追击,才在阿城抓到了于毛子。
当时老丁还没有进入公安系统,但这个教训曾在公安工作训练班被反复提及,让他印象十分深刻,使他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重蹈覆辙。追了两年的案子,居然案犯就在自己身边,而且还给追丢了,非常令人恼火。他回忆说这时反复提醒自己的就是两个字:冷静,冷静,冷静。
他判断,对方最大的可能是奔了背阴林场,说不定那里有他可以投靠的亲友。但如果是这样,倒是不着急去追,因为这是个死胡同,对方一旦逃进去,等于自入死地,早晚能把他抓到。首先要做的,是确认他有没有去别的方向。
从侦破来说,此时肯定是争分夺秒,一旦被案犯脱逃,此后再抓便如大海捞针。但不冷静地急于行动,追错了方向,无异于纵敌归海。这对矛盾非常难以解决。
老丁和老邹商议之后,决定马上在背阴林子路口就地勘查。
当时已经过了积雪季节,而且几天没有下雨,现场几乎不可能存在什么痕迹,但对方既然在这里下车,便有可能留下印记。
不愧姜是老的辣,勘查只进行了几分钟,老邹便发现了一点有价值的痕迹。他注意到路边有个积水坑,已经基本干了,只在边缘还有一点潮湿,而就在水坑的边上,有半个皮鞋的鞋印。
林场的工人,是不大可能穿皮鞋的,所以这枚足迹颇为可疑。
问题是,它指的方向既不是向前,也不是向后,也不是朝着林场,而是朝向岔路对面的树林子,那边,根本就没有路啊。
我就寻思了,老丁说,他这是在原地打转呢,还是在这儿等人呢?
都不像啊。
钻老林子了?邱某是仓促出逃,毫无准备,钻进去他不怕被狼给吃了吗?
那么,这个邱某是不是真正的案犯呢?
事实证明老邹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这个邱某正是杀害莲妹的凶手。
邱某,时年二十八岁,六零年在南岔第三线桥队工作过,已婚,六一年调入哈尔滨路局工务段,后再调入房产段当瓦工。因为发案时已经离开南岔而没有列入侦查范围。此人其貌不扬,工作上又十分稀松,但社会关系十分复杂,此后查出他曾诱骗一名外地女子卖到绥化山里,给盲流作老婆,这次莲妹的命运,本来也可能与这个女子相同。
那么,他又是怎么冒充起韩书记来了呢?
最初,他还真没有杀人的想法。邱某作为工务段的工作人员,经常会到路局下属各处单位。一次回南岔,他偶然发现有一封寄给韩书记的死信(因为韩已经调走)丢在信箱里,他觉得这信挺厚的,怀疑里面有粮票和钱,于是悄悄把它取走,想占点儿小便宜。但是,人的想法是会变的。
于这起案件,参与调查的公安人员对于莲妹的命运唏嘘不已,认为她是一个有胆量,有原则,聪明,而且有开拓精神的女孩子。如果假以时日,未必不是又一个郝建秀——那个时代才女的榜样还是这位女工出身的部长,这意味着属于智商比较正常,聪明但考虑问题不会小宇宙爆发,至少没有到裤裆藏雷这样惊世绝俗的地步。
对此我有同感。在六十年代的简历(当时叫自传)上会贴一张自己的照片,这种手段直到九十年代初期老萨们求职的时代,还是比较新鲜的事情。
莲妹据说长得很漂亮,没想到这张照片引起了邱某的邪念。
丁老保留有一份当年卷宗的复印件,这是因为他在公安系统内部讲课才得以保存下来的,拿来给我看,一来说明整个案件都是真实发生的,二来也是让我看看这中间所谓的“按程序办事”怎样严格。
且录一段邱某被捕后写下的供述吧:
“在第三线桥队四工区的信箱里看到一封寄给韩XX书记的信,那时韩书记已经调走,我摸一下信封厚。过去我曾经拆过别人的信,从里边拿过钱和粮,布票等,这封信我认为里边也会有这些东西。能得点就得点,反正韩书记也调走了。经拆开以后,虽然没有粮票,布票,来信者是一位姑娘,求韩书记找工作。我产生了恶意,邪念。于当年4月1日,到街里刻字服务部,私刻了韩XX的名章,冒充韩XX的名义,连续给X连妹去了两封信。X连妹很快上套,要求来东北。我就给她回了信,让她再寄一张照片来。
(为了给买家“看货”——丁老注)
对她怎样来,在哪里换车,我怎样派人去接,进行了周密的考虑和安排。我动了几天脑筋,才把信发出去。
(信件都是从哈尔滨发出的,邱以韩国栋的名义自称在哈尔滨学习,让莲妹回信到哈尔滨铁路局一个不存在的人,让他转自己。实际上人不存在,也要几天后才退信,他便乘机取信继续与莲妹通信,即便有人查到这个不存在的人,也无法与他联系起来。——丁老注)
随信寄去盖有一行韩XX名章,从中间扯开的半张信纸,并告诉她从滨江下车,戴上近视眼镜。
(名义上是为了好认人,实际是为了给万一罪行暴露后的侦查工作制造障碍。——丁老注)
最后一个出站,把行李托运到哈尔滨车站。一切妥当后,我5月4日乘佳木斯开往长春的161次列车,于5日15时赶到滨江车站,按预谋接到了X莲妹。她长得很漂亮,一看就眼馋。
(邱某本计划找几个盲流轮奸莲妹后使其丧失抵抗意志,然后卖出,至此再次改变想法,决定先把她带到绥化附近一个他熟悉的屯子里独享几天,再卖给盲流。——丁老注)
接头后,我把韩凤山名义写的信交给了X莲妹,怕露出马脚,我在信封封口处,盖上了我私刻的韩XX的名章。信里介绍我叫阎士故,是韩XX的外甥,电务段的团委书记,有能力。又告诉了X莲妹工作有两处,一处是电务段电话生,一处是文艺小组,让她自己选。并让她同我处对象。X莲妹看了信后,没有表态。我同她从哈尔滨站取出行李,又托运到南岔站。晚上,我就要同她住旅店,X莲妹不同意。我拧不过她,只好在候车室里呆了一宿,第二天就逛了哈尔滨。5月6日晚,购买了滨江至南岔的客票,在22点35分上了开往南岔方向的253次列车。我企图在中途站把X莲妹骗下车,强奸后杀害她,把她的行李物品归我自己。
(邱某看到莲妹颇为精明,怕将她卖了她会跑出来告自己,而且发现她行囊似乎颇为丰厚,于是决定将其奸杀,这属于明显的故意杀人罪。——丁老注)
到绥化站我骗她说,‘我出来接你,是背着公家,以买材料为名出来的。咱在绥化下车,买完材料再走。’因为是黑天,X莲妹说啥也不同意,又没有得逞。
(如果在绥化下车,邱某会将莲妹带到附近屯子“买材料”,实则是带到同伙那里,使莲妹任其摆布。莲妹对他已经有警觉,但是一心想见到“韩书记”后请他主持公道,没想到“韩书记”根本就是邱某假冒的。——丁老注)
离南岔越来越近,我害怕一到南岔就露馅了,我必须把她弄下车。我好说歹说,磨了很长时间,她总算同意,在神树车站下了车。我让她在候车室等我,我就出去了,在外面转了几圈,就回来了。我骗她说:‘这种材料神树地方小,没有呀。’于是,在八点左右我俩乘上开往南岔的2015次火车。”
神树是个小站,管理不严格,邱某是观察到2015次列车的乘务员都在车头上,自己作案方便,才利用熟悉车站的特点,带莲妹上了2015次货车。
推测,莲妹这时对邱某是颇有疑心的,认为他人品不好,故此寻机把他所带“韩书记”来信暗藏在了衬裤夹层里,可能已经想到万一会发生什么。不过她对铁路货运不了解,误以为货车上也和客车一样应该很容易找到乘务人员,邱某不敢过分。而且她还舍不得“韩书记”许诺的那份工作。
这一上车,莲妹就没能活着下来。
继续看邱某的供词吧。
“列车开出神树车站,我先从X连妹手中要出托运行李运单,接着我就提出发生两性关系。她坚决不同意,车开得很快,为争取时间,就动手了。X连妹身体很好,很有力量,支巴一会,我强奸不了她,我一想,这样支巴下去,到那个车站让人发现就坏事了。我伸手捏住了她的脖子,使出全身力量往车帮上撞,几下子就撞昏了……我把她兜里的东西全部掏出后,就从两车厢连结处把她扔了下去,有意让车轧一下。列车到界山车站停车时,我携带X连妹的衣物,牙具等乘客车逃回家中,后把X连妹的行李取出来,骗我妻子说:这些是从自由市场买来的。妻子信以为真,有的衣服拆了,有的洗洗就穿了。这时我是在工务段工作,1963年我就调到房产段工作了。对这起图财害命杀人案,我自己觉得很高明,可以万无一失了……”
老丁说,据法医讲,检查莲妹的遗体发现,被列车轧到的时候,肌肉还有收缩反应,说明人当时还是活的。
这一切检查,在案件发生后都已经做完,所以尽管莲妹家不断向北京告状,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但警方而言,也同样把未破此案视为奇耻大辱,都想给这个女孩儿报仇呢,并没有对家属的不满。
“人家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提的是合理要求,如果有什么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因也是我们侦破能力有限。不过,我们每一个该做的环节都做了,问心无愧,所以,没有什么怕指责的。”
所以只差两条街,追捕中没能把人抓到让老丁他们十分郁闷。
郁闷中公安人员并没有失去理智。老丁面对那个鞋尖向树林方向伸展的脚印仔细观看,他勘查过不少现场,很快看出了门道——鞋印前重后轻,前部中心部位压力大,符合直行疾走的特点,似乎说明嫌疑人不是在这里站着等人,也不是转圈踱步,而是在大步向前。
那么,他往树丛里去干什么?
几个人走到树丛边缘,反复看地面的落叶,由于没有落雨,地面上又有很厚的落叶层,竟是什么痕迹也没有。
老丁思索片刻,让部下拿地图来。
他说,从此前的侦查来看,这小子属于想事很多的那种类型,不会满山乱窜,如果他往这边走,一定有特殊的目的。
看看地图,老丁又看看表,发出一声冷笑,他说我知道这小子往哪儿跑的了,跟我进树林子。
追得上吗?老邹问。
我要没搞错,肯定追得上。老丁说。
老丁他们留下一名侦查员就地封锁路口,重点盘查背阴林场出入的人——判断虽然有八九分把握,但万一案犯出了奇招,我们还是要做万全的准备。
剩下三个人,一个警员打头,老丁居中,老邹押后,三个人带着两杆枪踏着落叶追了下去。
那么,是不是警员们都十分信任老丁的判断,所以才会不犹豫地跟上呢?
也不是。真实的情况是老丁在指挥分兵之前,已经把自己的判断和大家讲了,大家觉得可以认可,这是最大概率的追捕方向,所以他们才跟了上去。公安干警之间的关系不是福尔摩斯和华生大夫,不用刻意卖关子。
几个人大步流星一路前行,颇有些当年小分队剿匪的架势。跑到中间,老邹眼尖,说停。几个人停下来,只见老邹从一旁的水坑里,找出一团泡在里面的白纸。细看,原来是一张揉成一团的长途汽车票。
老丁仔细摸摸,纸还没有湿透。马上指挥人员加速前进。
这回就更有准了。
在他们奔跑三十分钟之后,一条蜿蜒的公路出现在林中。
老丁对同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轻声道:“就是这里了。大家分散开,以那个路标为中心摸过去。”
那么,老丁究竟是发现了什么呢?
老丁在背阴林子邱某下车处看地图后,发现在这条公路约两公里外,还有一条通往北方的公路。他推测,这正是邱某下车后要去的地方。
邱某案发之后,连自己家都没回便夺路而逃,他上车有很大的随机性。邱某的社会关系基本都在黑龙江,如果真跑到吉林去,他又能去哪里呢?对他来说,更好的逃跑方向是北方,比如绥化一带他有较深厚的社会基础,情况复杂。邱某肯定考虑过,作为铁路员工,如果坐火车直接去那边是最方便的,但这等于自陷牢笼。火车又不能跳(如果真跳相信莲妹一定会拉他一把塞进车轮下面——作者推测),下一站一堵他只能束手就擒。事实上警方一开始也是把铁路当作了重点,才耽误了一些时间。
这样,凭借对道路的熟悉,他选择了在背阴林子下车,一方面继续迷惑警方,一方面向另一条公路方向奔逃。
那么,老丁看表做什么呢?他知道那条公路也走长途汽车,而且有去绥化那边的车,但时间还要一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这里——那时候长途汽车没有承包的,数量又不多,去一些偏僻线路一天两班已经是极限。
有个问题是邱某不会搭过路车走吗?这个可能性不大。一来那条公路颇为荒僻,二来他这个样子搭车人家也会怀疑,一会儿有长途车你不坐非要搭车不可,怎么回事儿?而且搭车总不好白搭,邱某连家都没回,身上不会有多少钱,正常情况下坐长途车是最经济可靠的法子。
问题是追到新公路边上,也没见到邱某的踪影。老丁叼了根草棍,悄声道:“别担心,等着。”
按照老丁要求,大家环绕那个标着“XX公里”的路标悄然接近,伏在草丛中观察四周。
四周似乎没有可疑之处。
但还没等大家做出下一个反应,公路上一声笛响,一辆绿色的长途汽车出现了。此时已近黄昏,那辆车开了车灯,越来越近。
正在这时,如同变魔术一般从树丛中冲出了一个人,好整以暇地站在了路标的旁边,伸手做出了一个拦车的手势。
“我猜他就是猫在旁边看动静呢。看清了人,这回没跟他客气,老邹大喊一声别动,那小子倒头就跑,我上去一个侧扑就把他按下了。”老丁回忆起来,还有些余兴未尽地猛挥了下胳臂。邱某被扑倒后没反抗,一言不发,紧闭双眼,全身抖动不停。
倒是长途汽车的司机来了个急刹车,一车东北汉子的豪横劲儿上来,几个人拎着各种东西就冲下来了。后来司机说我们哪里知道是警察抓坏人,我们还以为是有人抢劫呢!
事情讲清,全车人热烈鼓掌。
我问他如果邱某没有出现怎么办?怎么办?上车埋伏跟着走呗,他是仓促出逃,没有准备,没有个逮不着的。老丁很有信心地说。
说起来邱某也的确算是很有心计了,包括能把房产段的书记哄得把他评上先进生产者,都说明他够聪明,可惜,没有用在正地方。
邱某死扛了一阵,无奈此案证据确凿,最后只得认罪服法。1964年11月,邱某被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此案至此,应该算是告一段落。
但老丁给我讲这个案子,并不是想说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而是要说,这案子虽然压力很大,也没有做成呼格案的道理。比如,那位韩书记,虽然有着重大的嫌疑,但警方一直没有对他采取行动,更没有进行所谓“逼供信”。
那么,就一点儿影响也没有吗?
老丁一声叹息,说怎么能没有呢?我们是没有做什么,但侦查期间总要和他的领导部门打交道吧,一来二去人家知道了部分案情。韩书记本来已经内定要提升了,这时候却突然来了通知,让他去党校学习,一学就两年,几次好机会都给错过了。他本人莫名其妙,又没处去问。我们看在眼里,也不好说什么,这是兄弟系统的事情,我们不能插手。一直到本案侦破,我们才把他,把路局的领导请来,把这前因后果跟他们说了。
“听了是这么回事,韩书记那挺大一汉子,哭得跟孩子似的。”老丁万分感慨地说,似有一份歉疚。
这就是一个好警察对于误伤好人的歉疚吧。虽然这种误伤与他并无多大瓜葛,而且他们已经在尽力避免,但法律的棱角毕竟太过坚硬冰冷,沾一点边,也可能把人伤得很厉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