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刀连环杀人案
这个案子……案情太离奇了,以至于我觉得写作它的感觉仿佛在看一本别人写的小说。然而,我又不得不说,它的整个发案过程和结案过程,乃至犯罪心理全是真实的,它基于办案者的回忆,真实到除了被害者之外,把其中每个人物和地点都保留了最真实的信息。
也许,其中某些事件,一些读者在几十年前便有所耳闻;也许,这起案件的描述,还会解开一些朋友自幼时听说过的某个离奇恐怖传说的秘密……
我尽量不走样地带给大家这个老丁说过的“我经手的最离奇的案件”。
那天去看望老丁,见到他身边坐了一位精神矍铄的中年人。从他们的亲密程度和此人的行动举止来看,肯定是老丁从警时代的战友。警察之间若是有过命的交情,那种亲密是很微妙而特殊的。
老丁矮而胖,还有一只眼睛基本看不见,而来人瘦而高,窄窄的脸上嵌着一双大而圆的眼睛。我的第一观感便是神探波洛和他的搭档雷斯上校出现了。不过,从来人的年龄来看,他可能还没有离开公安系统。或许,是老丁的晚辈?
老丁看出了我的心思,一面招呼我坐,一面看着那位问:“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写黄泥河子爆炸案的,叫高局?”
那一位摇摇头,道:“叫老高吧,我应该比他大。”
老丁对我点点头:“你叫他老高吧,高铁腿,河南省公安厅的,快退了。到时候你采访他,问他怎么把龙门石窟八号佛追回来的,有的聊呢。”
老高嘴角一抿,道:“不用等退,这案子有什么不能聊的?”
老丁冲我挤挤那只完好的眼睛,转回头问老高:“那九四枪案呢?我记得是你把那女的按下的,缴了两个手榴弹?”
老高往后靠了一下,审视了一下老丁和我,道:“不是,那女的身上只有四十发子弹,手榴弹在男的身上,作案那天扔了一个,当时还剩一个。”
“等等……”我插话了,明知道这样的采访机会千载难逢,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话,“您二位到底什么关系丁老能不能交代一下,我记得您从工作开始就是东北的警察啊,可高……老师(听到我这句问话,老高笑了一下)是河南的警察吧,您二位是什么交情啊?”
我还没问呢,又是手榴弹又是子弹的,都知道东北的案犯匪气重,这河南的案犯怎么也这么生猛啊?他们不应该玩洛阳铲吗?
老丁和老高互相看了看,似乎他们这样就可以交流了。老高先开了口:“我们啊,八八年就在一起工作了。省公安厅派我到黑龙江取证,丁哥,那案子叫什么来着?”
老丁双手交叉在面前,把鼻尖顶在手上,似乎在回忆着,说道:“叫什么来着?我记得你们叫中州连环杀人案。”
老高道:“对,你们叫七四杀人案。”他转过头来看我,“这个案子你写过吗?挺特别的。”
老丁缓缓点头,道:“岂止特别啊,这恐怕是我经手的最离奇的案子了。”
“您二位……给说说?”我打开了笔记本。
两个人又对望了一眼,老高道:“应该可以吧,案情我们那儿公开报道过的。”
老丁点头,回里屋取出来一个笔记本,用手指蘸着唾沫翻开一页,道:“那年,1988年啊,我在木兰蹲点儿,7月4号凌晨三点的时候接到报案,说是有个女的在三中教师宿舍被杀了,我马上带人出现场。”
我问了一句:“您不是一直当铁路警察吗?怎么跑到木兰蹲点儿去了……”一语未毕,只见老丁两腮的肌肉微微鼓了起来——交往了两三年,我算也对他的肢体语言熟悉了,这是老爷子有什么事儿不愿意说的节奏,为了避免影响他讲案情,我赶紧转移方向,“您去现场带法医了吗?”
“当然带了,报案的是学校保卫科,说人已经死了,我怎么能不带法医呢?不过到了地方才知道,虽然觉得人已经死了,学校还是送了医院,意思是抢救一下看看。所以最后见到尸体还是在医院。”老丁道,总算没有被我打断思路,开始详细讲起这个案子来。
木兰县属于哈尔滨市,我查了一下,木兰三中建校于1978年,似乎是个不错的学校,但不知道今天的教职工,是否还记得1988年那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案发地点在该校的教师宿舍,依当地习俗,一名未婚的女教师带着她十七岁的妹妹和十六岁的弟弟睡在同一炕上,她睡在靠门一侧的最外面,中间是弟弟,而妹妹在靠窗的最里面。
半夜约两点三十分,她忽然听到妹妹的呼叫并因此醒来,正欲坐起时又听到弟弟的吼叫声和一声惨叫。惊惧中这名女教师拉开电灯,只见原来打开的窗户已经关上,弟弟捂着腹部正在倒下来。她连忙一面大喊一面扶住弟弟,忽然发现一旁的妹妹圆睁双眼,却已经失去了聚焦,脖子上被拉开一个大口子,鲜血和气泡还在奔涌而出。
姐姐的惊呼引来邻人的注意,但等大家赶到的时候,17岁的妹妹已经香消玉殒,而16岁的弟弟也身负重伤,却没有一点凶手的影子,只有姐姐一手抱着妹妹一手抱着弟弟歇斯底里地大叫。
公安干警迅速展开,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案发处是一个东北典型的带炕房间,由于是夏天,炕并没有烧。房屋的门通向外厅,外厅的门连接走廊,外门有破坏的痕迹,但经查明是急于入内的邻人所为。对着门的一侧是宽大的窗户,下沿与炕面基本齐平。由于是夏季,女教师家是开窗睡觉的,只有一层纱窗是关闭的。窗外是一条水泥甬道,床上铺着褥子和凉席,沾染着斑斑血迹。
初步推测凶手是从窗外接近,直接刺杀了靠近窗户的妹妹,当睡在中间的弟弟醒来试图救援时再遭毒手。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遗留物,唯一的痕迹便是他破坏了纱窗,以将其打开接近受害人。纱窗上被破坏的部分显示他有一口锋利的刀具。
这也是到医院勘察死者和了解伤者情况后,认为案犯使用的凶器。死者被一刀杀死,表情仅略带惊愕,几乎没有挣扎迹象。推测是睡梦中被割喉,由于双侧大血管同时大量失血,大脑迅速失去知觉而不及做出太多反应。
伤者表示在听到二姐叫声后起身去看,发现一道寒光刺向自己,匆忙中用枕头挡了一下,但仍被凶手刺穿枕头造成重伤并大量出血。因为过于黑暗,他没有看清凶手的相貌特征,只觉得他应该是一名男性,动作十分灵活,用刀刺他时动作娴熟,显得十分冷静。
由于女教师还在歇斯底里中,暂时无法向她了解情况。但调查结果显示姐弟三人并无值得关注的不良社会关系。他们平时颇为和睦,姐姐文静些,教学水平很好,弟妹活泼些,可也并不出圈。三人都没有恋爱关系也没有什么追求者,亦无债务和仇人。看起来就是很平常的一个家庭,突然遭此不幸,那位大姐简直无法理解。
老丁走到窗外,在水泥甬道上找不到任何痕迹,然而他能够断定一件事——从窗外很难确认死者身份,案犯很可能是开窗就刺。
“他难道不会担心自己刺错目标吗?”老丁暗想。
当时木兰很小,连条警犬都没有。正在案件似乎即将走入死胡同的时候,有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跑来报案——校外不远的江滩上,又发现一具尸体……
听老丁讲木兰这起案件,想是不是以前有过相关报道,于是上网查了一下。输入“木兰三中”“杀人案”的关键词,搜索结果中,发现网上该校的吧里正在讨论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一名职业模特,被莫名其妙地一刀毙命。
这显然不是老丁他们处理的这起案件。难道是那次侦查工作给该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至于落下福尔摩斯的情节吗?
老丁坚决否认这种猜测,第一他认为现在“宵生”们学习任务太重,看上去一个个眼睛都是直的,不大可能有这个闲心琢磨杀人案,第二他说自己在木兰名声不太好,“他们说我草菅人命”。
说老丁草菅人命不是针对那起木兰三中发生的凶杀案。尽管没有抓住凶手,但当时公安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还是留下良好印象的。他们连夜和每一个相关人员进行了耐心的交流。
这样做是因为类似案件案发后的几个小时是破案的黄金时间,老丁身经百战,当然不会错过时机。可是,当他出发去医院的时候,看到院子里黑压压一片人群,心里却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那都是等着做笔录的人啊,这案子,不好破了。
身为东北人的老丁自嘲:“东北人热心,有时候爱凑热闹,木兰人也是东北人嘛,所以很多人等在操场上,等着我们找他,好像身在案发现场,不被公安细致地录一份笔录,会被人瞧不起似的。”
这个看法不太全面——木兰是个治安不错的小城,骤然发生如此突兀而凶残的案件,人们因为惊恐而期待尽快破案,产生聚集也是正常的事情。
其实这时候老丁挺失望。截至此时,最有可能提供线索的没有一个人说出有价值的东西来,连作案动机都无从谈起。那么,会不会有意外惊喜呢?他同时布置了一组便衣侦查员在人群里转悠。有些案件里面会出现案犯跑回现场探听消息的情况,这种人在人群中言行肯定有不自然之处。
结果很不如人意,既没有值得注意的人,也没听到众人的议论中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东西。这么多人的笔录,估摸着都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老丁无奈地想。
在医院里,遇害者的死因很清晰地被确定下来,初步的尸检并确认死者还是处女。
这案犯明显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而且是奔着夺命来的,看不出图财或性侵的企图。从一击致死的角度来看,凶手事先应该做了精细的踩点,目标明确,不像那种出于仇恨社会等原因进行的无差别攻击。
但社会关系简单单纯,不见情色纠纷,死者或她的姐姐、弟弟实在看不出有值得这个老手行凶的理由。凶手应该是熟悉环境的,因此可以准确地杀人而后全身而退,凶手应该不是周边的熟人,因为木兰环境简单,所有在场和可能在场的人中,符合凶手条件的嫌疑人都没有找到一个……
时钟在走,笔录在做,线索却如渺渺孤鸿。老丁悲哀地在死者的停尸床前蹲了下来——姑娘,这么一个没有头绪的案子,你让我怎么给你报仇啊?
正在这时候,那个新的凶案消息传来了。而老丁“草菅人命”的名声,便是在侦破第二个杀人案时落下的。
第二具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在木兰三中墙外约四五百米的松花江畔。这里有一带松林,风景优美,一些上了岁数的人喜欢把此处当作晨练的地方。
夏天日出早,有一位退伍军人出身的老爷子五点就出来跑步,却发现一群人围在河滩上发呆,凑近一看,正中倒着一具鲜血淋漓、肚破肠出的尸体,附近的沙滩上一片狼藉,血污片片……老爷子当即就报警了。
调查结果,江畔应是第一现场,死者三十余岁,男性,体格匀称强健,身中九刀,有二十多平米的沙滩沾附有血迹,皆是人体滚动的痕迹,似乎这里曾发生过激烈的搏斗,一口锋利的单刃匕首插在路边的树上。现场的人们交头接耳,都说木兰来了个杀人狂魔。
善良的人们,常常不幸而言中。
而面对这样一具尸体,等到汇报的时候,公安报出的死因竟是“自杀”,参会的一位政法委副书记当时不干了,拍案而起,大骂老丁“草菅人命”。
老丁……
老丁说起这事儿时面色古怪,说这位书记是从文教调过来的,他不太懂刑侦,不过……不过鉴定自杀之后被人骂这种事儿,对公安来说是经常的。平心而论,有些指责是有道理的,有些指责却是因为外行的原因。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质疑不仅仅出自于民间,有时候警察们自己也会产生误解。
我一位熟识的警方朋友第一次出现场是在197X年,他刚从公安学校毕业,正赶上西郊发生一起颇有影响的疑案——某大学教授被发现吊死在其住所内,案件报到二处,刑警们马上出动。因为这位教授是有影响的民主人士,而且有一定社会地位,案件很快逐级上报。刑警们还走在路上,便得知局长的车子已经出门了,正在往现场赶来。
带着这种紧张气氛,刑警们进入现场,但带队的处长仅仅勘察了五分钟便下令收队,结论是自杀。
自杀?!这位教授名利双收,儿孙满堂,身体健康,为人该有的都有了,而且平时精神矍铄,生活乐观,案发前没有任何异常表现,怎么可能是自杀呢?
有人问了一句:“要不要等等局长?”
处长摇头,说不用了,就是一个简单的自杀案,咱们收队。
这位初出茅庐的警察也觉得此事过于草率了,初生牛犊不怕虎,便嘟囔了一句:“没见过这样自杀的。”
处长听见了,回头盯了他一眼,道:“没见过性窒息?”
“什么?”
“性窒息。”
“什……什么?”
“自己回去查。”处长失去了耐心,想了想又补一句,“社会复杂着呢,不是什么东西学校里都教,慢慢学吧。”
事后教授给定了个“心脏病突发”“因病医治无效”,而还没结婚的小警察终于查明白了性窒息的含义,也明白了为什么给教授先生定这么一个奇怪的死因。
几十年后,教授的第三代后人根据风传对其死因产生了怀疑,指责公安局“草菅人命”,向中央提出复查此案。公安局考虑到其家族的国际影响力,专门请其后人(仅仅请了直系后人)来局里看案卷。看完之后,就再没话了,估计还有点儿后悔干嘛对这件事一追到底。
同样是几十年后,那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警察已经对教授的死因有了更加平和的看法——人嘛,可能有各种癖好,只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该影响对他的评价。教授在自己的领域里仍然是个值得尊敬的人,这和他的性取向无关。他说如果这个案子弄得旷日持久,这位教授恐怕真会身败名裂。
这位快刀斩乱麻的处长,便是中国刑侦界双星“南端木,北少华”中的北少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王少华。
不过,一个身中九刀的人怎么会是自杀呢?只怕王少华也不敢轻易这么定。
老丁苦笑道:“我还没说他是服毒自杀呢。”
“这怎么可能?”我问道,“服毒自杀怎么会服出身中九刀呢?”
“真的,服毒自杀。”老丁说,看着怎么也不是开玩笑的样子。
身中九刀的主儿,可能是自杀吗?要说战争时代,那并不奇怪。古代的大将,经常有身被数十创,最后选择自刎的。
然而老丁认为在松花江畔发现的这具男尸属于自杀,并不是从这个角度。是法医首先注意到此人的伤口尽管有九处,而且有多处伤及内脏,但均在尸体正面,而且均为同一凶器造成。
进一步检验证明,这柄凶器便是那口刺在树上的匕首(这把匕首因为刺在树上,最初没有被注意到,是反复勘查现场后才发现的,所以关于此案的报道中,曾有未发现凶器的说法)。经过伤痕还原,这九处伤口都是由死者自行刺出的。
在案例中,经常有发现的尸体被认为是他杀,而最后检验结果却是自杀的。比如,曾有人捞起一具二臂倒剪,绳捆索绑的尸体,几乎人人都认为是他杀,唯独法医认定这人是把自己捆上以后自杀的。争论中法医将其口腔打开,从死者两枚上门齿之间镊出一撮棕绳的纤维来,证明他是用牙齿最后完成了对自己的捆绑。调查结果也证实了法医的正确。原来此人是个游泳好手,决心自杀时担心死不了而设法将自己捆住。
不过,老丁认为这九处伤口还不是他的直接死因。他在到达现场的时候便闻到了一股异味,凭借长期的工作经验马上分辨出这是剧毒农药敌敌畏的味道。法医鉴定此人最终正是服敌敌畏自杀身亡。
如果还原一下,可以再现此人的整个自杀经历——他来到这处江岸上,坐了很长时间(有一个清晰的坐痕),而后朝前走到死亡现场,先用匕首朝自己腹部和胸部连刺九刀,但因为没有碰到动脉,所以一时不得便死。此时,他将匕首戳在树干上,取出预先准备好的农药喝下。少顷,农药剧烈的刺激作用使他难以忍受,开始在沙滩上翻滚,形成类似搏斗的痕迹,并给其自伤的伤口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内脏外溢。综合原因造成了最后的死亡。
法医对其胃内容物和当地发现残存农药瓶的检验,证实这一推测是准确的。
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用这样决绝的手段自杀呢?
最初的认尸没有结果,木兰不是个很大的城市,如果死者是本地人,应该有人能够认出,但直到中午,仍无人认出尸体的归属。
尸体外着简单的T恤和长裤,解放鞋,没有穿袜子,口袋里连钱包都没有,遗物只有一把匕首、一块雨布、服毒的农药瓶,以及一个极普通的书包,从中无法寻找其身份。看来此人是死意已决,而且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老丁注意到死者双手皮肤坚实且厚,似常从事体力劳动,但无明显老茧,只十指端部有薄茧;而其脚底有比较厚的新生胼胝层。对第一个现象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放弃;而针对第二个现象,他判断死者最近颇为奔波,可能是外来的旅客,又下令对木兰及周边地区各旅社、饭店进行清查,以找出这个神秘的客人。
其实他所看到的第一个现象,即死者双手特殊的磨茧痕迹,如果能够继续追下去,很可能揭出他的真实身份。今天从事计算机、打字速记等行业的人员十指前端多有类似薄茧,而皮肤普遍细嫩,有这样的薄茧,皮肤又比较粗糙,此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可惜,八十年代后期还没有那么多靠敲键盘为生的人,老丁的推理出现了空白点。
遗憾的是,木兰仅有的几座客栈都没有这样的客人住宿。
而此时,公安干警的注意力,却被另一件事情吸引了,那就是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柄匕首。曾为解放军中的一员,老丁很早便注意到,这是一柄经过磨制改造的56式冲锋枪用可拆卸刺刀。
更重要的是,初步鉴定表明,它很可能便是木兰三中那起谋杀案中的凶器!
可是,被害者的姐姐和弟弟看过尸体的面部照片后,却表现得十分茫然,根本不记得和这样的人有过什么交集。据群众反映,被害者还是个学生,生活基本开放于公众之中,也不曾见她与类似的人有过什么交往。
这个自杀者——也可能是杀人者,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面对这样的挑战老丁并不心急,他认为两起案件之间必有关联,虽然有怎样的关联目前并不清晰,但这是可以慢慢确认的。老丁向哈尔滨市局求援,要求——
第一,将自杀者(又被称为二号死者)照片和指纹传真各单位,与失踪者、通缉者进行比对;
第二,调来警犬进行追踪;
第三,由市局技术专家对凶器的一致性进行检验;
第四,继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寻找二号死者,并追寻一号死者(即教师宿舍的被害者)的社会关系。由于农药没有装在原装的瓶子里,对其销售渠道虽也进行了追索,但不作为重点。
结果,结果是好消息和坏消息参半。
好消息是专家确认了两个现场的创伤均由同一把凶器造成,在那口凶刀的血槽处,还检验出了与一号死者相同血型的残存血迹。
也就是说,木兰三中这起案件,正是二号死者所为,他在杀害了一号死者,并刺伤其弟之后,便摆脱追捕,来到了松花江边,在那里坐到天将破晓,随即自杀。
另外,有人曾见到前一天晚上,当一号死者走过操场的时候,有个人在铁栅栏外面看她,并跟着走了几步,尽管无法确认那就是二号死者,但其下颌刚好从栅栏外的花树丛上方露出来,这个高度,与二号死者身高比较接近。
坏消息是协查指纹无消息,说明此人应该不曾被捕过。警犬由于案发地点已被围观者破坏而追踪失败,没能找到二号死者的线索。
案件似乎进展不大。由于这样残忍恶劣的案件在木兰十分罕见,尽管经过解释,政法委领导接受了公安机关关于“自杀”的结论,但还是反复开会,督促干警尽快破案,并允诺提供一切支持。
对此,老丁并没有着急——毕竟凶手已经死去,现在所需要的只是弄清事实而已。他召集部下,提出了自己的侦破思路——凶手没有使用交通工具的迹象,没有携带生活用品,但须发干净,并无落拓之感,推测其在木兰必有落脚点,而且这个落脚点不会距离木兰三中太远。
这就是老丁设计的突破点,他安排一组人员专门在案发现场附近800米内继续向各界居民询问情况,征求线索;另外,安排一组人员带着警犬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反复的巡逻,并在巡逻中不断用二号死者的衣物刺激其嗅觉,期待找到案犯的藏身之处。
应该说这个设计十分有效,案件在一天后便有了进展,警员带着警犬在该校外侧一片居民楼中行走时,犬只忽然兴奋起来,很快便把警员带到了一座居民楼中,并对着一个单元的大门狂吠不止。
更多的警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询问周围居民,得知这个单元属于一名已经调到哈尔滨的中层干部所有,平时没人,但前两天有人半夜听到此处门响。
在喊话无效后,公安干警依律对该单元进行了紧急搜查,该处果然无人,但当场发现空的敌敌畏瓶,案犯使用过的假须、丢弃的衣服、食物、写下的书信等,证明这正是要寻找的二号死者那个落脚点。
那么,他是鸠占鹊巢,潜入此屋,还是尚有同伙呢?
通过与哈尔滨联系,房主告知公安人员,他家都是木兰人,他哥哥二十几年前到西安工作,其子日前来哈,说要在故乡小住,他便将房门钥匙借了给他。
此人是什么身份?叫什么?
他叫王文波,在部队工作,是现役军人。
调查到此嘎然而止。
因为负责核对协查信息的干警带来了更加详细的信息,根据尸体特征,他们找到了一个多月前的一份协查请求书,河南省公安厅要求木兰警方严查一名叫做王文波的现役军官是否返乡,如果查到,立即逮捕。
因为这个王文波,正是河南与陕西两省联手通缉的一名恶性连环杀人案重大嫌疑人。
“王文波这一死啊,半个河南省都额手相庆。”老高感慨,“原来让他折腾的,好多洛阳女的都不敢留长发,还有的上班的路上都女扮男装。”
老高正是河南省公安厅针对王文波连环杀人案派到木兰,和东北警方接洽的带队负责人。得到王文波可能已经在木兰自杀的消息,河南方面立即派了一组人马赶到哈尔滨,和黑龙江省公安厅派出的人员会合,直奔木兰。
对于老丁和老高的第一次会面,两个人都记忆犹新。
老丁说,我一看啊,怎么来了个孩子呢?
他不知道,老高那时虽然只有二十几岁,却是当时洛阳市公安局局长宋文学从警察大比武中选出来的重点培养对象,屡破大案,正是后生可畏。
宋局长是建国前便进入公安队伍的老警察。洛阳的公安系统在文革的时候被折腾得挺惨,以至于恢复的时候十分艰难。
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历史问题,临危受命的宋文学巧妙地开展了一次公安技能大比武,一下子把那些不会破案只会整人的家伙收拾了下去,并提拔了一批基层新锐骨干充实队伍。老高便是那时候被宋文学看中的。
这次大比武至今洛阳人还津津乐道——老百姓不知道公安局进行了比武,但宋局长组织大比武的收官之作是进行了一次警察大阅兵,带斗摩托车组成的方阵环城一周纹丝不乱,充分显示了警务人员的震慑力,也留在了洛阳人的记忆中。
所以老高是见过世面的,面对老丁的审视泰然自若。
老高回忆,老丁和他见面的时候身边八个彪形大汉雁翅排开,都是他手下的精兵悍将。刚一寒暄这几位便满怀侵略性的热情挤上前来,呈半环形将老丁和老高围在了当中——怎么着,这是要打群架吗?
这时候老丁来了一句:“你们怎么弄的,两年杀了八个人都没逮着,还让他死到我们这儿了?”
老高一愣,心说这位老哥怎么不按规矩出牌呢?你们这儿没有破不了的积案吗?他不知道老丁打土匪出身的,那哪儿是讲规矩的人呢?
其实老丁也没别的意思,主要是那几年东北的流窜犯比较多,人送一号“东北虎”,逮住就往河南送——那儿有个特设专政“东北虎”的地方。
虽然说“东北虎”作恶多端,咎由自取,但同为东北人,老丁或许那时候本能地对河南同行有几分敌意。
老丁记得老高当时似乎稍微愣怔了一下,然后灿然一笑,道:“好在他怎么跑也跑不出圈圈,就算跑回老家也没有立足之地,要不也不会走这条路啊。”
这是夸我们呢,老丁觉得很得意,一挥手:“坐下聊。”
说完了才觉得有点儿不对,这小子话里有话啊——案犯是一东北人,怎么跑到俺们河南来杀人?这个孩子,不简单。
老丁说喜欢上老高是在吃饭的时候。那时候没有公务员不许喝酒的规定,但也没有燕窝鱼翅的腐败,就是结结实实的小鸡炖蘑菇,实实在在的高粱大曲。老丁一抬手就给老高满上了,大杯,足有半斤那种。
旁边河南一个小兄弟站起来,说对不住,俺们科长刚做了手术,不能喝酒,我替他吧。
不等老丁说话,老高劈手把杯子夺过来了,说:“说啥咧?这个酒咋能替咧?”转回头对老丁说,“刚动了手术,喝呢,出问题就没法办事咧,但是,这面子俺得兜着。”
说完话,一把撕开领口,抬手把一碗酒都倒进去了。
满座惊呆,估计东北的警察也纳闷——这怎么又冒出一个不按规矩出牌的主而来呢?
老丁一笑,一仰脖把自己那半斤高粱喝下去,熊掌般的大手向下一劈,道:“吃菜!”
写到此处忽然想起来,那河南的趟匠,在民国时期也是不亚于东北胡子的存在啊。
两人后来成了推心置腹的朋友,老高说那是哥哥看得上我(这句话又让我想起了水浒传),后来他从丁老那儿学的东西多了。
这并不是他随口替老丁说好话。比如,谈到王文波自杀的细节,老丁提到放了一个组在群众中看有没有嫌疑人来打听情况这件事,老高便印象深刻。这个细节,后来在侦破李绪娃灭门案中成了关键。
1991年,伊川县沙园村村民李绪娃一家五口惨遭灭门,老高作为专案组成员参与侦破。专案组赶到伊川的时候,当地警方已经作了不少工作,但并无突破性进展。
李绪娃年已七旬,妻董冬莲,属于普通村民,平时与人少有矛盾,家境也不甚好。李绪娃夫妇一家独门独院,与其长子李克会(未婚)、女儿李克桃住在一起,3月18日上午,其别居的第二个儿子李克全回家探望,却发现父母一家人全部死在自己的院子里。
经过勘查,证明李家人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七十二小时,除了被打得脑浆迸裂的李绪娃和他冻饿而死的小外孙(八个月)以外,其余各人均身中三刀以上,凶犯可谓手段残忍,但从死者分别在各自屋中,推测是熟悉情况的人作案——以当地社会环境的封闭而言,案犯基本可以锁定本村。
由于李绪娃箱子里有数千元现金未被触动,公安人员初步排除了谋财害命的作案动机,而集中精力于仇杀和情杀,为这事儿把曾经追求过李克桃的一个赵姓青年“请”来好好查问了一番,但最终发现他并无作案时间。
老高是随着伊川刑侦大队大队长尤国英来到沙园村的,老尤精力充沛,一路上还问他处理王文波案件的经过,还说老丁这人可交。
当时沙园村已经封村了,他们走进设在村委会的临时侦破指挥部,正看到一个村民正从门里往外走。里面一个警察冲他不客气地喝道:“你快点儿走。”这人回头白了一眼,同样不服气地喊道:“走得慢又不犯法。”
里面的那个警察看到老尤他们,不说话了。这人看了老尤他们一眼,也不说话了,快步走开。
走进门,老高问:“这人是干什么的?”
这名警察回道:“帮忙的。”
“帮忙的?给谁帮忙?”
“给咱们帮忙啊。”
“那你们还对人家这个态度?”
“他骂我们。”
既给警方帮忙,又骂警方人员,这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在现场经过精心勘察,警方在李家的箱子上发现了两枚带血的指纹,于是,对全村约五百名老少进行了指纹鉴定,结果一无所获。是警方熟人作案的判断出错了吗?有人指出,该村村民赵某某在洛阳打工,他的指纹还没取呢。
在外打工不意味着不能回村作案,这个“帮忙的”正是赵某某的哥哥,于是警察问他能不能把赵某某请来打个指纹。他二话不说就去洛阳把弟弟找回来了,结果依然是不吻合。
按说这样帮忙的群众和警察的关系应该比较好,但实际上双方却势如水火。此人与李家沾亲,案发后在群众中看警察勘查现场,便大放厥词说风凉话:“杀了这么多人,来了这么多警察竟然破不了案,要他们杀着吃呢。”所以警察对他印象很不好,这次帮忙也没帮到点儿上,所以对他有些耍态度。
按说这里面该被批评的是警察,然而大队长尤国英忽然冒出一句:“这个人的指纹采过没有?”
警察一摇头:“没有,他不是住这村儿的。”
尤国英一挥手:“去,把他的指纹采了。都能跑到这村来骂人,就不能跑到这村来杀人吗?什么逻辑?”
一查之下,此人正是真凶。
这个叫赵才伟的凶手在西宁当过兵,健壮敏捷。他虽然不是本村人,但和李家是亲戚,所以也很熟悉他家。因为自家要盖房缺钱,又听说李克会刚卖了一条牛,手头有钱,赵于是以介绍对象为名欺骗李克会,试图将其这笔钱弄到手。
结果因李克会对其产生怀疑双方发生冲突,赵和同伙击杀了李克会,接着杀害了闻声来察看的李绪娃,并为了灭口分别在其卧室再杀董冬莲和李克桃。不过,由于杀人后心情紧张,他没有找到李家的钱藏在什么地方……
尤大队长后来解释,要查赵才伟并不是因为其敌视公安人员,而是因为路上听到老丁对于案犯有时会混在围观人群中观察警察,让他觉得很有道理。他所看到的赵才伟本来和警察对呛很有挑衅性,看到老尤他们进来立即偃旗息鼓,夺路而走,多少有一些不自然,于是他决定查一下,结果正中死穴。
那么,王文波到底是怎样一名凶恶的案犯,以至于吓得一城女性不敢留长发呢?
老丁一指老高:“这个事儿啊,让他说。”
“我们追他已经追到了吉林啊,再有一步就抓到他了。”谈到王文波,老高不能完全接受警方无能和无所作为的说法,所以反复强调王文波死亡前河南警方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而且由于王在长春露面的时候无意中暴露了身份,在得到木兰方面送来的消息时,一组河南警察已经到了吉林。
事后统计,王文波先后共杀九人。
在谈李自成的时候,破洛阳,杀福王朱常洵是个经常被说到的话题。然而,如果注目那段历史,会发现朱常洵被烹之前,已经有一位王爷成了李自成的刀下亡魂,这便是万安王朱采轻(原字左金右轻,字库中没有,只好简化一下)。《明史》卷二百九十三记载李自成军破洛阳前“攻永宁,杀知县武大烈,戕万安王采轻”。
按说杀藩王这样的事情在明朝历史上也算“摊上大事儿”了。之所以万安王之死没有引起震动,主要是因为福王朱常洵作为皇帝的叔叔,比朱元璋十世孙的万安王地位显赫得多,而万安王的死和福王的死距离太近了。
万安王的封地永宁,就在洛阳的边儿上,今天的名字叫做洛宁。或许因为受到洛阳辐射力量的影响,附属于洛阳的洛宁至今也只是一个几十万人口,不大不小,平凡朴实的城市。只是无论叫“永宁”还是叫“洛宁”,让这座小城安宁的期望都会遇到挑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洛宁有两三年的时间被一个凶神的传说笼罩着。
据说,这个凶神专门杀害青年女子,尤其是长发女性,杀人时黑布蒙面,手持利刃,作案后便会消失在黑暗之中,警方尽管出动重兵蹲守堵截,却久久不能将其抓获。
随着凶手不断作案,他到底杀了多少人也不断加码,市井中传说死于他手中的至少有五十人,而这个恶魔要杀够九十九人才会罢手。关于这个凶神有种种不同的传说:
有的说他杀人前还要点一支蜡烛取乐,对受害人性侵后肢解,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狂;
有的说他飞檐走壁,能越墙入户,而且有催眠术,能让受害人被杀过程中全无知觉;
有的说他是从新疆大狱逃出的惯匪,警方根本摸不着他的边;
还有的说他是因为媳妇出走,所以要杀尽洛宁城中和他媳妇长得相近的女人!
……
问题是,谁知道他媳妇长什么样儿啊,所以那两年洛宁城里凡是女性人人自危。
这些说法似是而非,王文波没有杀人还点蜡烛的习惯,但在作案现场多次发现蜡杆火柴的残端,这是王点燃自制的“迷魂香”时使用的,也是所谓催眠的由来。
好的火柴杆上会加一些石蜡延长燃烧时间,俗称蜡杆火柴,这在八十年代的洛宁,还是比较罕见的,如果据此追踪下去,或许也可以接近王文波。不过,这个线索当时是被忽略的。
“这里面有的说法根本不靠谱。”老高苦笑道,“王文波作案的时候从来不对受害人性侵,甚至有的时候双方根本没有身体接触,他能一刀把人杀死绝不用两刀,也不动对方的财物。正是因为他这种奇怪的表现,有一个阶段,我们甚至怀疑这案犯会不会是个女的。”
尽管王文波杀人的确切数字并没有传说的那样恐怖,他在洛宁城内实际杀了四人(另有十余人负伤),但手段的确残忍,怀疑这样一个连环杀手是个女的未免太不科学了吧?
老丁说这并没有什么不科学的。他曾经经手过类似的案件,而且至少有两起印象很深。
第一起是哈尔滨某厂发生一起杀人案,死者在一处树林中被杀,扼颈窒息,裙子和内裤被脱到膝盖位置,看起来是个强奸杀人案。死者是个时髦女子,平时穿着暴露,举止开放,绰号“小红鞋”,所以厂里都认为这是她自己不检点“招”来的杀身之祸。
另一起是某医院女护士在值班室死于非命,也是衣服都被撕烂,而且在尸检中发现了精液痕迹,最初判断是典型的强奸杀人。
“结果啊,俩人都不是强奸杀人。”老丁说。
侦破“小红鞋”案件靠的是老丁的眼力。“小红鞋”尽管死的时候衣着不整,但身体没有遭到侵犯的痕迹,衣服是一个扣子一个扣子解开的,在老侦查员眼里做作的感觉很明显。强奸案中案犯因为紧张和逆向兴奋导致无法完成犯罪的情况很多,但“小红鞋”一看就不是这种情况。
她被杀和弃尸都在第一现场,这是一片满地碎石的林中空地,试问案犯如何在这种地方完成强奸这种行为?他不怕把自己硌伤吗?从现场痕迹看,案犯似乎根本没有去找个合适地方的尝试,显示“他”既冲动到可以杀人,又对到手的这个女性毫无兴趣——这不是很矛盾吗?
所以这个案子他一开始便没有按照强奸杀人去办,很快收到群众反映“小红鞋”曾和人讲过晚上和某女技师有约,女技师立刻被列入了重大嫌疑人——最后证明女技师正是真凶,“小红鞋”和女技师的丈夫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那位丈夫向人炫耀却被老婆听到
。女技师越想越怒,把“小红鞋”约出来并在愤怒中将她掐死,慌乱中为了转移侦查视线伪造了强奸案的现场。女技师的指甲和“小红鞋”颈上的掐痕完全吻合。
女护士案就复杂多了,最初公安人员的确被引入了歧途,但负责的法医还是发现了不正常的端倪——护士死亡几个小时后就被发现,拿去化验的体液却不含任何活着的精子。难道作案的是个这方面的残疾人?但送检物中又发现大量精子的死骸……法医对老丁说这事儿蹊跷,案子是今天发的,怎么这证物像是一个星期以前的呢?
这句话给了办案人员灵感,他们马上想到,这种事儿在别的地方虽然离奇,在医院里,难道也算离奇吗?
最终案件破获,杀人的是死者的丈夫,该院一位医生。他杀妻蓄谋已久,故此专门盗取了一管患者送检的标本,杀人后洒在死者下身……这位医生的业务水平显然不够高,虽然用冷冻的方法保存标本,但存的时间太长,标本失效,导致被同行——法医看出了问题。
虽然女护士这个案子不是女性杀人,但误导的手法相当高超。
洛宁的这个凶神一次次杀而不奸,难免让人生疑。
但是,杀人者的手法犀利,又显得不似一般女性的体能所能做到。
“难道不会是女屠夫这类特殊职业者吗?”我问道。
老高说:“最后连真的女屠夫都被他杀了,还能是什么特殊职业者呢?”
确切地说,第一次认定案犯是个男的,是在1987年7月25日,做出这一辨认的,是王文波的第六个受害人,一个女营业员。
“那个女的挺幸运的。”老高说,“王文波杀人要么是割喉,要么是一刀戳在肾门上,又狠又准,这一次也是。别人中这样一刀也就完了,这女的肾长得有点儿偏,扎歪了。”
电影《斯巴达克斯》中,角斗士学校的教师拿斯巴达克斯作例子,演示人体有多少个可以一刀致命的部位,包括颈部、心脏、肝脏、肾门、胃部,看得人毛骨悚然。
老高和她做过交谈,但只是随着老侦查员去给住院的女营业员送过桔汁和罐头,案情没有深谈。究其原因,是事情多少涉及到一些成年人的话题,老高当时还年轻,人家女营业员也不好意思和他说。
“她是第六个受害者。”老高说,“此前五个,八六年两个,八七年三个——有一个是随着妈妈(四声)睡觉的小孩儿,伤了四个,死了一个。这个王文波最初似乎还没打着杀人,他的做法更像恶作剧——更像流氓,最后给他定的罪就是流氓杀人罪。”
老高后来给我找了一本旧的案情通讯,河南有个优秀的老公安作家丁令武,曾经详细地整理过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综合各方信息,前五名受害者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个受害者是个女学生,案子发生于1986年6月21日。
城区派出所接的报案,受害人就读于实验中学,因为学习紧,当晚回家较晚,很快就睡熟了。到后半夜忽然因疼痛而惊醒,呼救后家人发现其颈部到面部有一大创口,急送医院抢救并报警。
警方调查显示该女生的床靠近窗口,头朝窗卧,而住室窗口的纱窗有一个倒L形破口,当是作案人用镰刀一类凶器从此处伸入将受害人刺伤。
受害人相貌姣好,人际交往简单,在其周边未找到嫌疑人。此案一时成为悬案。
实际上,这是王文波第一次作案,而第一次便是割喉。可能由于经验不足和紧张,受害人仅仅受伤而没有死亡。
第二起案件发生于1986年7月14日,受害者也是个女学生,是铁路技校的住校学生。
因为天气热睡觉没有关窗,仰卧而睡,半夜被胸腹部的剧痛惊醒,经查为自窗口被丢入两个烧红的煤球,导致烫伤。
警方判断这两枚煤球来自技校宿舍旁的锅炉房。锅炉房上部有个铁回栏,从那里可以看到宿舍内的情况,嫌疑人应是从锅炉房就地取材拿到烧红的煤球,然后从这里将其抛入的。当时这一案件被作为流氓骚扰处理,最初没有意识到与王文波系列杀人伤害案件相关。
在第三起案件中出现了第一名死者。案发地点为洛宁县审计局院内,在其最北端的家属宿舍楼,时间在1987年4月14日。
受害者和妹妹住在同一房间内的双人床上,睡位靠窗,凌晨妹妹醒来,发现姐姐已经被人割喉身亡,惊恐中报警。
现场勘查同样发现了纱窗上的倒L形破口,但床距离窗边较远,案犯是蹬在窗口边缘用刀杀人的,留下了半个清晰的鞋印。经检查,这是一枚常用的解放鞋鞋印。
这名被害女子是刚刚从信阳学习返回洛宁的,当晚还和未婚夫谈恋爱到半夜才返回宿舍,不料几个小时后被杀。受害者和许多女性一样有复数的追求者,但调查结果显示他们无一有做案可能。
因为杀人地点距离县公安局只有两条街,凶手明显肆无忌惮。这起案件开始在洛宁引发恐慌,所谓凶神的传说也开始不胫而走。
第四起案件中有两名受害人,时间在1987年4月27日,地点在县医院宿舍。
案发时间也在深夜,一名女护士下夜班回家,给孩子喂完奶后睡觉,住室临床临街,结果母子俩在半夜双双被烫伤。
此时因为已经开始有出现了“专杀长发女人的坏人”的说法,警方十分重视,报案后立即派出警犬参加追捕,无奈警犬却只在现场转圈,根本不追。
连续出现针对女性的杀人和骚扰,让习惯平静的洛宁人感到十分恐慌。而警方已经将几起案件并案,认为应是一人或一个团伙所为。
市面上传说是几名被害女性均留长发,因此并案。但老高说并不是这样,受害人的发型各式各样,所谓专杀长发女纯粹是传说。真正导致并案的是在以上案件的现场,都发现了案犯留下破坏警犬嗅觉的化学物品(成分十分简单,具体的组成不说了,以免引发模仿犯罪),这在洛宁的犯罪历史上是很独特的。
同时,在其中几起案件中,都发生了受害人不知不觉中遇害,或者同睡一房间内的人员亦不知其被害的怪事。有人甚至怀疑杀人的根本不是人。
假如他们在第一次案发前两个月,到驻洛宁的二炮某导弹旅所属5X基地,就会发现一件相关的怪事——该基地某饲养班的几头肥猪忽然白昼昏睡,呼之不应,几天后又陆续恢复正常。
真正让大家相信案犯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男人的,还是前面所述第六个受害人的遭遇。
既然王文波杀人滋扰都没有性侵的问题,受害人和老高(当时是小高)还有什么问题不好讲的呢?
世间的事儿总有些令人想象不到——这位女营业员和丈夫的夫妻关系不甚和谐,因为赌气,两人当天分睡到了不同房间。但也正因为这件事,女营业员很不痛快,以致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她也抱着一份希望,期待丈夫半夜会再来找自己“补偿”一下。
这种事儿,让她怎么和小高这种面嫩的男侦查员说呢?
但也正是因为这种心态,使她始终没有睡着,处在朦朦胧胧的状态。
深夜三点钟,女营业员忽然听到房间中有一点异响,但感到十分困倦,无法睁眼。她想这应该是丈夫来赔不是了,心中感到有些高兴,但又不想表示得热情,于是往床的里侧让了让,而没有搭理对方。
这时她感到有些奇怪——尽管没有睁眼,她却感到对方拿了一根手电筒晃了晃。“在自己家里,用什么手电筒啊?”她迷迷糊糊地想着,感到对方掀开了床单,在她身上摸了一把。
这位女营业员做梦也没想到,对方摸这一把并不是有什么劫色的企图,而是在确定下刀的位置……
就在女营业员以为丈夫过来赔不是的时候,忽然觉得左腰一凉,随即一阵剧痛。与期待剧烈的反差使她忍不住惨叫一声,这才睁开眼睛,发现有一个一身黑衣的陌生人站在床前,手中正持着一口尖刀,刚从她腰间拔出来。
老高说这个凶手多次杀人是从左腰下刀的。
1987年10月2日,他曾夜入当地一家农业推广站,入室袭击了一名熟睡中的女工作人员,第二天上班的员工看到自己这位女同事的鲜血浸透了床褥,人蜷缩在床下,嘴唇哆嗦轻声呼救,左侧腰部有一个如同孩子嘴一样的刀创,检查结果定为重伤。
12月19日,县医院的一名家属陪姐姐做结扎手术,在观察室小憩时,突遭袭击,左腰部中一刀而死。此时,这名女子刚刚新婚不过半个月。
被此人刺中腰部的受害人非死即重伤,多半连喊叫的能力都同时丧失。为此,警方还曾经找过中州几个武术名家,询问过哪个门派有专攻这个部位的刀术,不过结果令人茫然——前面讲过,案犯并不是江湖中人,而是军人。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女营业员辗转反侧的同时,她的丈夫却在呼呼大睡,看来夫妻之间的一些想法的确欠沟通。这小伙子对外人入室毫无觉察,直到被那声惨叫惊醒。等他推门进到妻子的房间,正看到一个头蒙黑色面具的人从窗中跳出,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当丈夫的没追,眼睁睁看着这个黑影消失在夜暗之中。
这是因为他发现妻子已经倒在床前,正在低声呼救。他觉得还是救人要紧。
可能有不少人会觉得这小伙子不够勇敢,但老高对他很是赞许。
有一个案子与之相对应的,发生在1988年4月9日。当日,王文波连续两次作案,先是袭击了一名在家熟睡的14岁中学生,将其颈部割开杀死后并剖腹,接着又奔到城郊,袭击了一家职工,用刀刺中妻子的左腰部位,而当时其丈夫发觉并起来格斗,这也是王文波第一次遭到直接的反抗。
这名丈夫早年习练过武艺,与人交手也颇有经验,但主要注重强身健体的武术在面对实战为主的军事技术时,还是难占上风。双方的交手一直打到街心,最终王文波还是脱身而去。因为时已深夜,周围街道空旷无人,这位丈夫只好返回家中报警,却发现妻子已经因为伤重死去,只留下尚在哺乳期的幼儿。
女营业员也负了重伤,最终被迫摘除一肾,但性命总算保住了。而且,她的叙述也比较清楚地勾勒出了案犯的形象。
她描述的案犯为一名男性,体格健壮,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根据其动作的灵活程度),身高将近一米八,眉毛浓粗。这一点与1988年4月9日案件中与其搏斗的丈夫所述基本吻合。
警方掌握的情况更多,如此前提取的鞋印、火柴梗、猎犬嗅觉干扰物质等,在此后持续发生的罪案中也不断出现。
而警方也注意到凶犯早期作案尚多滋扰,非致命伤居多,而1987年之后作案其杀人倾向日益严重,后期竟然出现将受害人剖腹,或切取部分筋肉的变态行为,尤其是4月9日竟然连做两案,不但在社会上极为轰动,而且显示了案犯的胆大妄为和对警方的藐视。
然而,案件的侦破却进行得很不顺利。
“我们当时都觉得挺对不起洛宁人民。”老高道,“一方面是破不了案,另一方面是给人造成一些意外的伤害。”
老高的意外伤害是有所指的。在王文波连续流氓杀人案件的压力下,洛阳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组织了多次蹲守、截击,但都没能抓住凶犯。
“这件事没有调查出来,他为什么每次都能躲过我们的埋伏!?”老高说,“从王文波的专业来看,我一直怀疑他当时监听了我们警方的无线通讯。不过他不是死了吗?也没法搞清这件事了。”
对老高的这个判断,老丁斥之为“神经过敏”,我却认为未必无之。
王文波在案发时的职务是正连职电台技术军官。
部队系统的无线电侦听能力一向较强,曾任东北边防处处长的董仁堂董老告诉我,在上个世纪动乱时代,长春武斗十分嚣张,尽管三令五申仍屡禁不止。部队对武斗团伙进行过几次“帮助教育”,实则设法将其解散,导致一些HWB团体的敌视,甚至出现了专门针对部队进行宣传广播的地下电台。
这部地下电台的工作性质有点儿类似广播台,每天不断向“革命群众”揭批部队打击“左派组织”的罪行,并试图煽动冲击军事机关,和策动战士加入他们的“革命组织”。敢跑到东北重工业基地策反人民解放军?这种事儿老蒋都不敢干的。
所以此事上报后迅速定性为“现行反革命”案件,上级要求立即摧毁这个地下电台,逮捕相关人员。
董老带着边防处的电台人员,侦听十分钟便锁定了位置,迅速从一家地下室中把这伙儿胆大包天的“反革命分子”提溜了出来,却发现不过是一群乳臭未干的中学生而已。
从这个角度说,王文波侦听警方电台既有能力,也有设备,只是他若真是这么干了,那些教他技术的教官们,不知要发出怎样的叹息。
设伏屡次失败,案件依然不断发生,警方决定对洛宁进行地毯式排查。
当时洛宁是一座很小的城市,不计周边乡镇只有一万多人口,警方调查了多少人呢?
“五千,加上周边五个乡镇达到七千人,”老高道,“你算算,一万多人口减掉一半女性,还剩七八千,再减掉超过六十五岁的,不足十二岁的,基本洛宁每个男的都被调查过。”
从刑侦角度而言,这种调查是拉网性的,被调查了并不代表什么。然而,我们中国传统的看法,会认为被警察调查的往往不是好人。这就是老高所说“伤害”的一部分含义。
比如,当时有个地方干部曾经遭到调查,警方与其谈话并澄清没有作案时间后便送其回家。他的妻子是在市广播站的女播音员,听说丈夫居然是“连环流氓杀人案”那个恶魔的嫌疑人,当即闭门不纳。
这个丈夫本来无辜被调查已经一肚子肝火,愤怒之下当即踢破房门,冲进家中,妻子却已经通过邻居家跑掉,直接跑回娘家去了。
郁闷的丈夫弄了一瓶老白干,几乎把自己灌醉,却发现妻子怯生生地回来了——她跑回娘家一看,老爸也被警察请去配合调查了……
这简直是一幕黑色幽默。
“那么,这个案件的突破口,是在哪里呢?”我忍不住打断老高问道。
老高道:“严格地说,这个案件几乎谈不上突破口,应该说是有两件事使案件的侦破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洛宁属于洛阳管辖,洛阳警方锁定王文波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老高说:“最大的问题是我们不明白他为什么杀人。不偷,不抢,不……那个啥,没有政治企图,各案件除了受害者都是女的,简直没一样相同的地方。”
1988年4月9日那起案件中,起而搏斗的丈夫提供了比较重要的线索——他有武术功底,对各家门派的底细多少了解一些,却没有分辨出案犯用的是什么功夫,只是说中间有两次已经追上了对方,但被他回手一击,竟有些不能招架,此人的功夫颇为实用。
调查中有个警察灵机一动,说要不你给我们比划比划,是怎么个实用法。
这位急于复仇的丈夫便模仿了一下,只这一下,一个当过兵的警察马上反应过来——哎,这是部队擒拿格斗的路数啊!
不过,一些侦查人员的目光已经开始转向这个特殊的方向了。
这个转变源于一次跨省市公安领导层的会议。这种会议在公安系统内部很常见,比如除了跨省市的案件,或者上级决定把各省市的头头们召集到一起开会或者训诫,都可能出现这种各省捕头济济一堂的情况。会议上,洛阳的大捕头遇上了一位同样苦恼的同行。
这一次会议中间有个特色观光。洛阳的大捕头因为洛宁这起案件长期未破,而且似乎愈演愈烈而郁郁寡欢,根本无心前去,便留在了宾馆。不料中午吃饭时,发现西安的老大竟然也没出去,而且一副食不甘味的样子。
两人是公安大学进修班的同学,便乘势坐在了一起。于是洛阳的老大便随口问西安的同行有何烦恼。对方说我们遇到一个连环杀人案,半年没破,死者的家属不断串联,他们厂的工人多次到公安局拉横幅,很不好办。
“案子复杂吗?”洛阳的大捕头问。
“也不是很复杂,但没有头绪。”西安的大捕头唉声叹气地表示。“四天里连杀两个女的,而且都在同一个工厂,影响太坏了。”他没有说的是,一千多屠宰厂的工人堵着公安局门口求破案,想一想也觉得汗毛凛凛。
听说被害的也是女性,洛阳这位心里一动,详细问下去,才知道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在西安灞桥肉联厂,时间分别是1987年9月18日和9月21日,两人都是在睡梦中被杀,一个被割颈而死,一个左腰被刺。
这回洛阳的大捕头更重视了,连忙把自己辖区出现的那个凶神对老友描述一番。等说到在灞桥现场发现了同样的蜡杆火柴,更让两人觉得可以并案。
两位老大对这相隔千里的两组案件产生了兴趣,于是他们的部下很快行动起来。
这一行动马上发现了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在西安现场发现的解放鞋鞋印与洛宁的一致,两地的案件应该是同一案犯所为。
解放鞋轻便适于野外,很多案犯会使用这种鞋,但它不同批次的底纹存在若干差别,所以许多案件也据此类足迹而破。
唯一的区别是西安的案发现场案犯还留下了一幅刺杀裸女漫画,并以讽刺的语调嘲讽屠宰厂的女工(实际被害的并非女工,而是家属)。这让洛阳警方忽有所悟——洛阳的肉联厂也有一起没破的血案呢,而且也是留下了画和一些发泄性的词语,这是不是也可以并案呢?
洛阳肉联厂那个案子最初没有被列入洛宁的系列案件,因为它的变态性比较高。此案发生于1987年12月24日,网上有人写过此案,描述的细节如下:
“一名住五楼的妇女,还有五六岁大的女儿一并被杀。同样是从窗户进入,杀了以后同样是被解剖,还将乳房割下像茶杯盖一样放在桌上,两只胳膊被像医学解剖一样卸下。”
实际情况与此略有差异,发案地点在二楼,遇害的是一名二十六岁肉联厂女工,小孩儿也还没有那么大,只有一岁半,但作案手段的残忍,甚至带有一丝恶虐的玩赏,大体是不错的。
当时勘查结果认为案犯是攀爬水管上到二楼,从窗户吹入麻醉剂后入室杀人,杀人后还在室内停留良久,留下画和感言,似乎是在欣赏自己的作案成果。爬到二层当然没有传说中五层那样惊悚,但那是在隆冬季节,攀爬时需要戴手套的,其矫健仍然可想而知。
根据对画和文字的笔法检验,证实这起案件也是洛宁的那个“凶神”所为。
什么人会在三地连续作案杀人呢?
最终警方的判断是,此人的作案还是以洛宁为中心,应是常住洛宁或其附近,他到西安属于异地作案——但分析灞桥肉联厂的杀人现场,案犯对当地环境似乎颇为熟悉。由此来看,案犯与西安可能有特殊的联系。
那么,住在洛宁,却熟悉西安,会是什么人呢?
在调查中,警方注意到,洛宁和灞桥的地图上都有一个特殊部队的番号——二炮。洛宁有二炮一个基地,而灞桥附近则有二炮的一个学院。
嫌疑人会不会是能在两地之间流动的部队人员呢?
这只是很多条线索或者说推测中的一条,排查时并没有作为重点,仅仅对西安二炮指挥学院中洛宁部队选送的人员进行了排查,但一无所获。在没有足够证据之前,这种怀疑也只能停留在猜测层面。毕竟这种凶残的案犯很难和人民解放军产生联想。
但是到了4月9日那起案件,发现案犯的行为和军人有相近之处,这种怀疑又被放上了桌面。有人提出,案犯在几天内连杀两人,且其他时间并未犯案。他不一定是送到西安学习的学员,会不会是利用到西安出差等机会作案呢?
5月16日,警方来到二炮洛宁基地某导弹旅,请部队协助提供案发期间到西安出差的人员清单。
5月21日,部队提供的清单送达警方,其中并无可疑人员的踪迹。
是我们的侦察方向搞错了?
“这个案子,我说最离奇,主要是这么大的案件,竟然找不到案犯的作案动机和目的,也找不到嫌疑人。”老高说,“还有一条便是尽管我们找对了侦查目标,最初得到的结果却完全和推测的不一样。”
令人意外的是,6月初,导弹旅政治部竟然主动找到警方来了,提出导弹旅通信营干部王文波潜逃,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们没怀疑到他啊,怎么这人就逃了?带着半信半疑,公安人员再赴导弹旅营区,对王文波的宿舍进行搜查。老高也随队前往现场,他记得王文波是正连职干部,有一间单人宿舍,里面整理得相当整洁。搜查开始,老高在拿一件挂在衣架上的军服时,感到其兜里有个硬东西。
掏出来一看,赫然一盒蜡杆火柴!
在案发现场屡次发现的蜡杆火柴,出现在王文波的衣服兜里,全案顿有柳暗花明的感觉。这件早期被忽视的物证,在关键时刻起到了关键作用。随后,侦查人员在其床下又发现了一双解放鞋,证明现场的足迹正是他留下的。
他的作案手段也被解析出来——利用经常承担电台值班,时间比较自由(无需出操,作为军官短时间出大院无需请假)的优势,以及出差之机,随机发现目标,盯梢跟踪到其住处,观察有机可乘时,便等到夜静人们熟睡之际,朝被害人房间内吹入麻醉性质的毒烟(在部队一次事故中发现某种军用化学品有麻醉作用,经在牲畜上试验并改进自身防护后用于作案),而后入室(有时麻醉无效)杀人,后期并伴有剖腹、肢解等变态行为。他使用的凶刀是从战友那里淘换来的旧战备物资。
洛宁凶神终于水落石出,案件迅速进入到追捕阶段,直到在木兰县发现王文波的尸体。
那么,政治部又是怎么主动来找警方的呢?
部队本来没有注意到他的异常。5月18日,王文波离队前还正儿八经请了假,自称弟弟到洛阳结婚自己去贺喜。领导对这个业务骨干很好,大笔一挥便给了三天假。22日,营部的文书用自行车带他到火车站,挥手而别,谁也没想到他就此失踪了。
五天以后王文波仍未归队,领导觉得有些不对了,马上联系他在西安的父亲,才知道其弟弟在新疆部队服役,根本没回河南。如此一来大家才真正感到王文波有问题。再查下去,又发现1987年9月18日至22日间,也就是灞桥肉联厂连出两起凶案的时间段,王文波正返回西安探家。
公安人员5月16日要求部队配合调查到西安出差人员的时候,旅部下发的调查表发到通信营,正是王文波值班,他根本未向营长汇报便直接填写了“无人在此期间去西安”,将表缴回。
估计,王文波对于公安人员的调查已经感到警觉,而私自填写调查表的事情,在部队严格的管理制度面前是隐瞒不了多久的,这才使他做出了出逃的决定。
闻听王文波是洛宁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最感震惊的便是住在他楼下的女兵们。要知道,王文波临出逃的时候还曾经找她们中的一位女军官借过钱(为了出逃他冷静地从多位战友处借款四百余元)。而这位女军官还神差鬼使地说了一句:“洛宁乱得很,犯罪分子净杀女的。”而王文波竟然一笑回答:“不要紧,再杀也杀不到咱们部队院里来。”
王文波的作案,让人感到的是一个老套的剧情——一个优秀人物却还有一张完全相反的面孔。
从各方面来看,他都是一名优秀的军官。他的父亲是西安二炮工程学院的教授,母亲则是中学教师,两个弟弟都在部队。王本人毕业于武汉二炮通信指挥学院,从中专修到大专学历,并在1986年入党,在当时属于颇有前途的技术军官。然而,就在1986年他开始了杀人的经历。
然而,从一个正常人的角度来说,无法理解王文波杀人的理由,要知道他杀害的大多数都是不足二十岁的青春少女,而且与他素不相识。从人的本性来说,这种无差别攻击很难理解。
正是在这种“很难理解”的基础上,关于他的作案动机,出现两个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破案之前公安部门心理专家对案犯的分析,认为他可能是恋爱不成,对女性产生愤恨,故此通过杀人获得满足。这种情况在国内国外都有,也是无差别攻击杀人的一种典型状况。
这样说来,王文波应该是个变态杀人狂。他的勤奋、认真、积极都是伪装。
然而,这似乎是不大符合实际情况的。根据老高参与此案所了解的情况,他在工作上的表现可说有口皆碑,1985年的奖励登记表上,对他的评价是:“王文波同志今年带领全台外出执行实习任务,严格要求,大胆管理。机上工作全台三万五千组无差错。五至七月搬家六次,没有损坏丢失一件训练器材,各种报表、文件资料齐全。”他还荣立过集体三等功。
这是实打实的工作业绩,要伪装,可真是不容易。而认为这种伪装能够轻易骗过各级部队主官的眼睛,则近乎对人民解放军干部制度的一种侮辱——他的主官这样评价:“部队四个技术员,王文波是表现最好的一个。”
而在生活上,王文波堪称黄金王老五,他虽然身材不像推断的那样高,但也将近一米七十,仪表堂堂,体格魁梧,给他介绍对象的络绎不绝,只是一直也没有成,而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失恋的经历。
或者王文波会是个更深的变态,比如性取向方面有问题?这就更不合理了。他平时作风正派,甚至没有一些军中大老粗习惯讲几句“荤话”的毛病,又颇有阳刚之气,总是军装皮鞋,从不穿便装。他的大多数生活细节不符合心理学上变态的特征。
若不是铁证如山,连公安人员都会怀疑是不是弄错了人。
如果王文波不是因爱生恨,仇视女性而去杀人,他又因为什么呢?毕竟他作案的目标是相当固定的。
第二种说法是调查结果显示的,也是王文波自己留下的信件、文书提供的说法。的确很诡异,可是他说出了自己杀人的理由——因为猪。
因为……猪?!
我想,我们不是在写一部荒诞剧吧。
然而王文波是很严肃地说到这个问题的。他写道,自己杀人——杀年轻女人的动机,在参军前便产生了,起因是一次在陕西冷冻厂的经历。王文波说那次本来是到临潼去玩,却因为路上听到猪叫声转而去了冷冻厂,在车间里见到一群女工在杀猪,他如此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向猪叫的地方走去,见几个穿蓝工作服,脚穿雨鞋的姑娘,满脸杀气,手里都提一把锋利的屠刀,站在固定的位置上,她们面前是一道死猪流水线,上百头刮了毛的死猪通过姑娘们面前,有的开膛,有的割腿,还有的割猪肛门,我简直吓瘫了。在我心目中,姑娘是根本不会在杀猪宰羊的现场出现的,我总觉得女人(尤其是年轻姑娘)的心应该善良一些,不杀生应该是她们最起码的本分。可她们,软乎乎的小手握着杀猪刀,扒开猪的肚子,掏出猪的心肝,既自然又平常,偶尔还在说笑。她们一点也不考虑这些可怜生物的痛苦……这里每天有近万头猪被屠宰,姑娘们像捉蚂蚁一样收拾它们,手段是那样的狠毒,姑娘啊!狠毒的姑娘!……你仔细端详死猪的表情,牙关紧咬,双目紧闭,真惨啊……猪有何罪?它死得这么惨,假如这刀刺到你身上,你好受吗?”
王文波曾经反复写过这些想法,以及由此产生杀人的念头——因为仁慈和怜悯,使他痛恨肉联厂的女工,以及一切长得像肉联厂女工的女性。所以他开始了杀戮行为。
因为他自己亲笔写下这样的文字,关于他的作案动机,便得到了一个最好也最权威的解释。
王文波杀人的案卷中,便有很多证言证明他此前种种异常之处——他和同事开的玩笑,他少年时对于女性的攻击幻想,他对恋爱对象的欺骗,等等,联合在一起,便是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流氓杀人犯王文波的死,为他的罪恶写下了最后一笔。
真的是这样的吗?
从事这一门久了的六扇门老手,对这样的“证言”不屑一顾。同样的话,放在别人那里便是开玩笑,放在王文波身上就是犯罪心理的体现?
最糟糕的是,很多证词既要体现王的狼子野心,又不得不承认,王文波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比如,证明他不正常的证词中有这样一段,他给那位借钱给他的女军官的告别词:“你不要太相信一个人,把世界看得太好……我已经老了,不行了,不像你们是祖国的花朵。”这句话应该可以理解为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坏人。
再比如,他给女朋友的信上画个小道士,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上帝保佑你,幸福顺利。”这个可以理解为嘲弄美丽的女性。
连他的战友都会揭发他以减肥为名早上不吃饭,晚上吃夜宵是为了准备夜间作案。还曾经脸上戴个希特勒的面具走来走去引大家发笑——这是他内心想当希特勒的体现?
甚至连他一顿吃20串羊肉串都算是心理变态的体现。
这种解释有多牵强,其实公安人员也不是不明白,但需要把那些无辜的人摘出去不是?
反而很多证据显示,王文波除了杀人,并不是一个狼子野心之徒。
比如,他在逃跑借钱的时候,还会特意嘱咐被借钱的人:“月底发工资,你把我工资领了就是。”显然不希望对方的钱无法归还,而对方愚钝,没有想通他请三天假怎么会月底无法回来领工资。
他逃跑的第一站是到洛阳,随即找到介绍人,要求将女朋友的情书全部退回。对方不同意他便表示当面烧掉以示决绝。介绍人说:“你太绝情了,难道一封信也不留?”王便随和地挑出一封,其余烧掉。
他在自传中写道:“擅长钢笔画,喜欢音乐,对战争、军事题材的小说,电影有特殊嗜好,崇拜军事上有名望、有造诣的军人。”大家认为,这的确是王平时的形象。他的战友回忆:“他早上起得很晚,起来后泡一大口缸牛奶,放在进门的一张桌子上,用一长长的吸管固定在墙上,一头插入口缸,一头牵到最里面的床头,然后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吸牛奶。”
这整个儿一个热爱生活,思维妥贴的人嘛。这种人不像心理很阴暗的嘛。
那么,他到底为什么杀人?
老丁说了他的一个看法,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他说关于王文波,我们有一些漏掉的细节:
第一,别人给王文波介绍过很多女朋友,但他基本没有谈下去的,后来谈了一个女朋友相处甚欢,却始终不提结婚的事儿,而且最后逃亡前的分手显得也很有计划性;
第二,他逃跑的路上曾经去少林寺,要求出家,由于寺院不能收现役军人,没有接受他,他走的时候很失落;
第三,他杀人的残忍性,破坏性呈现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但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第四,他的父亲年轻时有攻击女性的记录,而后来,到了2001年,他的弟弟也变态杀人……
“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带有遗传的攻击倾向。”老丁说,“单看他对杀人动机的自述,完全道理不通,却自成逻辑,典型的精神分裂。那个时代我们对这个不讲究,如果是今天,肯定能检测出他的精神问题。”
由于有小泉纯一郎和欣克利的例子在前,精神病,在很多案件中被视为犯罪者的挡箭牌。然而,真正的精神病人犯罪也是不时出现的。老丁怀疑王文波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才使整个案件这样离奇——它本来就不是正常人作的案。
他的家庭中屡出类似问题,说明可能有遗传问题;他杀人的残忍性逐渐增强,显示其疾病的逐渐发展;他日常行为的正常表现,体现其分裂人格;他不肯与女朋友更深一步,说明他对自己有病和必然的下场心中明了,如果是这样,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如果,他能在发现自己内心的疯狂时不是隐瞒而是主动问诊,如果,他在第一次杀人后不是仅仅抑制自己和自绝于社会,而选择投案自首,是不是能有个好一些的结果?是不是能减少一些危害?
没有答案。到底,这个案子应该怎么解释?王文波死了,总不能去问他。所以,老丁的思索,只能是一种猜测。
不过,老丁的一段话,在返回的路上仍让我反复玩味。
王文波在出逃到返回故乡之间没有作案,也没有一到木兰便自杀,为什么杀人之后突然自杀呢?老丁怀疑,王文波曾试图抑制杀人的妄想,但最终失败了。当他在木兰三中再次杀人之后,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完全无法掌控心中的那个恶魔了。于是,他选择了自杀来避免给这个世界造成更大伤害——这和畏罪自杀还有一定的区别。
“他刺了自己九刀,应该是意在向九名被他杀害的人赔罪吧。”
我想,如果真是这样,王文波的最后时刻,一定是充满了对自己的恐惧和厌恶。
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个人是愿意相信这种可能的。
毕竟,我们都不希望这世界上的人,坏得不可救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