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在租约到期之前已通知我她搬出去了,现在交的一半租金是来自于男方,也就是说我现在只跟男方有month to month的租约关系,如果将女的名字写上,她去法庭可能会增加麻烦。我以前有个类似的case,男女都没去法庭,default了,后来追钱的时候,女的用她通知我们搬走的Email,成功的将她摘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