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今年4月1日即將逼近, 很多需要2007 年H-1B 名額人開始頭疼H-1B 的申請, 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僱主願意 Sponsor H-1B 的申請, 卻因為薪水不夠而無法達到勞工部的要求, 而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了解H-1B申請程序的人都知道﹐在申請H-1B短期工作身份時﹐申請人的薪資必須達到勞工部所制定的薪資標準。勞工部每年都會公佈全美國各地區的各項工作標準薪資結果﹐申請人在提出H-1B申請之前必須得到勞工部對申請人薪資的認可。萬一在查詢薪資水準後﹐發現顧主給的薪水不夠標準﹐可以考慮以下各種方案﹕
1。 調整薪水﹕通常在知道薪水不夠時﹐最快的方式是要求顧主加薪囉﹗只要顧主願意把薪水調高到勞工部要求的標準薪水可以。問題是﹐通常顧主願意將薪水往上調整意願及幅度有限﹐若是勞工部的最低薪水要求實際的薪水差距太大,僱主也不太可能一下子調高一兩萬元的薪水. 此外在與僱主溝通薪水的問題時也要謹慎小心﹐以免萬一不小心沒有處理好﹐不僅H-1B沒申請成﹐現有的工作可能也不保。
2。調整工作名稱﹕ 如果顧主沒有意願調整薪水﹐可以退而求其次要求僱主考慮為申請人調整一下工作名稱。有時勞工部在兩個工作名稱及性質很相近的工作上﹐有很大的薪水差異。一般而言﹐顧主在面對加薪或改換工作名稱兩個選擇時﹐僱主往往會樂意更改工作名稱的。以電腦相關工作名稱為例﹐Comouter Programmer 與 Software Engineer 的年薪就差了美金三千多﹐其他的相關工作還可能差到一萬多﹐所以申請人還是可以找到工作內容相似但勞工部薪水較低的工作。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申請人在選擇調整工作名稱時﹐要確定新的工作名稱在其它方面符合H-1B申請的要求。比如﹐該工作是否要求要學士學位才能勝任以及員工的學經歷背景和員工的背景是否吻合等。
3。由全職 (Full Time) 改為半職 (Part-Time): 如果薪水不夠﹐調整工作名稱後薪水還是差很多﹐這時﹐另一個辦法是將全職改為半職﹐以更改工作時數來達到勞工部薪水的要求﹐當然這時候就要與律師討論相關細節及面臨的問題了。
4。反駁勞工部的標準﹕若是上述我們所討論的各項解決方法﹐僱主都無法配合的話﹐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僱主能提供顧主所在地區其它同行業給予同等工作的薪水低於勞工部的標準﹐若是顧主證據充足﹐勞工部一般會採納也顧主提供的薪水標準。
我們所要提醒的是﹐薪水無法到達勞工部的標準並不代表就無法獲得H-1B 的批准﹐申請人也不要因此而放棄可能批准的H-1B 申請。我們可以依客人的情況﹐周全的考慮相關問題及所產生的影響並與僱主討論採取一些補救的辦法﹐使客人即使在面對薪水低於勞工部標準時﹐也能夠順利獲得勞工部的批准﹐進而取得H-1B 的批准。若是僱主對於配合申請H-1B 的態度並不積極的話, 在H-1B 名額很可能很快用完的情況下, 趁早找新的僱主提出H-1B的申請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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