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除了我们公司的CFO, 没有谁能搞清楚公司的结构。我们公司是一个非上市的私人公司,在四个洲拥有5个工厂,每处拥有2-3百人,在香港设有壳公司, 至少7个公司都在这里实际控制并运营者。虽然公司总部100%控制所有的独立公司,但公司总部从不号称集团公司,当然税也都是分开报,都是外边的会计师事务所每月派几个人在公司工作一个星期。 外州的LLC是财产所有者,大多数运营都以其名义进行,破产也会有它进行,当然也没什么好赔得,公司的税能省不少,但本州的税还得交。老的company基本是在抽屉里,具体如何运用,我也不很清楚。但清楚地是如罗姆尼能将实际税赋控制在14%一样,大多数的规模公司的实际税赋也都低于号称世界最高的公司税赋。
所以这些公司一定要注册多个公司,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打理。我所遇见的这些公司的老板清一色共和党成员,对这些公司的话题轻易不谈,当然也是企业家的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