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玲姐妹控告强奸 vs. 远志明弟兄承认通奸

来源: 凡人自语 2015-03-23 20:03: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381 bytes)
--性哲学与性行为脱节 + 宗教内部的利益纷争 + 属灵成熟度的滞后 神要我写这篇文字已有段时间了,我一直拖着不写,有些象约拿那样逃避所神指派的使命。我的理由和约拿的不一样而已。一是忙于准备考职业技术认证,二是不想掺合这些是是非非。我感觉自己也受了象约拿进鱼苦,一个本来准备很好而且考试时也觉得容易的考试,结果出来就是没过。 最近远弟兄和柴姐妹通奸 vs. 强奸事件闹的纷纷扬扬的。我是到了二月中下旬才第一次从我太太那里听说,过了几天才上网查看相关信息的。那天,我太太是在把远弟兄神州出版物作为礼物送一位从北京短暂来美的人,那人见了封面上的远弟兄头像就问说,这是不是被柴玲告强奸的那个人?我太太也就此第一次听说。过了一段时间,她才告诉我。我平常不太花时间关心这类新闻,而今天我却花时间来写这篇评论,是因为心中的感动和灵里的驱动太强烈,不得已而为之。 我是信基督耶稣,但不信基督教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是平常意义上的“基督徒”。我活在基督里,但我活在基督教之外,受各类宗教势力的影响少。今天我所写的,是凭着心灵与诚实,基于有关远柴的网上信息并结合本人对两性关系的理解。 (一)关于奸情事实真相的观察与思考 远弟兄和柴姐妹之间发生了性行为,是两个成年人,同时又各自有婚姻的人时间的性行为。现在二十几年过去了,才闹出来,恐怕有些细节连当事人自己都记不清了。就算是记得了清,但时过境迁,人自己都变化很大了。同样发生的事,当事人当时的讲述和事后二十几年的讲述是不同的,在讲述方式和讲述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就象是同样的剧本和故事情节,不同的导演拍摄出来的电影是不太一样的。今天的远弟兄和柴姐妹,非那时的远弟兄和柴姐妹。事情闹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原因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 从他们两人各自的见证就可以知道:远弟兄是性欲旺盛的男子,柴姐妹是水性杨花的女子。而且那时配偶都不在身边,没有正常的性生活,那是干柴遇烈火。生理需要很容易引发性行为的发生。远弟兄有见证过说,他在北京时,经常跟踪他太太,怕她和别的男人有一腿。一个想睡别人老婆的人,才那样怕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睡,那是一位性欲强的男人。柴姐妹见证说,她在国内时是流产了四次。我的年龄比柴姐妹小些,八九学运时我还在上高中。我们上大学时性观念都还是很保守的。谈恋爱的人,偶尔和女朋友睡在同一张床上,都强压性欲不做男人。而柴姐妹却四次打胎,或多或少说明了她水性杨花。 有几点理由相信:那一定不是强奸。 1,一个男人几乎不太可能徒手成功地强奸一个清醒的健康女子。用些真实的小故事来说明。 故事一:某教授是我在国内时参加学习班的同学和同宿舍,那时他四十七岁,性欲强,很喜欢寻花问柳。他有两个原则就是不动自己的在读的研究生和不动自己当下的下属和同事。已毕业了学生和旧同事不在此列。在我们的学习班期间,他有位旧同事也来同个城市参加另一短期会议。某教授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直接裸露地挑逗,手机短信提要求。女方自然不会直接答应。某教授寻花问柳惯了,对我也不隐瞒,还问我有何计策。我说,问十个女的,每人问一次,不会得手一次;相反,问同一个女的十次,就会一定得手。他就再问,用不同问法而已。后来那女的请他晚上去她的房间 (她自己一个宾馆房间)。某教授去了,自然动手动脚。女的不反抗不叫喊,就是不配合。某教授想摸胸,她用手挡住,想脱她裤子,她拉住裤头。就这样手脚你来我往了一阵子。等到那女配合了,某教授却已精疲力尽,性欲已过,无力无意性事。只好先睡了一觉,到了第二天早晨睡醒了才发生了某教授期盼已久的性行为。 故事二:张某和我的生活有段交叉的时间,男人在一起自然聊性事,尤其是性激素高的男人。张某是少数民族,他们民族婚前性行为是被鼓励的。男女青年性发育到一定的程度后,在集圩日找中意一起玩,晚上就找个地方办那事。他们民族的女子都穿裙子,那时还没有流行穿内裤。办那事,就方便多了。张某第一次和女孩过夜时就没办成那事,是因为女的老是把腿夹得紧紧的。张某回去后就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别人就教他说,下次再这样就用拳背狠敲打女的两边大腿各一次,两腿就分开。张某依计而行,到第二次和那女过夜才成了那事。 远弟兄和柴姐妹之间的性行为发生在柴姐妹的apartment,如果是强奸的话,柴姐妹只要反抗挣扎喊叫,美国的房子大都隔音不好,必然引起邻居的注意。要不强奸行为终止,或远弟兄会采用更暴力的手段,象是用硬器打人或勒脖子什么的,进而演化为流血或人命案件(杀人奸尸这等恶性案件)。但这两种情形都没有发生。 通过用以上两件真人真事作为参照物,当时的情节不太可能象柴姐妹描述的那样:“你抓住我,用体力强行把我按倒在地毯上强暴我,并用我挣扎中掉在地上的外衣盖住我的眼睛。” 这象是小说里的情节描写。在那种情形下,得脱掉女方的衣裤,还有得男方自己的衣裤,不能一按倒就强奸成功了的。 2,柴姐妹对 “远志明叙述中提到的一些亲密细节” 没有给予具体的反驳,说明当时不是强奸。 女人在性行为中对性快感和性高潮的身体反应常常固定特有的,而且一生不太改变。我自己是少数民族,在我长大的地方,另有两个更少数的少数民族,他们鼓励婚前性行为。所以男男女女都在婚前有很丰富的性经历。他们男人根据女人在性行为中对性快感和性高潮的体态反应,把女人分为好几类: *猪糟型,这类女人在性行为中,无论男人如何做,都象猪糟一样一动也不动。他们民族喂猪用的糟,一般是用石头或大块的木料来做,很重。在喂猪时往里放猪食,任猪拱,猪糟就是不动不倒。这类女人最不受男人的欢迎。 *剪刀型,这类女人在性行为中,双股和私处象剪刀一样开张启合。这是最受他们男人欢迎的类型。 *筛子型, 这类女人在性行为中,髋股部象筛子一样摇来摇去。 *簸箕型, 这类女人在性行为中,髋股部象簸箕一样颠来簸去。 *水蛇型, 这类女人在性行为中,身躯部分象水蛇游水一样游摆扭动。这类女人很特别,不常见。 柴姐妹那其他女人一样,也有她自己的对性快感和性高潮的身体反应特征,那时与远弟兄的性行为时是那样,现在与她先生的性行为时还是那样。如果柴姐妹对 “亲密细节” 进行反驳的话,在她先生那里就通过不过。她先生一句话,她就窜帮了,“他凭什么知道那些?”。 柴姐妹在《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就没有希望!柴玲写给教会的第三封关于远志明性强暴的信》一文中, 再对徐、周两位牧师“仲裁者”角色的回应,对徐周反驳得很全面很具体很深入,连 “媒体” 和 “报纸” 的差弃都不放过 (报纸不就是主流媒体的代表吗?)。唯独没有对 “亲密细节” 予以具体的进一步的反驳。看来是因为柴姐妹没有反驳的余地和空间。说明远弟兄在一些亲密细节上的叙述站得住脚的。 远弟兄提到的那些 “亲密细节”, 不外乎是为了说明,那是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 既然柴姐妹在与远弟兄的性行为中有性快感和性高潮,那就不象她自己说的:“我始终不能忘记那在天花板上的电灯是那样的刺眼,我心里是多么的痛恨你对我的施暴……。” 又是那个少数民族的故事,一对男女白天在小溪边的沙堆上办那事。男的问:“沙子刺屁股吗?” “不!” 又问:“太阳刺眼睛吗?” “不”。当有性快感和性高潮的时候,太阳都不刺眼,何况 “那在天花板上的电灯”。 那些 “亲密细节” 是不是被柴姐妹认为隐私,不好意思公开讨论吗?如果那都是远弟兄的谎言,那也就无所谓隐私了。再说了,对柴姐妹来说,还什么不能公开谈的呢? (二)性哲学与性行为的脱节 哲学指导行为。当年马克思主义哲学进了中国成了指导思想,就产生了共产主义运动;再当年西方民主哲学进来中国,就有了八九学运。远弟兄和柴姐妹都是学人文出身,但在性哲学方面还是有些欠缺的。 神把我们造成有性的物种,我们因此有性行为;神又把我们造成有思想的物种,神给我们思想的任务是指导我们的行为。哲学和行为不配套,别说别人跟我们过不去,连自己都和自己过意不去。 用几个实例来说明,性哲学与性行为的关系。故事里的人物都真人真事,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 故事一:迈克是位性欲和性能力都超强的男人,平常他每天早晚各一次,每次一个小时。他太太很好,但每个月的那几天,他会很难过。他还意识到他太太最多只能满足他的基本性欲,永远无法满足他需要新鲜感的性欲。他知道不处理好这个情况,他的人生将是:出轨,离婚;再结婚, 再出轨,再离婚 ... ... 这样不但性欲不得全面满足,而且还把生活搞得一团槽。他就和他太太讨论这种境况,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让他和别的女人有性关系,这种关系对他太太是公开透明的,连他和别的女人正在有性行为时也不例外,而且随时欢迎太太参与他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他和他太太的关系永远是主基调,别的女人永远只是饭后的甜点而已,他保证让其他女人接受做甜点身份,不让其他女人取代他太太的位置。他太太明白了,理解他的困境,主动把一个闺密介绍给迈克做甜点。今年迈克六十了,他太太五十五。他们的甜点是一位离过婚的四十出头的单身女警官,每周来他们家一两次做 “甜点”。迈克不让来得太多,免得失去新鲜感。迈克的生活还在继续,虽然不十分理想,但算是有序。 故事二:安迪是位性欲和性能力都不强的男人,就是因为如此,他太太才 “己所欲,施与人”,鼓励他去找别的女人试试看。他去找了,性行为就要发生了,他看着那女人,觉得她远没有自己的太太好,就提不起性趣,什么也没做回去了。他太太问如何?他说没做。他太太却说自己和别的男人试了一把。他就觉得他太太怎么能那样,后来他就再也无法和太太亲热了,只好离婚。现在安迪有个同居女友。安迪现在每次出远门,要是提前回来的话,一定先打电话回家通知女友,决不突然回去。他对我说,那是为了预防万一,有那么一个男人存在的话,好让他有时间穿好衣服体面地离开,让他女友有时间把床和房间打理好。安迪还说,只要他女友和他在一起时,是百分百和他在一起就行了。自己不在的时候,自己管不了,也不该管。这就是现在的安迪,也算是快乐的男人,和离婚前的安迪不一样了。 故事三:鲍伯是位干了十五年的高速公路巡警,他过去经常到我上班的地方借用卫生间,我们都认识他。他的性欲和性能力如何,我不知道。但他的好色是很明显的,其实他之所以借用我们的卫生间,只是找机会和我们的女同事搭上几句,闻闻女人的气味。在巡逻中远离女人,他难受。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的同事们都不来借用我们的卫生间,唯独他来。2012年九月,鲍伯出事了,因为与未瞒十八周岁的女孩有性联系而被捕了。他太太让那个十七岁尚未瞒十八周岁的女孩住进他们家,让鲍伯有这个犯错误的机会。鲍伯是个好色的人,他太太应该是知道的。鲍伯和他太太的性哲学没有象迈克夫妇的那样。他们不但没有为自己的性压力找出路,反而把诱惑带回家,就出事了。鲍伯在做公路巡警前是位卡车司机,能当成巡警是很不容易的,他一定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可惜啊。 故事四:妮可是个被强奸过的女人,在感情生活方面失败的女人。妮可年轻时夜里去酒吧,晚上回家被人跟踪强奸了。妮可是那种感情丰富,性哲学和性行为混乱的女人。在年轻时她的异性朋友也年轻的多,涉世不深,经验不多。妮可还得到一些真感情。她结婚了。但婚姻期间和一位男同事搞到一起,为此彼此离婚。后来又和同事闹翻了,她还把同事告上法庭,搞得那同事不得不离开那工作。现在,妮可三十好几了,和她交往的异性都识货了,每次妮可一提出建立男女关系,男人就走开。妮可就是被男人睡了就丢的女人,她自己也很失望。 通过以上四个人的例子来说明,性哲学与性行为配套的重要性。 当年远弟兄和柴姐妹的性哲学不成熟,与性行为有脱节。干柴遇烈火,男女间有了第一次,从此一般就不可收拾,二连三,三连四。一次之后,干柴还是干柴,烈火还是烈火,他们就停住了,有始无终。多成熟点,完全能有 “无善始但有善终”的结局。 在远弟兄之前,柴姐妹谈过X次恋爱,堕胎四次,性爱无数。一次那样的性行为伤不了她。她受伤是因为远弟兄停住了。柴姐妹那时水性杨花,见异思迁。在情场上实施伤害多于被伤害。先前基本上是她抛弃男人。远弟兄去睡了她一次,就再没去找她第二次。是远弟兄抛弃了她,心灵受伤害了,对远弟兄记恨在心。这是弄成今天这个场面的原因之一。 (三)这是一起宗教内部的利益纷争 1,在柴姐妹公开信后,在所谓的调查委员会成员中,最热心和参与程度最深的人的《生命季刊》的王峙军牧师。别忘了,《生命季刊》也是媒体,和远弟兄的神州传播有市场和 “奉献” 资金流向的竞争关系。这和美国的选举类似的,搞对方。还登出了所谓的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 2,除了二十多年前的柴姐妹和法国朱女士事件外,关于2013年两个事件的最初控诉人也都是宗教人士,一个是师母,一个是想远弟兄手下来实习神学生,同行间有利益分歧是常见的事,都可能有不良动机。控告人都不公开,真实性无法论证。再说了,拥抱在西方是常见的,抱得松紧实在是因人而异,没有什么不当的。如果远弟兄是惯犯,应该还有宗教人士之外的被害人,为什么出来控诉的都是吃宗教饭的人呢?《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中的L师母的情绪是明显。 3,《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多次提到远弟兄是惯犯,手段高明。但照她们说法,远弟兄去哪里都拿着电脑,电脑里有诱奸专用黄片。诱奸手段还有请女孩吃饭和请去看电影。这些手段既老套又不高明。女人一般不被色情片turn on,色情片对男人有用,对女人作用不大。大部分的女人看了黄片,就恶心反感,性趣反而因此没了。惯犯是不会用这种老套而且无用的手段了。 请吃饭没什么,也常见,也有可能,但请看电影更象是编造。想想看,远弟兄到异地讲道,人生地不熟,又语言不通,那知道电影院在哪个位置,更不知道要放什么电影。神学生的话漏洞很多。远弟兄是请去作讲员的,怎么就没有人接待呢?让他一个人留在宾馆有那么多时间去泡妞呢?疑点很多,漏洞很大。不排除两起对远弟兄2013年在欧洲犯事的控告是假造的可能性。 4,牧师一般被认为是因工作获得性机会最多的职业之一,但不是靠那种看黄片引诱,而是一个职业特征。牧师站在台上,很容易吸引异性。信徒有事也来找牧师谈心,一起祷告什么的,不久就会投入牧师怀抱。因为牧师站在两者的精神高地上,能控制住局面,一般不太会败露。在法国流亡时睡了舞蹈演员,又在普林斯顿时有睡了大名顶顶的柴姐妹, 可见远弟兄也算是情场高手了。这样的情场高手,怎么会浪费时间去招惹一个教条古板的神学生呢?从神学生的控诉中,远弟兄以面试为借口诱奸她,而不是 “潜规则” 她。对还没有在欧洲立稳脚跟的中国人而言,来美国是他们的目标。神学生想要远弟兄给她一份实习的工作,帮她办签证来美国。要睡她, “潜规则” 不更好使吗? 5,柴姐妹虽然否认了索要精神赔偿的说法,但她有过 “索要精神赔偿” 的想法是明显的。柴姐妹已经注意到了路加福音19:8,“认为Y应该效仿撒该,悔改后赔偿别人”。柴姐妹是自己开公司,任何时候都是需要资金的;另外她嫁给有超前消费习惯的美国人,家庭经济状况不观松是有可能的。现在见远弟兄“发财”了,又有圣经为依据 (路加福音19:8),希望远弟兄成为其财源是有可能的。我认识一位快八十五了老姐妹,此人爱主,熟悉希伯来文,能给很多人属灵的启发。她一个住在一个四个睡房的大房子里。两年前她做了一个梦,她认为神可能要让她搬家到一个房价很贵的地方,她一算这需要一百五十万美金 (那里的新房子和以后的房产税)。她为此买了一段时间的彩票,希望中大奖。她的这个行为让我曾经让我很吃惊。在见识这个老姐妹之后,对柴姐妹有 “索要精神赔偿” 的想法不感到意外的。 和柴姐妹有过性行为的人很多,真的强奸过她的都有,为什么单找远弟兄呢?一是见到远弟兄“发财”了;二是有圣经为依据;三是有象王峙军牧师这样的宗教势力可以利用。 (四)此事件说明了华人界属灵成熟度普遍相对低 我们都是身上长刺的,都有经历过被身边的人刺和刺身边的人。信主了,认罪是认自己的罪,而不是要得罪过自己的人向自己认罪。 悔改后赔偿别人,而不是要别人赔偿自己。 我认识一对这样的都离过婚又再结婚的夫妻,在信主后反省自己,深知自己罪性深重,在过往的生活中让他人受伤。他们分头去找他们各自的前任(们)认罪道歉。他还对尚在单身的前任说,只因又结婚又生了孩子,否则破镜重圆他也情愿。较果很好,几方都得释放了。 另有一人,也信主了,认为自己能原谅别人了,他就去告诉别人说,他原谅他们了。结果对方都火冒三丈:“什么!?你原谅我了,你不知道你伤害我有多深!” 这不认自己是罪,而认别人的罪的结果。 经过心理分析,柴姐妹对远弟兄的苦毒有两点,一是被抛弃;二是导致自己晚信主十九年。柴姐妹在自己的感情经历中,多次抛弃男人,只被男人抛弃一次,就不能释怀。可见,即使信主了,得到释放的程度也不高。据柴姐妹自己的受洗见证,她在北京时就听到过福音,都未信。现在她怪罪远弟兄的“强奸” 导致她那时不能信。柴姐妹现在以经商为生,有点难为她。经商不是她的长处,做牧师这样职业才是她的长处。一回想,她要是早十九年信主,也应该是牧师了,也会象远弟兄张伯笠那样吃香喝辣了,免受经商之累。她是有惋惜的理由。殊不知,神一切都有命定,非一件事一个人来决定的。 柴姐妹信主也有好几年,还未见她有公开认自己的罪,却大张旗鼓地要远弟兄认罪。事件中参与的那么多牧师们,无人能点拨开窍柴姐妹这一点。即使事件公开了之后,也没有人在这方面有更多的讨论。 这也就说明了华人界属灵成熟度普遍相对低。如果如何一方或多方的属灵成熟度多高一些,远弟兄和柴姐妹的这个事就不至于闹到这个地步。 结论 远弟兄和柴姐妹的这个事闹到这个地步,是多方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多方因素主要为:性哲学与性行为脱节 + 宗教内部的利益纷争 + 属灵成熟度的滞后。 多方要多加反省,向神求问,自己在哪个方面按神的意愿去做,我们在哪些方面有了偏差了。愿主要当事人远弟兄和柴姐妹心中平安,愿几方控诉人心中平安,也愿象王峙军牧师这样的调停人等心中平安。愿各方能放下对自身利益的贪欲,跳过自身肉体的管制,评着心灵与诚实全心仰望神。 注:我在此没有称呼远弟兄为远牧师,是因为当年听到他被按立为牧师时就十分替他惋惜,为他进到宗教里去感到很遗憾。我很乐意多见到一个独立的传道人,而不愿看到宗教里又多了一个神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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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人家太热中这事了。为啥呀?您老尚能举否? -ny123456- 给 ny123456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5 postreply 21:04:00

柴小姐已是过气之人了,无人感兴趣了。 -叶成- 给 叶成 发送悄悄话 叶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3/2015 postreply 21:27:23

河北人说的,陈谷子了。 -winxue11- 给 winxue1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3/2015 postreply 21:56:51

要分段,否则,太难读了。 -相对强度- 给 相对强度 发送悄悄话 相对强度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3/2015 postreply 22:18:48

魔鬼打击一个传道人,传道人又没有穿好盔甲 -好酒- 给 好酒 发送悄悄话 好酒 的博客首页 (486 bytes) () 03/24/2015 postreply 05: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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