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與充分條件必要條件:能力(高智商/知識儲備)與 價值取向(把人當資產,而非燃料)同時存在。
充分條件:上述兩個必要條件同時滿足 → 文明形成幾乎必然(歷史規律支持)。
這兩個條件不是「充分但不必要」,而是既必要又充分(在長期宏觀尺度上)
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一个政权让你变得更聪明、更富有预期、更敢于创造,它在把你当资产,它在走向文明。
如果一个政权让你变得更激昂(狂热)、更贫穷、更依赖分配,它在把你当燃料,它在走向海地。这些是根本判据。但是,有两种情况:一个政权是否自身(有能力,足够智商与知识储备),其二,是否愿意(价值观取向),例如:日本人智商,知识储备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他们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崇尚侵略,杀戮,偷窃,侵害他人)为正当性手段,或者向曼达尼认为(抢劫,强奸,零元购,坑蒙拐骗,打家劫舍,对他人的侵害)犯罪就是自由(黑命贵)。是正当性行为?那么,他们可能自发性成为文明政权的可能性非常低, 或者根本不可能?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可能成为必要条件,其二:充分条件!
文明形成的必要与充分条件,这两条件是本征态。其他不是本征态,是过程函数,外部条件,造物主可以提供帮助。
“文明政权”的形成,究竟需要哪些必要条件与充分条件??
“能力与意愿”,必须同时满足,才不只是偶然现象,而是可界定为条件。
一、先明确:“文明政权”在这里指什么?
一种持续稳定的政治秩序,其主导规则与激励结构会:提升成员的认知能力、创造性与长期预期;把人当作可增值的“资产”,而非可消耗的“燃料”;抑制(而非正当化)系统性地对内对外的掠夺与暴力。这不是“道德赞美”,而是功能定义:
文明政权 = 能长期维持“合作—创新—积累”正向循环的政治系统。
二、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文明政权难以形成)
1. 能力条件(智商,认知/知识/组织能力)
社会中必须存在足够的:抽象思维能力(理解规则、因果、长期后果);
知识与技术储备;制度设计与执行能力(法治、市场、教育、科学)。
否则,即使“想文明”,也会陷入:规则随意变动;腐败不可逆;创新无法被保护,合作无法扩大。
所以:能力条件是必要条件。
2. 意愿条件(价值观/正当性标准)
必须存在一套被广泛接受的观念:个体生命与基本尊严不可正当化地侵犯;掠夺、欺骗、暴力不是“自由”“正义”“革命”的常态工具;
规则应优先于人身依附与派系分配。若“侵害他人”被制度化或意识形态化为正当手段:合作成本趋近无穷大;
长期预期崩溃;人只能被当燃料。所以:意愿条件也是必要条件。
逻辑建立一个坐标系,看清不同政权的落点:
维度 低智商/低能力 高智商/高能力
视人为燃料 (掠夺逻辑)海地/刚果模式 (地狱型):纯粹的混乱,随机的暴力,连掠夺都没效率。二战前军国主义/斯大林模式 (熔炉型):高效地消耗人口,短时间内爆发出巨大的破坏力。
视人为资产 (建设逻辑) 部落制农耕社会 (原始型):
有文明的愿望,但由于缺乏算力,无法突破贫困陷阱。现代文明政权 (资产型):高智商服务于高信誉,创造正向循环的未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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