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在内蒙古地区推行教育新政,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通用语言,在当地引起不小的波澜,也受到国际媒体的聚焦。
2018年2月28日,呼和浩特民族实验学校校园开学首日,师生和家长运用蒙古族传统礼节互相拜年。(新华社)
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政治制度的改进,有着密切关联和长期脉络。此项政策明显针对新疆、香港教育领域早前展现出来的严重问题,意在消除内部分歧并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养,却在作为“模范自治区”的内蒙古受到比较大的抵制,令外界颇感意外。
在众说纷纭、复杂难辨的信息流背后,这场风波究竟因何而起,官方与部分当地人又在争什么?
文化之争or福利之争
中国境外网络里正在持续传出内蒙古当地人表达不满的视频画面,部分西方媒体则习惯性地抛出了所谓“文化灭绝”、“种族灭绝”等骇人听闻的字眼。其实,即使在提倡多元化的美国、法国等国家,也有类似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教育政策。
这项旨在维护国家统一与内部团结的教育政策,在国家层面有着理所当然的正当性,不可否认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地方与族群特色,但是轻易地使用“灭绝”等字眼则明显是有些不负责任和危言耸听了。
进一步考察可以发现,内蒙古此次教育改革只是将原来小学二年级起开设的《汉语》课程改为从小学一年级起开设国家统编《语文》课程,初中一年级将原来《汉语》课程改为国家统编《语文》课程。语文、政治、历史三科统编教材全面推开后,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其他学科课程设置不变,使用教材不变,授课语言文字不变,蒙古语文、朝鲜语文课时不变。因此可以说,内蒙古现有双语教育体系并没有改变。
事实上,网络所传视频画面里的抗议人群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学生,另一类是学生家长。在一些观察者看来,他们所谈论的或许是“文化”、“民族”,其实更关心的可能是这项改革落地后将会触动其在教育领域的一些“福利”。
2016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就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和展现了内蒙古的“少数民族”在教育领域所享有的一系列“福利”。
其第七条称,“自治区对民族教育实行财政优先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和民族教育机构的发展需求以及办学经费的稳定增长。”而其第六章“投入与保障”部分的第37条至第45条则具体列述了由地方财政纳入、承担、拨付、倾斜、补贴、保障的多种事项,包括蒙古文教材、教辅资料、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或编译、审查,都需实行财政补贴或资金保障。
内蒙古政府官网在此次教育改革正式落地前的8月31日发表了一篇文章谈及当地民族教育称,2007年秋季学期起,蒙汉双语教学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学生的生活费补助小学生每人每学年1,08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5美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1,350元。其补助标准在2012年又有所提高,高中生每人每学年会获得1,890元。
在被形容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程序上,内蒙古也有侧重于少数民族的途径,如这篇文章所列述的“高考加分、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设立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协作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在竞争激烈程度不亚于高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内蒙古每年从计划总数中划出不低于15%的岗位,专门用于定向招录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可见,内蒙古教育系统对本地少数民族有着力度比较大的扶持政策,而其关键指标就在于其民族身份、教材和语言。尽管正在推行的内蒙古教育新政远远不会将这些扶持政策抵消,或许被当地人认为至少释放了一个“信号”,其所享有的“福利”将来可能会越来越少,因此威胁到了自己的切身利益。这可能正是学生和学生家长们有所不满和担忧的一个重要原因,与“贫困县不愿脱贫”有着类似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