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153)
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还有一件事虽然不发生在我们单位内,但与我们单位有关。施害者是我们单位的“清队”人员,受害者是我们单位一位员工的母亲。这件事我在前面曾简略提到过,而且关于这件事我是到了一九七〇年才知道的,但因为现在正在说“清队”,我觉得有必要详细地说一下。
却说一九七〇年的八月,我的好友程军溥和张丽明的儿子,由张丽明母亲带了从江苏常熟来青浦。程军溥和张丽明有两个孩子。大的一个是女孩,从小由他们夫妻自己带;小的一个男孩,生下后就送到常熟由外婆带大。现在大的女孩已经在读小学,小的也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根据户口制度要回来读书了。外婆送外孙回来后,张丽明要母亲在青浦多住一段时间。但程军溥不乐意,他希望丈母赶快回常熟去。原因丈母是地主成分,程军溥不想让一个地主分子长期住在家中,让人家说他划不清阶级界线。为此夫妻两人吵了好多次。
对此事,我的立场是站在张丽明一边的。我历来认为中共要求剥削阶级出身的子女要与家庭划清界线的做法是十分虚伪和违背人性的。且不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割不断、也无法否认的;即从经济角度说,除非中共将剥削阶级生出来的孩子从小就由中共抚养,地主资本家丧失劳动力后也由国家负责他们的生活到死,否则剥削阶级子女出生后要由他们的父母抚养长大,他们的父母年老后仍要子女负责其生活费用,这样的关系怎能划得清?作为子女,受父母之恩推干就湿养大,连乌鸦都识得反哺之义,而中共却要他们“划清界线”,岂不是要他们做连禽兽都不如的事?所以在这件事上,中共要剥削阶级子女和他们的父母划清界限,根本就是违背人性、违背人的伦理道德的。至于程军溥嫌弃他岳母一事,他的想法也是错的。过去孩子小,你们自己照顾不了要外婆照顾,难道那时候不知道外婆是地主?为什么那时不就划清界限?现在孩子替你带大了,你却要说划清界线,岂不虚伪,岂不缺德?再说,中共表面上说一个人出生不能选择,道路可以选择;但实际操作上几乎无例外地将出生“不好”的人都列入“另册”,无论怎样努力都不会说你已经与剥削家庭划清界线了,在升学、就业、入党、参军等一系列问题歧视他们。这样的事实到处都有,难道还看不清楚?因此我劝程军溥,要他不必太介意别人的看法,张丽明要她母亲多住几天也是人之常情。再说你儿子刚来,与你们还不熟,让外婆多住几日,也好让你儿子有个适应过程。然而程军溥却十分不高兴,板着脸对我说要我别管他家家事。我自然无权去管人家家事。但对于程军溥这样不听劝,我也很不高兴,从此我就减少了去他家的次数。
那时候我们单位的“抓革命、促生产”还不正常。很多人无所事事,除了在办公室聊天,就是到集体宿舍打扑克。至于那些结了婚的女同事,早上来单位露个脸就回家做家务、带小孩了。我不喜欢打扑克,整天看书也觉得闷,有时就到蟠龙时的同事袁芸风家串门。袁芸凤生了小孩后在单位内也申请到一间房间,就在程军溥家隔壁。袁芸凤为人随和,丈夫白天在工厂上班不在家,因此她家也常常是“高朋满座”,每天下午总有几个人去她家聊天。张丽明知道我支持她,一次趁程军溥不在家,就将我从袁芸凤家叫到她家,不仅将她家中的一些事告诉我,还告诉了我程军溥母亲自杀的事情。
原来一九六五年“四清”时期,党支部要求每人写一个“运动小结”给党支部。为了向党“忠诚老实”,程军溥将小时候模模糊糊记得的事情也向党支部作了交代。他说他很小的时候看见过有人向他家缴租米。他家土改时定的成分是中农,若有人来缴租米,那就不是中农而可能是地主了。为什么程军溥要把自己也不十分肯定的事情向党组织汇报呢?在那时候这种做法其实不奇怪。很多人对中共迷信,以为党组织明察秋毫,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有些事若真有其事而不主动交代,就是对党不忠诚老实,后果很不好;若没有这事,正可表明自己对党毫无保留,赤胆忠心。所以不少人在写履历、自我总结等上交组织的东西时,宁可说一些过头话,将小事说成大事,将捕风捉影的事当成实有其事,自己“上纲上线”批判,名曰“对党坦白忠诚”。对于程军溥说的收租一事,当时“四清”工作队有没有派人去调查过,我们不知道。但到了文革“清队”运动,组织上就将此问题列为审查项目,派了也是我们单位的黄麒旌去程军溥家乡调查。如果,黄麒旌是遵循了实事求是原则去调查的,那当然没有问题;问题他是带着框框去调查的,而且求功心切,他在调查过程中威吓程母,硬要她承认她家收过租米,是地主成分。黄还在言语中透露,这是她儿子向党组织坦白的。程母又气又怕又恨,结果等黄麒旌走后就自杀了。
这件事程军溥过去一直瞒着人。这次张丽明是因为气愤程军溥要赶她母亲回常熟才对我说了出来的。张丽明愤然说,他已经害死了自己母亲,还容不下我的母亲!我以为,程军溥母亲虽是自杀而死,但真正的杀人者是黄麒旌。人民医院潘祖德一案也与他有关(关于潘祖德事后面会说到),现在又多了一条人命案。尽管以前我与黄麒旌私交不错,但我绝不认同他的作为。同时我对程军溥也开始有了新的看法。正如张丽明说的,他已经无意中害了自己母亲,现在还容不下丈母,至今没有觉悟。难道他将丈母赶回常熟,人家就认为他划清阶级界线了?他丈母将他儿子从小抚养到五、六岁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让丈母多住几天难道就不应该?他不想让岳母多住几天,说穿了无非是想博得党组织的信任,得到党组织的重用。但是,即使你得到领导信任了,被重用了,可你还不是党员,血防站也仅是一个县级的小企事业单位,这点“前程”也就有限得很。为这一点小利搞得夫妻不睦,六亲不认,我深为他不值。
“ 清理阶级队伍”是文革初期“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运动后,又一个伤害无辜群众最多的政治运动。据我后来看到的一份《青浦大事记》记载,“清队”运动中全县被列为“清队对象”的有一千七百余人,制造所谓的“反革命集团”二十二个,涉及三百九十三人。大量的冤假错案,导致一百七十人非正常死亡。我以为这个数字是大大地缩水了的。因为据我所知,仅华潮、城西两个公社的两个“反革命集团”,就涉及三百多人,全县哪里止三百九十三人?而一千七百多“清队”对象,竟然有一百七十人非正常死亡,死亡率达百分之十,正说明了这场运动的残酷。
又见《上海通志文革纪略》记载:一九六八年十二月“清队”运动高潮时,市专案办公室列为重大案件的有九百六十五起,重大集团性案件七百三十一起,立案审查达十六万九千四百零五人,有五千四百四十九人在“清队”运动中被迫害致死。这些数字真确性如何我不敢妄评,但“报喜不报忧”、为尊者讳是中国人的老习惯,只能作参考吧!可就是这些数字看了也令人胆颤心惊。试想,立案审查的有十六万九千多人,不立案的还有多少?被迫害致死的有五千四百多人,那么自杀未遂的、致残的又有多少?这要涉及多少个家庭,牵连到多少人?按每一个受审查人的家庭平均四口人计,仅立案的、受影响的家庭人数就要达到六十七万。当时上海人口号称八百万,但据有关部门一九八四年底的统计数字,上海有户籍的人口只有六百八十八万。如此,则一九六八年时的人口数比六百八十八万还要少。所以平均算下来,上海人差不多每十人就有一人直接、间接地受到“清队”运动的伤害。而若按这个比例计算全国受害人数,单这个“清队”运动全国受害人数就要近一亿。
在我留守站里而同事们都在金泽清队学习班的时候,有一件事我认为说一下也有必要的。它反映了我自经历了文革初期一段“糊涂”时期的心灵磨炼后,对做人道理上的一点觉悟。事情是这样的:站里两派大联合以后,凡过去需要盖了站务公章才有效的证明、账单等,现在要盖大联合委员会的图章才有效。这个图章单独锁在会计室隔壁房间的一个书橱抽屉里。抽屉上加了两把锁,两派各拿一把锁的钥匙。需要盖章时,两派各派一人拿了钥匙开锁,先验看需盖章的单据,两人都同意然后再盖章。因为当时全站人都在金泽参加“清队”运动,我们那一派的钥匙就由食堂炊事员周令全保管。那天对方一派的马会计从金泽回来结算财务,拿了一叠单据要盖章。他们那一派锁的钥匙马会计自己带来了。而那天正巧周林泉有事没有空,就将钥匙交给我让我监督盖章。我和马会计进了放图章的房间,开了锁,马会计拉开抽屉拿起图章就在那叠单据上飞快地一张张翻着盖起章来。按说这是不合规定的,但我不想与她计较,由得她。盖一张单据的时间大约只需一、二秒钟,马会计可能以为我什么也没看清,但其实她在盖一张证明似的东西时,我只扫了一眼,看到了几行字,就大概地猜到了内容。这应该是一张有关我站职工华祖禹的女儿申请结婚的证明。华的女儿不是我单位的职工,她申请结婚无需我单位批准,所以我推测这张证明是男方单位来调查华祖禹的政治状态,或男方本人要求我单位证明华祖禹政治状况,作为向本单位领导申请结婚的依据的。当时我不知道华祖禹的未来女婿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既然要证明,显然这张证明很重要,关系到他们能不能结婚。我虽没有看到是谁代表组织写的证明,这证明又是怎样写的,但看到马会计这样紧张的神态、动作,我就猜到这张证明有假;而且这张证明极可能是华祖禹私下托马会计办的。华祖禹本来成分是职工,但“四清”中查出他是资本家。可能华祖禹怕他新查出的阶级成分会影响到女儿的婚事,这就需要在调查证明上做假,维持他的职工成分。马会计与华祖禹的私人关系很好,于是这件事就由马会计设法来办。其实,在“四清”时我就对定华祖禹资本家成分有不同看法,觉得没此必要;现在更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不想他的女儿因为父亲的问题结不成婚,或多一重周折。于是我故作不知,让马会计盖完图章,再锁上抽屉,将钥匙交回给周令全,不对任何人露一句风声。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我才第一次说出此事。
现在我说这件事,并不是要表明我宽宏大量什么的,而是经过文革初期的教训,尤其是我揭发杨桃源说了对毛泽东不敬的话后,造成了杨桃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我总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从此精神上也受到极大的困扰和痛苦。这才明白到为人处世要多行善事多积德,与人方便即自己方便的道理。这个方便也不是真的要得到什么好处,而是待求心安。心安就是方便。此外,文革中我也遭到过抄家等不公的待遇,由此深知华祖禹作为一个父亲的艰难和对子女的责任。如果她女儿因他的成分而不能结婚,恐怕华祖禹会一辈子内疚,而我也一辈子不得心安。在我而言,唯有不再造孽,祝愿他女儿婚姻顺利、生活幸福,才是利己利人我应做之事。后来,一九七二年“五一”节华祖禹回无锡老家探亲,因有便车,我和许震彪等几个人知道后也一起去无锡游玩,受到华祖禹和他女婿的热情招待。华祖禹告诉我们他女婿在无锡商业系统一个革委会中也担任一个什么职务。此时我立刻明白了他结婚时为什么要准岳父政治状况的单位证明了。在那个强调“突出政治”,处处贯彻“阶级路线”的年代,一个人的家庭政治成分会影响他升学、就业、参军、入党、提干等“前途”,就是与有政治问题家庭的人联姻,也会带来很多限制和政治麻烦。因此,当他女婿与我握手时,我不仅感到欣慰甚至有点心安理得,暗想当时幸亏没做傻事,不然今天岂不要羞愧死?
后来又有一次,我也是这样处理的。那次是一九六九年“九大”召开后不久,单位在正对大门的小会议室,即当时的“三忠于”室的廊檐下,张灯结彩还挂了几盏红灯笼,弄得满堂红光以示庆贺。一天傍晚天色已晚,我从食堂宿舍去大街上随便走走散心,经过站大门口时,赫然看见朱首亮、华祖禹、聂鸿君、蒋炳灵四人站在彩灯下正交头接耳说话,见我经过大门口,吓得立刻分头走掉。这四个人,朱首亮和华祖禹是“四清”新查出来的地主和资本家,聂鸿君历史上当过国民党时期的副警长,蒋炳灵参加过国民党。他们在一起说悄悄话,会说些什么呢?在一般人猜测中,必定是在说反动话,作反革命串联。如果我去告发,这是他们百口也难辩的。当时我心中飞快地想,这件事我要是声张出来,如当初揭发杨桃源一样,事情的发展就不由我控制了,到时说不定会掀起大狱,那我的罪孽就更大了。我已犯过一次错,绝不能再次犯错。怎么办呢?我想最好不要让他们疑心我看到了他们的举动。于是我急忙转过脸,故作没有注意他们,头也不回向前走,在大街上转了好一会才回来。以后有颇长一段日子,我总还担心他们以会那天晚上的事被我见到了而心里不踏实,于是我在他们面前就故意装得神态平静,让他们觉得我对此事毫无觉察,毫不怀疑。这样又过了一段日子,我觉得他们对我已解除了疑心,我才也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