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中的“五分之三条款”,(将每五名奴隶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是南方州与北方州达成的一项政治妥协,

该条款规定:在计算各州的人口总数以决定其在联邦众议院的席位分配(政治权力)和直接税分摊(财政义务)时,不能把奴隶当成完整的人计算,而是将每五名奴隶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即每位奴隶折算为3/5个人)。
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多方面的历史博弈:
争论的焦点:奴隶算不算是“人”?
  • 南方州(蓄奴州)的立场: 南方种植园经济严重依赖奴隶,奴隶人口众多。他们要求在计算众议院席位时,把奴隶全额计入各州人口。这样南方就能获得更多的国会议员席位,从而在联邦政府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以便保护奴隶制。但到了要按人口分摊税收时,南方则认为奴隶是财产,不应计入人口。
  • 北方州(自由州/废奴州)的立场: 北方州坚决反对南方双重标准。北方代表指出,南方人在法律上把奴隶视为可以买卖的“财产”,既然是财产,就不应该在分配政治权力时被当成“人”来计算。否则,这就等于变相奖励了蓄奴的南方。
  • 妥协的结果与影响
    为了防止新生的联邦因南北对立而分崩离析,双方最终在1787年制宪会议上接受了五分之三的折中方案,并写进了《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该条款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 强化了南方奴隶主的政治霸权: 凭借这一条款,南方州在众议院和总统选举人团中获得了额外的大量席位。这使得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几十年里,南方奴隶主利益集团长期掌控了美国国会、最高法院,并诞生了多位来自南方的总统。
  • 宪法上的道德污点: 该条款在法律上公开承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并将一部分人类的价值贬低为“3/5个人”。它与《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的口号形成了极其绝妙而讽刺的对比。
  • 这一条款最终在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废除奴隶制后失去效力,并在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被正式废除,规定各州代表名额应按其总人口全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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