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摧残小孩的事,绝对同意你的观点,而且真希望严处这一类恶性犯罪分子。 第二个中年清洁女工、第三个白发卖水果老妇,觉得你了解也许不深,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如果你了解她们的来龙去脉,也许你只能是叹息一声,当然也可能还是这篇一样深有感触。 小孩是没有任何识别与自我保护能力,绝对最柔弱的一类,他们被摧残那是天理不容。任何成年人都可以左右自己的行为并负责后果,尤其是近30年来国内一般百姓也很自由,有很多很好的人生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