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怎么用了,还要看有没有猫腻

来源: 2019-01-20 23:37:3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如果是信用卡,你家作为他的Mailing Address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他不住在你家,则他必须使用加拿大、或者实际居住的美国地址作为他的Primary/Residiential Address。他申请时大概要提供加拿大驾照和美国SSN。

2) 其它的,只要跟IRS有关的,相对比较严格,一般要求实际住址(而不是Mailing Address)。俺不记得IRS有没有两个地址的支持。如果没有,那么只能使用工作单位的地址。

俺个人的判断,如果你跟他是同一个报税州,则只要是“Mailing Address”就可以给他用;如果不同州,或者填写的栏目是Primary/Residiential Address则不可以,因为可能牵扯收入税和购物税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