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苏尼翻译)
(一)
中国是伟大的世界诸文明当中延续最为长久的文明。
埃及、希腊、罗马都曾控制其所能及的世界,然后就急剧地衰落了。中国从不是最伟大的文明,但因其广袤的土地和众多的人口,从未被淘汰出前十名。
我在大一时修过一门中国历史课。这就是我在这个课题上的正规教育程度。促使我对中国发生兴趣的并非正规教育,甚至也不是那门课的善于启发的讲师,而是这个课题本身。因为对中国的兴趣就是对世界的兴趣。
2005年我去中国时完全是个旅游者,却从来没有走出北京城区,甚至没有去那必“到”的长城。我被胡同迷住了,整个假期跟女友穿行在这些迷宫中,抢在它们被拆毁之前照相记录。
回美国之后,我到书店去找一本关于中国的严肃著作。“严肃”是唯一的标准。书架上有新出版的麦克法夸尔和沈麦克合著的《毛泽东最后的革命》(Mao""""s Last Revolution),我从它的体积和重量推断是一本严肃的书,就买了下来。
一切就这样开始了。
我在2008年11月再次前往北京,和我的女友卡门一起。这时我有了一点关于文化大革命的知识。有“一点知识”非常危险,以偏概全的冲动强而有力。我在这里写每一句话时都警惕着这种危险。笼而统之和臆测显然是一回事,而不能含糊其词地把它们当作有可能是事实。当我的观察符合其他人的时候,我将指出其一致。只有当我肯定其正确性的时候,才会做出一个一般性的陈述。
我们住在北京城外的一家五星级宾馆。十一月清冷的空气远比上次六月的暑热让我舒服。尽管已经是十一月,房间里还是很热,于是我们给前台打电话。他们马上派了个人来。我们告诉他问题所在,他不懂。我们引他到恒温器前指给他看。他检查了,转动开关,转向我们,那表情是说,“没有坏呀”。
我们做样子,用手扇脸,抖汗衫。他认真看着我们,可还是不明白。卡门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水,将手按在上面松了一口气。那人的脸色开朗了。卡门和我为交流技巧相视而笑。那人故意穿过房间,打开窗户。他转身对我们微笑了一下,然后带着完成任务后的满意表情走出房门。
我在约25个小时里共与7个人谈话。其中5个在共约13个小时里接受了7次正式采访。6次采访有录音,至少部分录音。共有约8小时的录音带。还有在餐馆之类地方的非正式补充讨论。
每一个接受采访的人都提出同样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做这个?”我的回答也是提问的基础。卞仲耘遇害事件对中国具有历史意义,然而,假使不是那么多红卫兵——包括宋彬彬和刘婷婷——已经移民美国,从而将这件凶杀案从纯粹的中国内部事务变为美国人,至少我这个美国人的份内该管之事,我是不会参与的。
因为我是受美式训练的法律工作者,一生的事业就是起诉凶杀案,这件凶杀案也具有专业的意义。我在阅读、研究、访谈、理解、比较的时候也运用了职业经验。
我可以负责任地进行以下概括:中国有中国的刑法,美国有美国的刑法,二者之间有着深刻的区别。美国刑法专注于个体:个体保护和个体责任。其最重要的目标是,首先,不让任何无辜的人受到犯罪指控;其次,除非证据确凿不能判刑;再次,个体罪犯(们)得到确认并受到惩罚。
中国政府从未逮捕过任一杀害卞仲耘的罪犯,就我所知,这个案子也从未经过调查。然而,这件凶杀案其实是易于审理的。这件凶杀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续几个小时之久,为证人指认凶手提供了理想的条件。此外,目击者认识凶手(们),目击者应该有数十个之多。
因此,并不存在妨碍逮捕的证据不足问题。毋宁说,没有逮捕是因为中国政府裁定该凶杀案发生在群众运动条件下,所以没有应对其负责的个体,而只应由社会负责。
中国政府针对卞仲耘的丈夫王晶垚提出的诉讼做出了这个裁决。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审判书也大同小异:那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一场灾难。耐人寻味的是,这份审判书写于1981年,毛死后5年。因此,甚至毛也不可能承担责任。
远在重访北京之前,我就在阅读和交谈中多次遇到了美中两国制度之间的这个哲学差异,接受访谈的人们则让我更多地领教了这个差异。
(二)
我的第一个采访对象是王晶垚先生,卞仲耘的丈夫。我大概是他与之谈到这件案子的第一个外国人。他同意见我并讨论卞仲耘案,使我深感荣幸。他很勇敢,我非常赞赏他。他从妻子被害那天起就一直站起来要求真相。
他买了一架相机,拍摄了卞仲耘遍布鳞伤的遗体,一个痛苦的深情举动。42年来他一直在床下箱子里珍藏着卞仲耘的血衣,还有她破碎的手表,照片,还有证据,例如作为正式文件给他的卞仲耘“死了”的证明,签字人当中有——宋彬彬。
乘出租车去会见的路上,我心事重重,还有些紧张。我千里迢迢而来只有这一个机会跟他谈。马继森,曾在外交部工作过的作家,慷慨地同意在自己的住所安排这次会见并为我们担任翻译。
马继森在门口热情地欢迎我们。卡门和我送了她一只花篮表示感谢。马继森说王先生已经来了,让我们走几步拐弯进入客厅。王先生坐在房间另一边的沙发里,他微笑着缓缓站起身来,我赶紧上前扶住他。我们热烈地握手,不由自主地,我拥抱了他。
我也给他带来了一件礼物,王友琴提议的正义女神像。那是个完美的主意。在把雕像交给王先生之前,我想好了几句话,一开口居然很不赖。
我告诉王先生,我是检察官,我唯一的诉讼委托人就是正义。我告诉他,我欣赏肯尼迪总统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的正义得不到伸张,也就没有一切人的正义。所以,能在这位总统遇刺45周年的日子给他这件礼物,尤其恰当。这个时候,我的古巴女友,中国女主人,以及中国采访对象异口同声地纠正我:明天才是11月22日。
我向王先生解释雕像的意义。正义女神蒙住眼睛,表示对双方公正;她左手举的天平用来衡量双方的证据;她右手所持的惩罚之剑下垂,象征无罪推定和谨慎,除非被证明有罪,不受惩罚。
很快我就跟王先生熟起来,我喜欢他,喜欢和他谈话,他的性格。会见持续了5个小时。
我按照检察官的工作方法事先对所有访谈进行了准备。我写下所有准备提的问题但是保持访谈形式的自由以便自然发展。我得到的回答和回答的方式将改变我提出的下一个问题。我试图通过观察身体语言和表情深入访谈对象的内心。
提问的时候我经常改换话题,而不是直线式的或依照时间顺序的。有些问题以开放式提出,“请讲讲什么什么,”——另一些则是为获得特定信息——“你那时怎样?”同一个问题用两种方式提出。有些问题我逐字写下来,因为我就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问。这些都是引导访谈并获得准确真实回答的常识性普通技巧。
我决定在初次见到王先生的时候单刀直入:“您认为谁应该为杀害您的妻子负责?”我想看到他对这个笼统问题的反应。这个问题很个人化,“您”,“您的妻子”。我选择“承担责任”,而不是“谁踢的,谁打的?”
“承担责任”是因为我想让他考虑一般性的责任,并根据他所知,所思,所疑来回答。然后我可以提出更具体的问题,看他的判断是否有充足的根据。不问“谁踢,谁打?”是因为美中两国都有许多外行认为,没有亲自动手的人就不能承担“责任”。而且,王先生并没有目击那次犯罪,这样,完全诚实的回答应该是,“我不知道”。
我提出了问题,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毛泽东”。
(三)
“毛泽东”,王先生对妻子命案的解释跟中国政府的判决一样:个体行为者没有责任。
王先生似乎也很喜欢跟我们谈话,根据他的提议我们又见了两次面。充裕的时间和轻松的气氛让我有可能深入了解卞仲耘命案的个体责任观念。我可以通过和王先生谈话来审视这个观念,当它应用到凶手身上,看她们做了什么,没有做什么,也应用到卞仲耘和王先生身上,看他们分别做了什么,又没有做什么。
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党员因被捕后继续斗争而闻名,手被铐住了就用脚踢,全身捆绑住不能动弹就吐吐沫和破口大骂,即便在走向刑场的途中也要尽力反抗。1966年8月5日,卞仲耘在去学校的时候知道将被打死。中国军人抵抗侵略者至死不屈,但卞仲耘面临本国本族人的处决时只是被动地服从她们的判决。
我从阅读,尤其是从胡杰的电影《我虽死去》中知道,王先生在那个夏天,当卞仲耘面临急剧增加的危险时做了什么和没有做什么。然而我还是想看和听王先生讲,我想知道他头脑中那些可怕的事实,我于是提出了下面的问题:他为什么做了某些事而没有做另一些事。下面就是他用叙述的形式所说的,但他没有讲述,而是针对我所提出的特定问题而给出的特定答案。
王先生告诉我,卞仲耘在1966年6月23日第一次“挨斗”。他和卞仲耘以及孩子们所住单元的墙上门上贴满了大字报。这些大字报充满蛮横的侮辱和暴力威胁。他给我看当时拍摄的照片。8月4日卞仲耘再次挨打。他告诉我,那天晚上她洗了个澡,她想死后留下干净的尸体。他说,第二天早晨,他们握手道别,他目送着卞仲耘向学校走去直到从视野中消失。当天晚上,他得知她已经遇害。他给我看遗体的照片。
王先生也是这样跟胡杰说的。胡杰在《我虽死去》中拍摄了王先生站在他当年目送卞仲耘消失在街角后面的地方,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和看到影片中这痛苦的场面时一样,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同一个问题:他为什么由她走?
这是个不近人情的问题,如果得罪了王先生我会非常羞愧,但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所以我还是连同其他很多问题一起问了。
我问,卞仲耘在6月 23日挨打之后,全家为什么不搬走。王先生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政府控制着每个人的动向,与我从其他地方了解到的一致。
我问,如果他陪卞仲耘去学校将会怎样,他说,不允许陪她。
我直接问他为什么不反抗,他说,因为这样他本人,孩子,以及其他亲属也会被打死。这一点也和我读到的一致。
王先生没有生气,回答时没有明显的羞愧。也许,由于高压政治和洗脑,在1966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没有罪恶感或羞耻感的位置?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是在和王先生第一次见面之后却没有想这一点。
(四)
和王先生第一次见面后乘出租车回宾馆的路上,我不由自主地对卡门说,我不能理解,人怎么能眼看着心爱的人受到伤害或被杀死,而不采取某种干涉行动。谈话越深入越显得不可理解。“不管社会压力多大我也不会让我的妻子出门。我一定要反击。”(热气冲上我的脑门)“那是些女孩呀,天哪!少年女孩打死了卞仲耘!只要几个男人走过去就可以把那些娇小姐们尖叫着赶回教室,阻止这件事发生!”(检察官说服了陪审团:他自己有这个本事)。
卡门有气无力地回答道,在中国不是这样,在她的祖国古巴也不完全是这样。我无法理解她说的,是因为我在美国生活了一辈子被惯坏了。我在夸张典型的美国男性愤怒。
我在返回美国的飞机上跟一位美国妇女谈天(她说在中国期间很愉快,但是,又不由自主地说道,“我们住的宾馆那么闷热,还没有空调!”)。她到过北京以南的一座城市,她女儿在那里上学。她告诉我,她女儿看到男人打老婆时曾走得更远。他把她打倒在地。几个人在冷眼旁观,都不去劝解拉开她们。这位年轻的美国女子本能地冲上前去,护住那男人的老婆。挨打的老婆血流如注,好几颗牙都被打掉了。她大声喊,用中文,“你们为什么站着不动?叫警察!”人群中没有人搭腔。这青年女子自己叫来了警察。
一切人类行为存在于理想和禁忌两极之间的连续区。
一个社会对理想和禁忌的选择构成其价值体系。卞仲耘凶杀案具有历史的重要性。它发生在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在“红色恐怖”暴力泛滥的1966年8月。它也因该凶杀案发生时的学校领导人宋彬彬在13天之后给毛泽东戴上红卫兵袖章,由是表示毛批准 “红色恐怖”,而获得了历史意义。
但是,历史意义仅仅是这件凶杀案重要性的一部分。这件凶杀案仍然在继续纠缠那一代中国人,尤其是女性,因为它打破了禁忌。尊师重教是中国人的传统。卞仲耘担任校长的女子中学是培养教师的师范大学的附属中学。然而,恰恰是一位教师,那所学校的校长被打死。那是一所精英学校:中国共产党最高层官员的孩子在那里就读,其中最著名的是邓小平的女儿和刘少奇的女儿。“女儿们”,女孩们犯下了这桩凶杀案,“乖” 女孩们。
毛泽东在其整个统治期间都试图改变古老的中国价值体系。通过打破禁忌,他试图扯断构成禁忌的最基本的社会纽带。“大跃进”期间他试图用公社取代核心家庭。忠于党被颁布为最高的忠诚,高于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学生对老师的忠诚。随着毛泽东崇拜的发展,热爱毛主席成为爱的最高形式。
毛曾经冷酷地思考过全面核战之后的世界,他说,死掉三分之一的人类,剩下的三分之二将是社会主义者。他试图重新定义人类个体生命的价值。
党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是党作出的决定。他试图重新定义是与非。
回到宾馆,收到叶维佑的留言说王先生想再见见我。我很兴奋,卡门却不然。她指出,那天跟王先生谈了5个小时,没得到半点打死卞仲耘卷入者身份的任何信息。我顿时泄了气,她是对的。她认为王先生只想聊闲天,而不打算提供信息。
叶维佑在九点半又来了电话。我接听的,她告诉我,王先生想再见我,“有话要说。”我们约定了时间。我放下电话,又鼓足了劲。他愿意提供凶手名单了,还能是别的什么意思?卡门不相信,再见面还是闲聊,即便王先生知情也不会告诉我。“他们根本不在乎,”她说,泛指中国人。“既然他们不在乎,你为什么要管?”我觉得自己很傻,但她又是对的。
四十二年之后,如果王先生真的不知道那些参与打卞仲耘的人当中哪怕一个人的身份,却相信我一个外国人居然能确认她们的身份,确实显得很傻。如果王先生知道,他却在5小时的谈话中没有告诉我。
我一边跟卡门谈话,一边却想起王先生说过的另一件事情。宋彬彬和刘进曾来到王先生住的单元,交给他卞仲耘“死了”的正式文件。我问过他,当时或以后他是否了解过,谁对他的妻子做了什么。他说没有问过。这证明卡门说的都是对的(当然我没跟她说)。
(五)
11月27日之前已经约满了访谈和活动,我不可能在此之前再见王先生。
我于11月22日在叶维佑住的单元采访了她,11月24日在她前夫的单元再次采访了她。我了解到叶女士是叶维丽的堂姐,叶维丽是美国学者,宋彬彬和刘进的朋友,她出现在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里,写过一本个人回忆录,并为学术刊物写过题为“卞仲耘之死”的文章。
叶维佑女士本性善良,一见面就可以明显地感到,她内心的道德形之于外。是与非,对她来说,是清楚的道德价值,而非她的堂妹、红卫兵和中国政府所认为的某种复杂的智力概念。叶女士动情地写过她如何曾将毛泽东当作偶像来崇拜和热爱,又如何解魅的故事。她的记叙也转贴在这里。
和叶女士交换的一个意见尤其触动了我。她问到美国的离婚法。我解释道,多数州有所谓“无过失法”,即一方无需指控另一方的过失,只要简单宣布“矛盾不可调和”就足以离婚。她带着再自然不过的诚恳表情问道,“法律是否对美国的所有阶级适用?”
我解释道,在美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心里却想,因为不想跳到一个完全不同的话题而没有说出来的是,“她认为美国有阶级”。
下面一段是个人意见和事实的结合,分别加以标明。个人意见都遭到其他人的激烈反驳。
美国当然有阶级,但不是叶女士所说的那种。(意见)从托克维尔的观察[19世纪——译者]到今天的研究,都揭示了美国人坚信阶级间的流动。(事实)即“今天的穷光蛋明天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任何人都可以当总统”。(对信念来说是事实,对现实来说是意见)美国人不相信,美国的阶级固定不变。(事实)大多数美国人不嫉妒富人,因为明天,或者下一代,本人或后代会发财。(对信念来说是事实)因此,阶级诉求在美国政治中经常不那么成功。(事实)富人们因其成就而受到尊重,而不至因其特权而遭到嫉恨。(作为一般性陈述,事实)美国人相信,如果有司法的或事实的法则将不同的阶级区别对待,如叶女士所认为的那样,[个人发展的]机会就不能持久。(意见。许多人争辩道,不同阶级或利益群体在法律面前事实上不平等)
叶的崇拜与解魅的个人故事与许多已出版的回忆录一致。毛泽东曾受到许多普通中国人的爱戴。他的政策得到许多普通中国人的拥护。爱戴和拥护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表现出对毛缺乏热情相当危险。然而那时还是有真诚的热爱,高压政治的培育与个人感情的混合。
“红色恐怖”期间暴力行为的凶手们并非被迫打人杀人。毛泽东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他支持学生造反,然后给以肯定,但他本人和政府都没有强迫学生武斗。红卫兵是学生自己创建的,不是官办的。学生们作为个体和自治群体中的个体所采取的暴力行动,是他们个体和在自治群体中出于自由意志进行的选择。
中国政府,曾经犯下暴力罪行正在步入老年的红卫兵,及其支持者,为这些凶手们辩白说,因为文革是群众运动,所以没有个人责任;这些凶手当时没有选择相反行动的自由意志。
然而,许多,许多学生根本没有犯下任何暴力行为,王容芬没有任何暴力行为,王友琴没有任何暴力行为,张戎也没有暴力行为。和宋彬彬在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里说的相反,她在“八一八”登上天安门城楼并非出于偶然。她选择当红卫兵,她骄傲地戴着红卫兵袖章,并且欣喜若狂地把红卫兵袖章给毛泽东戴上。
中国政府,前红卫兵及其支持者并没有认定暴力是对的,他们认定这些错误不是个体责任。
这一点正是关键所在,因为这承认了凶手们仍然知道对与错的区别。在法治社会里,一个人不能为一桩他或她不了解对与错的区别的罪行负责。红卫兵们当时就知道打人杀人是错的,但他们仍然做出了打人杀人的个人选择。
在法治社会里,参加暴力群众运动叫做“骚乱”,它不能成为个人暴力行为的辩护理由。高压政治也不能洗刷个人犯下的暴力罪行。纳粹分子在纽伦堡审判时所作的“执行命令”辩护遭法庭驳回。中国政府在审判“四人帮”的时候也驳回了这种辩护。江青曾用“执行命令”进行自我辩护,“我是主席的一条狗,让我咬谁就咬谁。”
叶维佑两次访谈之间的那天我们去了故宫。在御花园里,两个中国妇女手拿相机微笑着向我们走来。我们当然愿意给她们照相,但她们的动作表示出现了误会。通过打手势几秒钟之后我们明白了,她们要给我们照相。她们想要一张外国人的照片作纪念品给朋友们看。
记得2005年我也在天安门广场碰到过一次类似的情况。我们注意到一个女人在拍摄相貌特别的外国人,高个子男人和金发碧眼的女人。我们对她微笑,她也有点不好意思地微笑了一下。
也许,她们并不是拍摄异国情调的简单的中国人。也许,她们是拍摄任何的所有的外国人的国安便衣警察。
不管怎样,“外国人”永远是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关系的重中之重。皇帝时代,非中国人在紫禁城内被当作值得记载下来的惊奇景观。中国是墙之国,北京是墙之城,皇城是墙圈起来的城中之城。
所有这些物理的围墙现在已经倒下,但心理之墙仍然存在。“中国沉默的长城”就是指这些障碍。我记得跟中国移民进行过一次勉强的谈话。他曾经随口告诉美国同事,一位也在美国教书的同胞当过红卫兵。这话传到前红卫兵的耳朵里,他警告说,以后不要跟“白人”说这些事情。
25日上午,我们又试着解决空调问题。宾馆派来一位员工代表担任联系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可以找她。我们叫她“夏”。她上楼来到我们的房间,说着无懈可击的英语。我们对夏说,需要一点冬天。她问,我们是否马上要出门,什么时候回来,她可以去找个技术人员来检查。我们一整天都排满了,就告诉她房间是空的。夏说等我们回来就能修好。
(六)
我在北京采访了两位义无反顾的勇敢艺术家,徐唯辛和高强。感谢王容芬博士帮我联系到徐教授,感谢徐教授帮我联系到高先生,感谢元元,徐教授的学生和助手,两次担任翻译。
采访徐教授和高先生并不是因为他们可能有任何关于卞仲耘凶杀案的信息。他们没有。我利用采访两位艺术家的机会征求他们关于个人责任问题的意见,自从第一次采访王晶垚先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在我心头徘徊,是我最关心的。
徐教授的作品是文革受难者。高先生的作品是文革的罪犯。他们的作品与其他中国人的探索方向一致。王友琴博士致力于让关于受难者的记忆保持鲜活,她苦心孤诣地全力重建他们的生活,以及他们在哪里,怎样死去。徐教授根据那个时期的照片创作了巨幅受难者群像。他把这些照片放大到天安门前悬挂的毛泽东像的尺寸,作为象征。卞仲耘也在群像之列。
和王晶垚先生及中国政府一样,高先生在其作品中也将罪犯确认为毛泽东。
徐教授是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我们在他的工作室见面。他刚从纽约举办作品展览会回来。他的工作室可以是任何纽约艺术家的,高大宽敞,足够放下他的巨型作品,以及现代式的书桌、椅子、电脑,还有舒适的黑色沙发。金棕色的木质地板,自然光从窗口照射进来,人工光将画和看的能力推到最大限度。
徐教授是个威严而勇敢的人,魅力超凡,精力充沛。他也善于哲思。作为艺术家,他无疑也提出那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可谓正中下怀,我也乘机提问。徐教授解释说,五六年前他就开始用艺术手法阐释关于个人的思考。他选择文革中的个人作为主题,因为他想“将个人记忆转化为集体记忆”。这个想法跟王友琴博士建立《中国文革受难者纪念园》网站的动机一致。我问徐教授如何选择特定个人。他说首先选择那些受难的人们。
午饭的时候他问了我“那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正义”,并且简单地解释了确认和惩罚凶犯在美国和国际法理学上的重要性。徐教授连连点头表示同意。我觉得跟徐教授谈我所做事情的“意义”和他的工作的意义非常舒服,他比其他多数人更能理解。
半下午的时候我去了北京大学。二十世纪那么多事情都在那里发生。“五四”运动——一个激烈的自我审视时代 ——从这里开始。1989年春天的民主运动从那里开始,这所大学的一些学生在6月4日的抗议高峰时被杀害。我记得《毛泽东最后的革命》里的一句话,不管文化大革命发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一切都是从北大开始的”。
当我对一件艺术品或者一位艺术家发生兴趣,有时候会在去博物馆之前看尽可能多的资料,以便理解得更好。但有时候我也有意识地不做准备就直接去。艺术是让人“感觉”的,也许,感觉胜于理解。我到北大去,不带指南或地图,事先也没读任何材料,不知道朝哪里走,我只是随便转转和感受。
校园里一片死寂。池塘边有大片绿地,但是无人在这里享受宁静。实际上,这里与其说是宁静不如说是废弃。水边的花草长疯了,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修剪。水面死一样的静止,没有鱼从下面,也没有水鸟从上面掀起澜漪。人行道磨损得厉害,楼群就像紫禁城里的房屋一样缺少生气,许多楼都急需粉刷面墙。我从未到过一个如此缺少活力的校园。也许学生们在休息,也许我闯进了需要修缮的那部分校园,反正这是一个阴沉的地方,我关于这里发生过的事情的念头也是阴沉的,我走来走去感到阴沉。
然后,我们乘出租车去那所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离紫禁城不远。学校三面毗邻林荫道,在树枝和叶片掩映之下。学校已经改名,它现在叫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凶手们把卞仲耘的遗体装在筐子里推车送去的医院就在马路正对面,恰如胡杰在《我虽死去》表现的那样。
我想到操场去看看,可是门口有人站岗。我们不假思索的反应是决定去岗楼问招生办公室在哪里。门岗指路让我们进去。我不再觉得阴沉。尽管我是在凶杀现场,还是感到肾上腺素涌动。进了招生办公室卡门和我必须拿出点东西来说,而我们只有步行穿过篮球场的时间来想出这个。无可避免地,我们把事情弄糟糕了。
我本来希望能见到校长,宋彬彬的支持者,但只见到了副校长。我们走进办公室,见到一位惊讶的传达员。我们想办法让她明白,我们想要招生简章。她叫副校长来帮忙交流。我们告诉那副校长,我们是美国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把我们调到北京。不对,我们是一家美国公司的内部律师,调我们来该公司的北京办事处。我们说有一个15岁,不对,13岁的女儿需要上好学校,听说贵校非常好。
副校长解释道,她们不收不会汉语的学生,我们赶快说服她,哈彬彬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副校长有点疑心地问,她是否在中国出生。是的,我说,我们领养了她。卡门非常及时地插嘴道,她十岁的时候领养的,这样小彬彬就从小学了一口汉语。无论如何,此地不可久留,她们是否能让我们带走一点材料回去给女儿看?她们有,给了我们两本精美的册子。我翻开其中一本,看见卞仲耘的照片,我推想那是历任校长部分。副校长请我们12月带着彬彬来,大家都见见面。我们说一定。我们问,是否可以在校园里照几张相给女儿看。“随便照,想照多少照多少,”副校长说。我们握手告别,我给副校长留下了我的Public Occurrences商务名片。
回到宾馆,我让卡门先自己回房间,我要在商务区查一下电邮。当我上楼进房间,卡门告诉我,空调已经修好了。真是好消息,技术人员修好了它。她让我绕床一周,一边放着一只装满半化的冰的塑料垃圾筒,床的另一边也有一只。
(七)
第二天,11月26日,我在上午采访了马继森,下午采访了高先生。马女士是此行意外的收获。她在自己家里安排了对王先生的第一次采访并为我们担任翻译,她本人的生活经历也非同寻常,现在就写她的故事。她已故的丈夫冉隆勃是《周恩来与香港「六七暴动」内幕》的作者。
文革期间马女士在中国外交部西欧司工作,最近写了一本关于这个严重混乱时期的书,这是第一本由该部工作人员写的书。
马女士是一位真正的知识分子,她的《外交部文革纪实》非常重要,关键在于此书纠正了许多关于这个时期外交部的流行说法。和我在北京遇到的人们一样,马女士送给我她仅有的一本英文版,不幸的是,在采访她之前我只来得及匆匆浏览了一遍。
马女士以外交官的谨慎谢绝了采访录音,很策略地说“没有必要”。我在马女士的书中注意到一些有趣的东西,我们简单地谈了这些。然而,直到我返回美国之后看完全书,才有机会深入领悟。我的幸运是,马女士和我继续通电邮。谈话还在进行中,这部分内容将在以后加以补充。
马继森的书接触到文化大革命对中国人道德系统的影响问题。例如,她写道,关于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使许多人的是非观念发生了颠倒。(16页)
文革一开始,是非观念就被颠倒了。(405页)
这些陈述对于西方式训练的法律工作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是与非”是深入刑法和个人责任核心的法律概念。
一个人不能对一件罪行,甚至谋杀负责,如果他不知道是与非的区别。例如,一个孩子把上膛的枪当作玩具射杀了他的玩伴,不能被当作杀人犯来起诉。这个例子表明一组罕见的适用案例。不管头脑以什么形式发生紊乱,通过外伤,化学失衡,或者外部强力,其效果必须强烈到足以抹去我们作为人所受教的最基本区别:伤害他人是错误的。
尼采曾写道,“疯狂在个人是例外,在群体是通则。”然而,尼采不是法律工作者(而且他疯了)。乌合之众行为的疯狂不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借口。我倾向于认为,“红八月”的疯狂是乌合之众的疯狂,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疯狂。但是我不在场。毛泽东的意图是重新定义是与非。如果毛成功地造成了“颠倒是非”的效果,如果马女士的词句在法律意义上为真,那么那些受毛泽东影响而做出疯狂举动的人们就不能为其罪行承担责任。
我们乘出租车从马女士的住处前往人民大学去接元元。那天很冷,狂风怒吼,元元那么瘦小,当她转过房角来接我们时眼里含着风吹出来的泪水,我担心她会被风刮跑。
我们乘车前往798,北京郊区的艺术区。元元敲响了高氏兄弟工作室的门,高先生来开门。一进门就是他和兄弟的作品。“哇!”当我看见第一件作品的时候惊叫起来,心里想的是“真绝”,我想我们可能会给抓起来不可”。门的右边是一座真人大小的白色毛泽东像,上了刺刀的步枪正对着我。靠里边一点摆着一些毛泽东胸像,包括那座带着女性乳房的胸像。毛泽东的脸上显出恶意的疯狂。
国家艺术警察难道在午睡?也许一会儿就回来上班?那是我这次中国之行当中唯一担心安全的一刻。我从未预料到在北京能见到这样攻击毛泽东的作品。我知道艺术警察头一年曾经袭击了高氏兄弟在798的展览会并没收了一些艺术品,其中之一是活动的“毛泽东戏水”。高先生在工作室里陈列的作品攻击性远比“毛泽东戏水”强得多。
我问高先生,“警察不会没收你的作品吗?”他答道,这些作品保存在工作室内没有公开展览。没有直接回答问题。美国人也不在后院种大麻,他们在室内的水耕实验室里培育。这样,警察还是拿着搜查证破门而入,扣押栽培物,逮捕其主人。
有一件蓝色的雕像是个两腿张开的女人,她的性器官很写实可见。我猜毛的脸一定装在这个女人身上,但是我没有细看。我想用手挡住元元的眼睛。这样的艺术品我在美国的展览会上见过多次(不过是布什的脸而不是毛的),但有女性在场,裸体还是让我有些不舒服。让我感到另一种不舒服的原因是在中国这个裸体和毛泽东的脸叠映!
我特别喜欢的是一幅群像,每个人的脸上都重叠着一个臭名昭著的独裁者。高先生惊讶地发现我认出了波尔布特。
当我们在沙发上坐下,开始采访高先生的时候,我的担心被“坐飞机”“斗争”的怯懦和关心元元的敏感都消退了。我向高先生提问,他回答说要打碎毛泽东的偶像。我问他为什么要用女性构造来表现毛。他说毛泽东自称代表祖国母亲,所以要给他这个角色的所需设备。
然后我开始问关于个人责任的问题。我担心自己会流露出不耐烦而对高先生失礼。我已经采访了好几天,总是得到同样的答案,要不就是迷惑不解的表情,我还没来得及进行冷静的思考。我问他的时候比对别人更加直截了当,我的口气可能太像检察官,让他觉得受到盘诘和围攻。这次访谈的照片上他交叉着手臂,典型的自卫姿势。
当这一点似乎明显得不成其问题的时候,我从一个陈述开始:
“你认为毛泽东应该对他那个时代犯下的罪行负责。”
“是的。”
“你认为还有别人应该负责吗?”(迷惑不解的表情)
“你个人在文革期间受苦了吗?
“受过。我父亲被抓走打死。”
“哦,对不起。那么你认为,那个直接对你父亲下手的人,应该承担责任吗?”
“共产党让他干的。”
于是我用艾希曼(Adolph Eichmann)的例子来说明,下属也有责任。元元不知道艾希曼何许人也,我不得不解释,然后元元再次提问。高先生似乎没有听懂,沉默不语。我失去了耐心。
于是我把话题从罪犯的个人责任转换到旁观者的。我告诉他,王先生眼看着卞仲耘走向死亡。话题换得不好,上次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进入典型美国男性态度,这次我的理解框架甚至更差。
他回答说,“少管闲事”风气也是共产党造成的。
“比方说,你正打算袭击元元(太个人化)……比方说,有人正要袭击元元(这种说法让元元不舒服,她神经质地笑起来)。我看见有人抓住了她,听见她的呼喊。我要过去保护她!你觉得应该保护无辜的人不受伤害吗?”
“应该。”
“你和兄弟是否认为,找到对你们父亲动手的人很重要?”
“我们找到了他。”
“是吗?你们怎么找到他的?”
“我们到处打听,通过关系打听到了这个人的姓名。他现在就住在我们这一带。”
“你们干了什么?”
“我们去他家敲门。他一看见我们的脸就明白了,害怕得发抖。”
这话给我印象深刻,缓和了口气。我告诉高先生,我不想把这件事变成自任法官的案件,但是很高兴他确认了凶手身份并看到了他的恐惧。
“我们没有伤害他。我们觉得让他在余生里记住我们知道他做的事就足以惩罚他了。”
我告诉他,这也是一种公正,我正在试图为王先生寻求公正。我马上意识到这句话不对,一开始不明白,但一开口就意识到了。王先生从来没有要求我为他寻求公正,他从来没有告诉我他要我所说的那种公正——确认杀害卞仲耘的凶手,将她们从人群中区别开来。
(八)
我问高先生,当他听到毛泽东死去的消息时怎么想。“一个时代结束了,”他回答道。考虑到上下文我理解高先生的意思是,疯狂的凶手和暴力终于结束了。其他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马女士告诉我“根源在于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主张理论和政策”,她和其他人都看到一个新的,光明的时代开始了。
文革浩劫教育中国人懂得了人权、民主、自由、平等等普世价值。
王先生告诉我,中国人有“奴性”,松散。我从这个词开始,因为它跟我在阅读的时候思考了几个月的“奴隶意识”几乎一样。如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真的,那么可以解释一个人怎么会走向绞刑架而不抗议,或者眼看着自己的妻子走向死亡而不加干涉。
尽管笼统,我认为王先生的陈述能够得到一些支持,是有奴性,也松散。
2005年我第一次到北京的时候,很为这座城市的面貌和居民行为的西化而震惊。邓小平说过,“致富光荣”,上帝保佑,北京人确实在全力以赴地挣钱发财。
在毛泽东时代搞超级共产主义,甚至苏共也被当作修正主义的国家,这怎么可能?人们怎么会从仇恨资本家突然变为超级资本家?因为这个国家的最高领导说了。“奴性”让人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人们不是共产主义的奴隶,是权威的奴隶。我相信,至少部分地是这样。
中国人有客气的名声,我的经历与此一致。我在“沉默的长城”项目中和许多中国人进行过交流。没有一个人争辩。一切似乎都很好:没有马路狂怒,没有交通事故,没有争吵。然而还有一个负面。我还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采访中国人的时候要小心,他们的同意是那么有条件。这一点也和奴性一致。
美国民权运动期间,有北方白人志愿者深入南方登记非洲裔投票。前奴隶和奴隶的后代们热情地接过登记表,并满口答应填好后一定交。所以,当民权工作者们发现登记册上新的合格选民很少的时候大为震惊。这就是接受权威人物的任何要求,但是不去做的性格。因为他们害怕,这是南方白人给他们造成的后果。
恐惧仍然存在。第二次采访王先生的地点因为时间安排上的冲突不得不改变。那个超现实的替代地点是一个健身房休息室。我很担心。这里有两个中国人跟两个外国人谈话,穿套装的外国男人什么都问,那外国女人手拿麦克风。不过我没把担心说出来,是王先生和叶维佑,翻译者选的地方。可我还是注意看了附近的人们。
这次访谈的录音受震耳欲聋的背景音乐干扰,于是我记下笔记作为备份。王先生随意谈着。人们走来走去,但似乎没注意我们。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人在我们旁边坐下,他在我的右边,正对王先生的视线。我转身看他。王先生停下来,小心地用眼瞟着他。我们继续谈了一会儿,但王先生不再自在了,于是我们结束采访离开了那个地方。
那天晚上回到宾馆,叶维佑来电话说王先生让那个鬼鬼祟祟的人吓着了,想明天再见我。
奴隶意识的观念也为红卫兵的个人责任问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观察角度。宋彬彬、刘婷婷等人丝毫不顾羞耻地带着红卫兵品格,天衣无缝地进入美国中产阶级,刘婷婷甚至进入了美国上层,让我非常愤怒。奴隶意识不仅适用于服从直接命令导致即时伤害的痛苦,那种情况可以应用法律上的“受到胁迫”来进行辩护。奴隶意识也适用于上面讲的美国民权运动中的情况,地位低下的人们用行为顺从真实或想象的权威人物。“受到胁迫”辩护不适用于这种情况。
红卫兵不符合这种奴隶意识的弱形式。她们的地位不低下,她们有特权。她们不是被迫去打人、抄家、杀人。她们选择去做这些事来取悦他人,取悦父母,取悦党和政府,即取悦一切权威。她们选择通过取悦而出人头地。出于野心。她们选择暴力作为通往成功的道路,不是因为她们的道德被洗脑洗掉了。红卫兵清楚地知道打人、抄家、杀人是错的,一旦打人、抄家、杀人不再能取悦他人,她们就住了手,又成为“乖女孩”。她们进学校受教育,找到工作,相夫教子。
红卫兵出于野心而选择暴力,当这条通往成功的路走不通时,她们就天衣无缝地转向更常规的道路走向成功。她们犯下暴力罪行不是出于对共产主义理想的忠诚,她们抛弃共产主义就像抛弃道德一样彻底,出于同样的理由:野心。她们唯一的忠诚就是忠于自己。
然而,马继森关于正面变化的评判似乎证据不充分。中国仅在经济领域自由。恰恰是马女士提到的价值——人权、民主、自由、平等——仍然付之阙如。中国仍然是一个文官掌管的共产党国家。普通北京人拥抱的摇摆舞资本主义世界,证明红卫兵的“取悦意识”仍然随处可见。人权在某种意义上是用词不当。人民必须提出要求。人权不能通过取悦否定它的人而获得。也许,中国人将再次改变他们的意识,从取悦意识到要求意识。
(十)
11月28日,是我在北京的最后一天。我没有和人约,但想去找个人——宋彬彬。27日晚上叶维佑又来了电话,说王先生想再见见我。我非常喜欢跟王先生在一起,总是能从谈话中学到一些东西。我们约好在下午找宋彬彬回来后见面。
宋彬彬的办公楼入口处也有无处不在的门岗。有卡门和我在卞仲耘工作过的学校跟门岗打交道的经验壮胆,满怀信心地走向门岗,给他看写着此处地址的纸条。他指指楼门。
电梯载着我直接来到宋的办公室的接待室。一会儿,接待员从屋角后出来。我给她看了名片,告诉她来见宋彬彬。她拿起电话听筒,对着话筒说了几句话,然后把话筒递给我。一个年轻男人用柔和好听的声音,非常得体的语调自称是宋女士的助手。
我作了自我介绍,解释说我来采访宋彬彬。他说她不在。我问她在哪里,口气略带不耐烦,我想他会认为这是一个美国人在此情况下做出的真实反应。不出所料,他热心地说要给她打电话。
他拿起另一副电话试图找宋。几秒钟之后回到我这条线,说她没接电话。“那她在哪儿?我跟她约了采访时间。”“对不起,哈里斯先生,她可能在城里的家里。我会给您她的手机号码。”
“他不会给我手机号码的,”我心里想,但他给了我。他问我是否跟她约了时间,我很愚蠢地说约好了11点。宋打了回来。“她的电话来了,哈里斯先生,请稍候。”
助手:“……(听不懂的中国话)……本杰明•哈里斯……”
宋:“本杰明,姓什么?”(从下文猜出来的)
助手:“哈里斯……(听不懂的中国话)”
宋:“他想干吗?”(从下文猜出来的)
助手:“他说跟你约了时间。”(从下文猜出来的)
宋:“我没跟人约11点。”
助手:“哈里斯先生,她说没跟你约。”
我:(用美式不耐烦的口气,但是意识到说约了时间是个愚蠢的错误)“我从美国给她发过电邮,约了这个时间采访。”继续我愚蠢的错误。
助手和宋说话。
助手:“她说没有跟您约,哈里斯先生。她现在在医院陪母亲。”
我:(看到摆脱“约时间”愚蠢错误的出路)“哦,她在医院陪母亲,难怪把约的时间忘了。可以理解。那么我是否可以把名片留在接待室的桌子上,以便重新约时间?”
助手:“好的,先生,请留下名片。您打算跟她采访什么话题,哈里斯先生?”
我:“我在写一篇关于她上过的女校的文章。那是中国最好的中学之一,我想你一定知道。该校将宋列为知名校友,我想请她谈谈一位老师——卞仲耘。”
助手:“谁?请再说一遍那个名字,哈里斯先生。”
我:“卞—仲—耘。”(权威的口气)
助手和宋讲话。
助手:“宋女士不愿意跟您谈这个话题,哈里斯先生。”
我:“为什么?”
助手:“她不想跟您说话,哈里斯先生。”
我把名片交给接待员,心满意足地走了。我至少让宋彬彬明白,我知道她在哪里,我不会放弃卞仲耘凶杀案的调查。
(十一)
王晶垚先生的家人强烈反对他见我。在我订好了机票之后,他们一度成功地让他取消会见。现在,28日下午,我第三次见他。叶维佑再次担任翻译。王先生告诉我,前一天晚上原师大女附中的一个前红卫兵打来电话,告诉了他参加打人者之一的姓。王先生怀疑过那个女孩,并试图用她的名字来加以确认,但打电话的人否认了王先生的怀疑,说不是那个人。
王先生带来了一些照片给我看。这是几年前他在家里接待叶维丽和刘进时照的。刘进是杀害王先生妻子的红卫兵领导人之一,给王先生送来卞仲耘“死了”的“正式文件”的人之一。也是她在第二天通过大喇叭通知学生们,“卞仲耘死了。死了就死了。这事不要再提了。”
在后来的谈话中,王先生说,“在中国,人际关系重于人命。”
作为外国人,我告诉王先生理解这种情绪。我想的是在工作中听到过的几次类似情况。许多凶杀案发生在家人或朋友之间。受害人,凶手,还有目击者都互相认识和熟悉。当凶杀发生的时候,他们当然会叫警察。但是,当他们的亲人或朋友被监禁或者在等待开庭期间,心态却发生了变化,“人已经死了,不可复生。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活着的人。”当我告诉王先生“理解”的时候想的就是这个,可还是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最后,我回到原来的地方。王先生的意思是“中国老百姓”知道必须跟特权阶层搞好关系,或者至少不得罪他们。他还觉得这种意识是卞仲耘凶杀案目击者不肯站出来的原因。
又是“奴性”,是第三次见面时“取悦意识”的变种,王先生不愿意提供一些明知我想要的信息。
这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见面,我的内心深处仍然在怀疑他究竟有没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也许他没有在第一次见面时告诉我是出于紧张或害怕,事后后悔了就要求再次见面,就这样循环往复。于是我决定用一个开放式的问题来开始。
“王先生,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你我都不会更加年轻。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叶女士翻译了我的话。
“本杰明,你觉得我很快就要死了吗?”
我们都笑了。我用各种方式把这个问题又提了几次,但他没有告诉我任何更多的东西。于是我们仅仅像朋友一样闲聊。他说想跟我合作写一本书。我很受感动,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想,也许这是他和其他所有人在问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时所想的,以为我想写书,拍电影,出名,赚钱。我告诉他很高兴跟他合作。
王先生送我们到门口。我们握手,我拥抱了他。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这个非比寻常的人,我对自己说。
(十二)
一个人的心态在刑法中具有核心重要性。其重要性适用于受害人,目击者,以及凶手。许多强奸案的判决取决于受害人的心态:她是否自愿接受性行为?一个目击者的可信度也会因其对某一方的心态而被遭到破坏。
出于这个理由,我在北京所采访的人们,以及其他书本和文章中人物所作的定性描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沉默的长城”关系到一件罪案。这跟应用到目击者和受害人一样重要,凶手的心态是法律上犯罪责任的支点。一个特定的凶手足以使一项犯罪完全不成立。例如,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抓起他父亲的枪射击玩伴,不能被认为应负犯罪责任。有一个不可辩驳的法律推定,那就是,一个如此年幼的人不了解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杀人者也是鉴别一个杀人罪的等级的依据。(译者注:美国法律把杀人罪分成“一级谋杀”、“二级谋杀”等。)犯“一级谋杀罪”的杀人者必须是“预谋”的。如果不能证实是预谋杀人,那就可能是较低等级的杀人罪,和可能存在的另一个人一起犯的。但是那个人必须在杀人者被定罪以前就被证实。
然而,如上文所举的蹒跚学步的孩子的例子所表明的,犯下任何罪行的凶手的心智能力才是问题所在。
王先生说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人有“奴性”。其他人用过同样或类似的术语。李志绥医生将周恩来描述为毛泽东的“奴才”。张戎写道,中国人被毛泽东“编程”了。“服从”心态和“取悦”心态是我和其他人考虑过的术语。“疯狂”和“失常”也被用来描述文化大革命的总体氛围和个人,例如毛泽东。
马继森的定性描述特别耐人寻味,她使用的语词在刑法中有特定涵义。毛泽东的历次清洗和政治运动导致许多人颠倒了是非观念。这样,所有参加这项清查“五一六”的人必须放弃一切个人考虑的倾向,自我限制于服从领导的范围之内。
文化大革命从一开始就颠倒了是非观念。
毛泽东时代的是非观念完全被扭曲了。
毛泽东的是非观念不同于普世价值和常识。文革期间一切是非都混淆了。
你也许会说这些人,红卫兵、造反派,或者其它革命派不知道他们做的是错事。恰恰相反,他们自己和别人都认为是在采取革命行动,他们折磨的不是人,而是阶级敌人。
人们所受的教育是要对革命阶级仁慈,对阶级敌人残酷无情。和毛泽东本人一样,“四人帮”也许没有亲自动手拷打任何人,但他们的观点、演说、指示……是这些犯罪行为的根源。
在转入下一步之前,重要的是记住两点。第一,这些定性描述是“普通”的人们(非法律工作者)在“普通”谈话,即在一般会话或非法律类作品中做出的。第二,这些定性描述高度概括,它们指涉中国人全体,不是特定个体。而刑法,不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应用于个体。1980年出庭受审的是江青,不是中国人民。需要考虑的是她的精神状态(“不过是执行命令”),而不是中国人的精神状态。1962年出庭受审的是阿道夫•艾希曼,不是德国人民。需要考虑的是艾希曼的精神状态(“不过是执行命令”),不是德国人的精神状态。
本文不是刑法审判庭上的起诉书,而是从刑法角度考察一次犯罪历史事件。不能对红卫兵个体的特定精神状态像在实际审判时那样进行陈述。本文在上文和下文中的定性描述将应用于构建一个全称单数的“红卫兵”凶手形象。
上述定性描述包含着下面两个法律辩护的理由,其中只有一个适用于凶杀,红卫兵可以被宣布无罪,如果她可以用确定无误的证据证明:
1.她有精神衰弱,疾病,或残疾,而且
2.由于这种情况:
a.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其后果,或者
b. 她不知道那是错的。
即便“红卫兵”相信其所作所为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她知道其所作所为违反社会准则或违法,她仍然有罪。
所有人都被假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及其后果,所有人都被假定能够分辨是非。红卫兵必须用确定无误的证据证明她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及其后果,或者不知道那是错的。不受节制的激情或无法控制的暴躁在法律之下不能成为辩护理由,即便根据通常判断,此人被激情或暴躁所战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