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桥遗梦
文章来源: 穷则思变2014-12-22 14:57:54
廊桥遗梦
 
明天就要沿着罗伯特的原路,追寻着他的足迹见到那座名叫ROSEMONT的桥。心情不好,失眠,在网上找了一个很差的中译本,用整夜看完。没找到英文版,找到了两个主人公喜欢的叶芝的诗,没怎么看懂。电影还没看,只在油管上看了片段,也许会在麦迪逊买一个DVD做纪念。
 
看了作者介绍,对他带着老婆和情人一起去印度旅行又离婚,一点好印象也没有。但这个作家非常之聪明,把爱情故事安排在老家偏僻的乡村里,两个主人一个是浪迹天涯的摄影师,另一个是从遥远的意大利嫁过来的姑娘。
 
如果是普通的爱情也就没多大意思,作者想诠释一种童话般的爱情观。有一种爱情,哪怕拥有只是几天或者一瞬间,你就可以一生一世沉浸其中。人们总把女主人公没有出走归之于对家庭与孩子的牺牲,包括她的儿子女儿也这么说。其实作者的本意是让她用一生回忆玩味那瞬间刻骨铭心的爱情。
 
这其实就是个爱情童话。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和金钱一点关系没有。唯一吃的就是几罐啤酒,几个土豆胡萝卜,和一锅汤。唯一的新衣服是佛兰西丝卡买的一件新衣服。唯一谈到钱是,罗伯特客气地在信里说,你要想看我,我会出机票钱,打电话请用对方付费。这要安排在纽约,第五大道总得考虑去哪家吧,餐馆总得考虑是什么档次的吧。
 
这么几天的时间把所有的物质,家庭琐事,都避免了,剩下的就是爱情,非常非常纯粹的爱情。
 
为了美化这样的爱情,作者做了一件很残酷的事,不断的贬低以佛兰西斯卡丈夫理查德为代表的爱荷华红脖子们的生活与爱情观,来合理化佛兰西斯卡的偷情。可能在爱荷华长大的作者对自己的家乡一点好感也没有。
 
佛兰西斯卡
 
作者对她的内心感受描述得不能在再细腻。估计许多女性喜欢读那种中对一个钟情的男人的微妙的体验。但是,这是偷情,作者偏偏遗忘了偷情人最常有的反应,内心的挣扎。好象这是两个单身在旷野的一见钟情。书中最后她在给孩子的信中有长篇的辩解。我看到那几乎要跳过去。太无力了。
 
我在油管看了电影的片段,觉得有必要去看电影的原因是演员STREEP。她把一个乡下的妇女的偷情演得那么优雅又可信。中国乡下搞破鞋的事有得是,金瓶梅,三言二拍里描写的市井情欲有得是,潘红演过杜十娘,但是当我第一眼看到电影里的STREEP,我感到的不同是,不是演员本身,而是这个乡村里的爱情是那么雅致,和性欲一点关系没有,好像一个中学生的暗恋。
 
罗伯特
 
这个人物最成功的地方是他代表了一种人生观,爱情只是这种人生观的一部分。书中几乎有五分之一都在讲述这种人生观。唯美,孤独,逃遁,反物质,把爱情当做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最终他成为一个破落的老人,沉浸的逝去的短暂的爱情里,孤独死去。看到这个人我总在想我自己的未来。
 
理查德
 
这个人物非常的单薄,公式化,完全是用来合理化佛兰西斯卡的偷情。可怜的理查德老婆偷了人,还没赢得一点的同情。因为他不懂诗,不会浪漫,吃肉,不喝威士忌,不爱青菜,只想着圈里的牲口。其实这正代表着主流红脖子的价值观,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一样。日子不过,爱情能当饭吃?所以爱荷花当地人肯定不喜欢这部小说和电影。弄一个意大利婊子给我们爱荷华人戴绿帽还有理了?那个在本州长大的作者就是个爱奸。正象FARGO当地没有人会喜欢那部电影。
 
孩子
 
这俩孩子反应有点奇怪,发现妈妈偷情,第一个反应是,妈妈这么爱着那个人还没有跑,都是为了咱们。我觉得他们第一个反应应该是他们的父亲有多可怜。但是,任何其他的反应怎么衬托母亲伟大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