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正在变成一个流氓国家
文章来源: 一剑飘尘2016-03-13 12:14:29

美国正在变成一个流氓国家

一剑飘尘

小布什曾经把世界上几个国家归结为流氓国家,引起很大的反响。首先,流氓这个概念是值得商榷的,不同的人,对于流氓的判断标准是不同的。如果我说,有的人眼中的流氓是一些人眼中的英雄,是不是许多人就觉得我这是错误的?但是,这并非我个人的经验,而是客观事实:因为社会的多元。

我再说得政治不正确一点:女人都喜欢流氓。不得了,许多卫道士就会攻击我:诬蔑女性、给流氓涂脂抹粉。实际上,至少我个人经验:女性是喜欢男性在床上是个流氓而不是个君子。如果有女性怀疑我这个论点,只能说明你自己的人生太道貌岸然了无情趣了点儿。如果你还年轻,请尽快释放你自由奔放的本性,如果你已经过了一定年龄,至少不要道貌岸然地指责我。

当然,在国家这个层面,流氓的定义又有不同。但是考虑到刚刚说的那个女性的话题,我必须首先呼吁一下:一定要有言论自由。否则,这个话题我再说下去,就要被口水淹死。当然,如果你是年轻美女,吐就吐吧,最好当面吐。

许多在美国的华裔喜欢言论自由,但是对于什么是言论自由,却并不理解。有的人认为:言论自由就是什么话都可以讲,不用承担责任。这当然不对!你现在在大街上叫嚣要屠杀这条街上的人,保证会惹来麻烦。言论自由并不是讲话免责的自由。如果那样的话,恐吓、欺骗,就都可以脱罪了。

那么,有的人就认为:言论自由就是讲正确的话的自由。这个也不对。因为什么话是正确的?什么话是谬误的?科学那么严谨,都有超出时代的预言,我们人类理解不了。那就是错误的吗?

恰恰相反,言论自由是保护不正确言论的自由。简单说,就是保护“坏”的言论的自由。因为这所谓的不正确,可能只是社会主流人群的盲点而已,这所谓的坏,也只是社会目前的道德观的局限而已。所以,我们应该保证这个社会中的少数派,可以自由发表他们的观点,即使是在我们看来“不正确”、“坏”的观点。

那么,如果这样的话,上面提及的两个认识是不是冲突呢?一个人讲“不正确”的观点应该承担责任啊。是!所以,美国司法独立啊!这个责任的确定,是需要通过超脱社会的独立司法系统决定的,而不是由听众决定!法律是公之于众的,所以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能够了解个大概。但是,听众心里的想法,那可就千变万化了。比如这次总统选举,川普没有出来之前,谁会知道原来我们心里都憋屈着这么多的话呢。当然,也有人惊骇:怎么还敢讲这样的话,太特么政治不正确了!

我是为政治不正确鼓与呼的。去他妈的政治正确吧!按照政治正确,我连“讨厌老年白种男人”这句话都不能讲!因为八个字包括了四个政治不正确:你怎么能够心中充满怨恨,而不是喜爱!你怎么能够歧视老年、你怎么能够种族歧视、你怎么能够性别歧视!

好吧,我现在说:喜欢年轻黑人女性。嗯,有点儿进步,但是还是有三个歧视:年龄歧视(你只喜欢年轻)、种族歧视(你只喜欢黑人)、性别歧视(你只喜欢女性)。

看看吧,这就是政治正确给我们造成的麻烦:我们失去了言论自由。

现在,我们回到开头:为什么说美国正在变成一个流氓国家呢?我与小布什不同,我这个定义只适用于美国内政。我对于美国的外交,没有什么兴趣。因为在我看来美国就没有外交,只有出卖美国人民利益的出力不讨好。

我说美国正在变成一个流氓国家,是基于:没有法治的国家,就是流氓国家。美国当然还是法治社会,但是显然,现在的美国人越来越不遵守法律,常常通过街头政治限制别人的自由。就在昨天,芝加哥的上千名暴徒,公然冲进川普的演讲会场,和川普的支持者发生暴力冲突。这不是流氓行为是什么呢?否则,为什么警察要出手抓这些暴徒呢?川普的讲话也许你们不爽,实际上,我对他关于六4的讲话也不爽得很。但是,这不是你们冲进他自己掏钱租赁的会场的理由!上千人里面,就没有律师?就不知道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川普的言论?当然,一定有人说:法律上找不出他的漏洞。那么,不就得了?你一千多号人,有什么权力替代法律,去人家掏钱租的场馆砸场子呢?芝加哥不是奥巴马龙兴之地吗?总统都是你们的老乡,还用这种违反法律程序的方式,美国不变成流氓国家才怪呢。

想到上个世纪60年代的马丁路德金,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反对不公平的法律。当公共汽车实行种族隔离的时候,马丁路德金不是号召人民抢夺公共汽车、或者在公共汽车上闹事,而是号召人民步行!这,才是绅士的行为。说实话,我现在再读他的文章,还是非常感动。当然,这个国家也作出了绅士一般的回答:取缔了种族隔离的法律,甚至派军队保护黑人去学校上学。想想看,如果在那个时代,马丁路德金也像今天奥巴马的这些老乡一样,看谁不服就冲撞过去。他们能够获得美国主流社会的同情吗?历史不可假设,但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

而想到最近两年,在美国发生了许多起华人民权事件。经常有人把这些事件和上个世纪黑人民权运动相提并论。这是根本错误的!不要对比两次民权运动的规模,华裔民权运动从开始就被一些人引导上了邪路上:用种族歧视,反对种族歧视。这些人的出发点就不是什么平权,而是要特权:华人神圣不可侵犯。比如梁警官案件,绝大多数人的出发点就是:白人杀人不判刑,为什么华人就要当替罪羊。这显然是阿Q的原则:和尚摸得,凭什么我摸不得。难怪在美国英文社交网络上,其他族裔都会质疑:为什么白人警察被判无罪的时候,你们听之任之呢?

这么多年来,我是一直参与关注着华裔的民权运动的,对于里面的积极分子以及他们的目的也是非常了解。除了SCA5有一定的司法上面的意义,其他的可以说,都完全是个体性的事件却被鼓噪成为种族问题,而且都是在既有司法体制下可以解决的问题被鼓噪成为走上街头的行为。这和上个世纪的黑人民权运动完全不同。我们现在环境,比当初的黑人不知道要好多少倍,但是我们中大多数人却还不如上个世纪的黑人:尊重司法。动辄就发动上街游行——当然你们有这样的权利——与流氓有什么区别呢?不管司法程序的正义性,希望通过人多力量大的街头运动获得关注。这不就是公然宣告:我是流氓我怕谁!

你是流氓,就不要怪这个国家最终变成一个流氓国家!到人人都不尊重司法的时候,就是人人都流氓的时候。谁会吃亏呢?对于我们华裔来说,这是非常简单的小学数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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