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修路地段,限速35, 我觉得自己顶多开了40, 警察硬说我开了49, 打死我也不相信我开了那么快,本来两条车道,关了一条,放了很多路障,前面有一溜车,而且红绿灯挨得很近,想快也快不起来。警察是从对面车道过来的,过来之前我就看到警灯在闪,也没觉得在闪我,谁知他在我后面打了个弯,转道我的车道上,在瞥一眼后视镜,竟然打手势叫我停, 我赶紧找空地停车,我前面的车也停了,在我们等警察出来时,前面的车开走了,警察说我超速,我说不可能。他说这条路上大家都在超,就我超得多。给我的罚单上我的车颜色他也填错。车速也跟他说的不一致。怎么想怎么觉得他是抓别人没抓到,抓了我个替罪羊。
大家看看,怎样打赢这个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