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中坛的网友们清楚与否,我与百乐门就是有矛盾,今天就来心平气和对质一番,这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其它无须赘言,根据百乐门的提议就是两点:
1. 事实。 谁先出口伤人?拿出这个至关重要的事实,是一切后续的基础,究竟谁错也昭然若揭。任何推测假设甚至胡编乱造最终都要与事实的铜墙铁壁斗硬。我会就事论事直截了当罗列出完全独立的三个帖子,让大家看分明“谁先出口伤人?”,并附上链接以供大家核实。
2.看法。相对于事实,看法毫无疑问位居其次。百乐门说我在他眼里是不可理喻的人,彼此彼此,我同样如此认为他,并会一一列出理由。
最后我谈下我对矛盾解决的建议。事实、看法、建议,我这贴简单明了一共就这三个部分。
一.事实
1. 4月1天,百乐门贴出两张图片让大家猜在哪儿,我一看正是我略微了解的UW一图书馆,顺手就回了一句得了吧,这是UW.这就是一切矛盾的起因。当时他回了一句“晚饭没熟?”,然后删去了图片,写了一句“上网就怕遇见鬼!”。我看见他不高兴就删去了“得了吧”然后跟帖请他息怒,解释自己没有恶意。接着他删去了那句“鬼”话。第二天早上,他补上一句“在我的语言里:“得了吧你”是吵架的开场白,也许在你的语言里是“问好”的意思。”, 我没再回应。
谁先出口伤人?
这一贴相较于后两帖更复杂,容我细说几句:首先是我考虑不周漫不经心的甩了一句“得了吧”,我个人认为可算不得体还称不上出口伤人。如果非要认为这是出口伤人的话也行,不知相对“得了吧”,喻人为鬼该谓什么?
2. 5月11日,在一个谈话对象、涉及话题完全与百乐门无关的帖子里,他突然以沪语跟帖20146:甘特敌轧火色路苏,酸拿担纸肚。
我请1位老上海翻译之后请另外一位上海人核实,“这路货色”什么的,我没有回应他。
谁先出口伤人?
3. 5月20日,在4月30日我就预告了中坛即将发生的喜剧----时间:稍后有空时(20天后);地点:中坛;人物:太抖;事件:网架;原因:玩笑。当我5月20日贴出之后,有一些网友或忘了或不知前由,开始有一些误会但跟帖均无恶意。在这同样与其无任何关系的帖子里,百乐门跟上了一句:该吃药了。我实在忍无可忍才回应他,并决定忙完后写这篇文章。
谁先出口伤人?
二.看法。
1.我不可理喻一个听到“得了吧”觉得刺耳不得体的文明人,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更不礼貌甚至攻击性的言语,比如喻人像鬼、又如“这路货色”、再如“该吃药了”。这一类话语与正常的表达异议有本质区别。
2.我也不可理喻以前4月的那一纷争本来已过翻篇,一个占尽上风的绅士还能心存介蒂不忘不放,在后来5月里两个完全与之不相关的帖里继续发难,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3.我还不可理喻他自己竟能提出“谁先出口伤人?”这个话端,因为这正是他最明显的问题所在。
三.建议。
网上本就是放松玩乐之处,互看不爽就互当透明,这本是惯例,但在中坛有所不同:版主百乐门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另外版主中抖在此事件中也是露骨地偏袒一方,对我很不公平,我话此有据可依:当我首次听到“海边的微风”说百乐门是版主时,我惊讶地跟帖“哪个百乐门?就是说我像鬼的那个?白草根儿变白毛女儿了。。。”,此贴一出瞬间被中抖删除,声称团结安定和睦大局云云,但却对百乐门跟在我贴后“该吃药了”如此这般的恶意帖选择性失明哑口听之任之了。中坛一共仨版主,开心不常在,在也未必斧正,斧也未必寡能敌众。这就是明摆在我眼前的现实,在中坛就是“死”也要“死”个明白;要“过”就清清楚楚的翻“过”,大家理理更健康。
其余无话,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