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衷心的希望我们泱泱大国的代表,不需要靠任何特权赢得他人的尊重,不需要到被警察按倒在地的时候才彰显自己的尊贵的身分。理解尊重他国法律,有效地沟通处理疑问,是一个外交官应该有的风度和能力。堂堂国际豁免权,是为了国家的利益而设置的,不是维护个人无牌行车的托辞。在你远离祖国人在他乡的时候,记住,人家不会管你是大陆人台湾人,来自于哪一个阶级,享有哪一种特权,人家知道的是今天无牌行车,又拒绝接受检查的,是一个中国人。
中美之间目前的不同是:在美国,你先是一个人,一个公民,然后才是某某CEO,PRESIDENT,某某人的SO AND SO,所以当NY州长因嫖妓而离职的时候,媒体可以畅所欲言,因为他亵渎了作为一个政府公职人员的形象,作为一个丈夫的操守;而在中国,如果你是SOMEBODY,所有的公民义务,家庭责任比如遵纪守法就是OPTIONAL的事情。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法不施于尊者”
三个美国警察都是新人,差不多都只有一两年的经验,的确欠缺国际法观念,;但是我们的领事会被派遣海外身居高位,应该知道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停车两分钟说明身份绝对不是他办不到的事情,为什么为了小事要和警察过不去?这就令人诧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