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爱情,“不合法” 爱情

本帖于 2010-03-12 08:14:45 时间, 由普通用户 罗曼 编辑

合法的爱情:人这一生,那个阶段其实就那么几年。掰指头算算,在校期间是禁止的,到一定年纪以后还不结婚也会有压力。

不合法的爱情:双方已经结婚,一方在婚姻中等等。人这一辈子,这样的人生阶段是比较长的。

爱情是什么?是天性,是人和人之间美好感情的一种,同样重要的,还有亲情,友情。

如果真的发生了“不合法”的爱情,能不能试着对当事人稍微宽容一点,给彼此一点空间让事情慢慢发生发展最后自然地产生比较成熟完善的结果呢?不要太快地judge,太急地拆毁家庭,太不加思索地去破坏人与人之间难得的的温情与美丽。

每次看见这样的事,就想起小时候家里的下蛋鸡。很好的芦花鸡,下蛋期长,生的蛋又大又好。可是生了一段时间蛋后,不可避免地要“抱窝”,因为“抱窝”是天性使然。(那段时间一般来讲鸡的体温会很高,羽毛蓬松,不肯好好吃东西,天天蹲那儿做白日梦孵小鸡。)
我们那儿的做法就是捆住双脚倒吊起来用冰凉的水去淋,所谓“淋醒它”。让它明白小鸡是不会有的了,还是老老实实吃东西,赶快继续生蛋才是正道!不管多漂亮,下多大多好的蛋,到那时候就冷水伺候,一天数次,惨叫也没有用。
但人总归是人啊,尤其是那人还是自己朝夕相处过多年的亲人时。尽管利益调和往往会很困难很痛,但如果彼此宽容爱惜,尽量去workout,再难的事,总有它解决的方法吧?
人啊人啊,违背天性的事,扭曲人性的事,虚伪丑恶的事,能少做还是少做些吧。

所有跟帖: 

实在该回这贴,爱情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说,你该也是这样想, -枯叶蝶- 给 枯叶蝶 发送悄悄话 (182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04:23:11

天地宽阔,真情难得,是这个理。 -水晶铃儿- 给 水晶铃儿 发送悄悄话 水晶铃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3:58:20

铃儿好。春天来了,开心愉快。 -枯叶蝶- 给 枯叶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11/2010 postreply 13:45:46

谁也不评,就你评,越说越没边儿。 -枯叶蝶- 给 枯叶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11/2010 postreply 13:44:01

回复:谁也不评,就你评,越说越没边儿。 -枯叶蝶- 给 枯叶蝶 发送悄悄话 (68 bytes) () 03/12/2010 postreply 15:02:19

而现在,再也没有古典主义爱情里的守侯等待,一眼就是一生了。 -NOFREE- 给 NOFREE 发送悄悄话 NOFREE 的博客首页 (151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05:55:03

牛班, 不太同意你, -夏雨雪- 给 夏雨雪 发送悄悄话 夏雨雪 的博客首页 (1304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07:43:08

哦,那不是我的观点,我是给铃儿提问,难为她呢:) -NOFREE- 给 NOFREE 发送悄悄话 NOFRE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08:42:32

哈哈! -水晶铃儿- 给 水晶铃儿 发送悄悄话 水晶铃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3:57:42

活在这在世上要找到自己的match太难了。 -水晶铃儿- 给 水晶铃儿 发送悄悄话 水晶铃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4:00:22

哈哈, -夏雨雪- 给 夏雨雪 发送悄悄话 夏雨雪 的博客首页 (77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5:20:55

我也来回一下吧!有点儿象SOULMATE。 -枯叶蝶- 给 枯叶蝶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3:37:57

我觉得人是有限的, -水晶铃儿- 给 水晶铃儿 发送悄悄话 水晶铃儿 的博客首页 (372 bytes) () 03/09/2010 postreply 13:57:22

相爱容易,相处难。 -清心随缘- 给 清心随缘 发送悄悄话 (126 bytes) () 03/11/2010 postreply 17:27:01

人有很多弱点,但是如今的人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人进步多了,知足 -adada- 给 adada 发送悄悄话 adada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1/2010 postreply 16:37:06

顶老朋友~~ -罗曼- 给 罗曼 发送悄悄话 罗曼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12/2010 postreply 11: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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