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对中国有利,才如此运作。我觉得不算错误。

来源: 相当冷静 2013-11-23 14:20:4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09 bytes)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仍以保持海关的“完整”为借口,坚持照旧支付日本赔款,他给在财政部次长的函件中说:“倘中国政府此刻即将该项债、赔款停止拨付,日本军事当局或因之对于海关发生干涉举动,津秦一带海关尤属危险。假如因此事致该两处海关被其攫夺,政府损失势将远过于应付日方债、赔款之数。……如该项债、赔款必复予以停付,为免除对于海关行政完整发生不良影响计,窃以为应付之款项暂存于一中立国家之银行,俟将来恢复和平时再为处理。缘如此办理,在中国政府方面既无资敌之虞,而在日本方面亦不致借为口实,对于海关行政加以干涉。” 1937年9月7日梅乐和指示关务署:“当一二八淞护战之时,善后借款按月应拨日本部分,亦均经按期照付。”直到1937年9月国民政府财政部才命令海关税务司不再想日本拨付赔款,改由总税务司在汇丰银行开立了“备付日本庚款专帐”,按月划拨入帐,先后有十六个月之久,到1938年底共达52.5万英镑。这笔款并未交付日本,最后被海关洋员以退休养老金方式吞没了。这样,中国对日本的庚子赔款实际是支付到了1937年8月底,至此,中国对日庚款之余额有1858万两,中国对日庚款的实际支付总数计为5736万海关两。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于1941年12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中日间一切条约据此都被废止,中国对日庚款部分以胶济铁路青岛公产及盐业等各项偿款当然作废,中国不再有偿还的义务。
  1938年底,由于中国沿海大城市均已沦陷,关税悉数被日军劫夺,“庚子赔款”的经济前提已基本不复存在,故1939年1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顾日前战区海关税收,被日人暴力劫持,勒存于日方银行,名为存储,实则利用以夺取我外汇,增加其侵略力量,故其存储之款,本为我各关税务司税收存款,而并不依照汇拨,其侵害友邦利权,及中外债权人之利益,已属无可讳言。政府在此情形之下,不能不有正当之措置,故对于总税务司最近呈请照旧透支还债办法,已不再准予通融……惟此项摊存办法,原系应付目前非常情势之暂时措置,如战区各关将已存久缴之应摊债、赔款及嗣后税收应摊之数额,如数照旧解交总税务司时,政府自当仍即同照旧拨付债、赔款基金,以恢复战前原状也。”这样赔款就停付下来。

所有跟帖: 

按老毛的话,那是蒋介石的国,他能让鬼子杀自己的国民推翻自己的国家?没脑子哦,荒唐!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3/2013 postreply 20:54:13

加跟帖:

当前帖子已经过期归档,不能加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