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中日双方为何都不宣战

来源: 西风沙 2016-07-03 16:18:3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690 bytes)

     从1937年7月开战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的4年间,如此大规模的侵略与反侵略战争,中、日两国政府竟然没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也未正式宣布绝交,其原因何在?


     其实,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以后,中、日两国政府对宣战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各自都进行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结果还是考虑到本国的利益而没有正式宣战。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不几天,蒋介石曾指示外交部针对日本的侵略发表一个声明。当时,北平冀察当局已和日军签订了停战协定。外交部在讨论蒋介石的指示时认为,地方政府已与日军签订和平协定,而中央政府却在调兵遣将宣布对日作战,显得中央与地方之间互不联系、互不协调,认为这时中央非但不应宣布对日作战,反而应表明和平愿望。外交部将这一意见转报给在庐山的蒋介石,发表声明的事遂作罢。


     7月16日,中国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问题,最后作出的决定是:不宣战,不绝交。其理由是:宣战和绝交后,中、日之间即为交战国。首先,日本可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其次,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将被驱逐或拘捕,中国又无运载侨民回国的船只,侨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相反,日本在华侨民及日本租界的日本人,则可迁入英、法等国的租界内,中国政府无法驱逐和干预。总之,宣战绝交后,对中国弊多利少。不宣战,不绝交,中国仍可保持对日关系的状态。


     卢沟桥事变以后,日本政府也就宣战、绝交问题进行过讨论。8月14日,日本内阁会议上就有人提出有无必要对中国宣战的问题。由于宣战对日本的利害得失错综复杂,会议一致意见是把这个问题搁置起来。


     9月中旬,近卫总理大臣认为,从一个国家应有的行动和求得早日结束战争来看,宣战也许是可行的。但是,陆、海军方面一致的意见是以不宣战为宜。理由是:日本大部分军用物资的原料靠外国进口,如宣战,日本所需军用原料进口将很不自由。


     战争发展到10月,在中国作战的军队又提出了宣战的要求,理由是不宣战有诸多不便,如对占领地的海关、邮政、金融等不能接收等。


      对此,日本政府于11月1日在内阁里成立了一个专门研究有关宣战问题的委员会,研究得出结论一致认为,宣战对日本方面不利。


     日军占领南京后,日本政府于1938年1月16日发表了“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不承认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18日,日本政府又发表了一个补充声明: “帝国对无辜的中国民众并不敌视,且因为采取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立场,所以更不需要发布宣战布告。”当日,日本政府命令川越大使回国。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也于1月20日离开横滨回国。


     这就是说,日本对一个不被承认的政府宣战是没有必要的。以后,日本推出了汪精卫傀儡政权,日本政府就更不能对中宣战而打自己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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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不宣战是无奈之举。若宣战则各国无法提供武器,对当时中国抗战是致命的。 -相当冷静- 给 相当冷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3/2016 postreply 22: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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