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呢?因为法律需要不断的有人challenge才能与时共进。AA是一个有历史使命感的理念,通过法律来实施,现在已经证明是很难行通的。哈富的案例是一个有很大implication的案子。拭目以待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诠释。所以说从纯学术角度,也应该打这个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