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不是該換個思維方式哦?在美國,50歲以上還給人打工,這就是最大的錯誤!

来源: 2018-07-16 06:45:0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美國是employed at will,對於員工來說沒有什麼保護。真的編程技術紮實,經驗豐富。在美國早該成立自己的公司,給自己創建一番事業。小公司初始,的確累一些,但是給自己的事業奮鬥,那是完全不一樣的motivation!

就舉個現實的例子,那個所謂的福建天才程序员——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的研究生苏享茂,他無非也就是自己開發一個app,他自己的公司不到2-3年也賺了1000萬人民幣,折合150萬美金。你給公司打工,在2018年以後,dot-com泡沫早已破滅,估計一輩子也賺不了這麽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