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 抛开情理, 能算先施害,才有后来的受害。

来源: 2017-11-16 06:49: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那样的纠纷,首先就该劝解去法律介入调解。 一介私人介入, 肯定带有情绪和偏向。给另一方的印象,也会变成合伙欺骗欺诈等。如果有监视视频, 变成激情和过分自卫也不惊奇。女生气愤时刻,率先推让一点不令人吃惊。

不是说被杀就是有理方吧。情理,和法律是两码事。情理上,应该支持江歌和老妈,属于弱者群体。法制程序上,江家不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