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没有到万不得已,便出现了死人的事情,就可以说是有冤情了。Trayvon Martin 死了,由于他并不是非死不可,所以我说冤枉死了。
冤的程度,就得看具体情况了。如果Trayvon Martin真的是那么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袭击了Zimmerman,冤屈就相对小一些;如果Trayvon Martin并没有那么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袭击了Zimmerman,冤屈就相对大得多了。无论Trayvon Martin是不是那么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袭击了Zimmerman,死,都是冤的。
Trayvon Martin 的冤屈程度再大,也大不过应聘“谷歌”未成行而洗牙遇劫遭枪杀的康京宏先生,更大不过那些含辛茹苦为养家糊口而送外卖遇劫遭枪杀的我的苦命同胞。
Trayvon Martin 的冤屈程度再小,也不至于小到Zimmerman不杀白不杀的结局。而且,Zimmerman 是怎么让 Trayvon Martin 相信他是协警而不是劫匪呢?我总是很奇怪,Trayvon Martin 为什么要去袭击那个Zimmerman?同性恋发情也是个理由哇。
糟糕的是,没有能够说得过去的任何理由。
有了冤屈就想到种族歧视,也是太机械太直接了。我个人觉得,Zimmerman案件,是碰巧赶到是个种族差别的案件了。其实,即使不是有种族差别的案子,同样会让你憋屈的够呛。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下面这个案子,被害人也是白人,也是百万富翁,被前妻的男朋友枪杀以后,家里人为申冤饱尝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最后,杀手说是自卫,因为死者曾经在一个购物中心的停车场威胁过他要对他的孩子不利(无证人),于是杀手晚上就拿着枪到死者家里把他杀了。枪手说没想杀人的,只想警告的,后来死者拿枪威胁他,他才自卫开枪,把死者打死了,并把尸体扔了,扔到哪里不能说。
这样一个案子,枪手居然理直气壮地坚称正当防卫的说词,最后谋杀罪成立而面临 20 to 26 年监禁的时候,枪手家人觉得简直就是迫害,难以接受!
http://seattletimes.com/html/localnews/2013234720_dogtrainer23m.html
美国人是相信拳头,鄙视窝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