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我有个老领导,调到北京前在河北廊坊工作。他希望退休后还是回到廊坊。于是在97年拿出平生积蓄,在廊坊买了两套平房。他把他妹妹全家从湖南农村老家接出来,并把其中一套房让妹妹全家免费居住,他们偶尔周末回去住另外一套。她妹妹和妹夫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有两个分别是5岁和7岁的孩子。因为他以前长期在廊坊工作,虽说费了点劲,还是很快给她妹夫找了个不错的临时工,孩子也顺利地到当地学校上了学。
当给予成为习惯,中断给予,减少给予,或不能满足更大愿望的给予就成了罪过。这样,给予者和接受者翻脸,也就是迟早的事了。还好,我们的先人有智者,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给我们留下了“救急不救穷”的古训。可是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古训,又有多少人真正实践这一古训,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富人因为资助穷亲朋最后与穷亲朋反目成仇的故事,一再上演,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