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还是比问题多--我学到的一课

来源: 2012-05-16 13:37:5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上次提到我们有一个加油站,带修车房, 租客不交租。我们准备上法庭的时候,以前的卖方打电话给我,说你们便宜卖回给我。不要上法庭,会拖很长时间,只会便宜房客和律师。 我们半价卖回给他,这个月开始他接手。他花了一万买了一个现成的Inspection License和一台machine,找了一个看中这里修车的,告诉他如果他自己把现在的房客赶走,从下个月起二个月免费,不然没有任何优惠。所以这个将来的租客现在是天天在那里,软硬兼施, 应该很快会把现在的房客赶走。他告诉我应该让租客用油站的Inspection License 和Garage License,交各种相关的费用,只签Management Agreement,这样就不存在租赁关系,很容易把房客赶走。其实他卖给我们的时候提过让我们申请Inspection License 和Garage License,但我们不明白,有没多问,就让租客自己申请,结果很被动。花钱买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