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小的时候,我们全班同学在一起,就是打架,最厉害的那个是元帅,或者叫头将,第二厉害的叫二将,然后,三将,四将类推。那个时候,就是以力服人,我最好的一次,是当了二将,当时和头将单飙的时候,我已经把他压到身下,但是他对我的胳膊就是狠狠的一口。我力气比他大,但他心比我狠,他是元帅,我是二将。
后来,年龄增大,读书,学习,“懂事了”,要以理服人,我克己学理,考试每次都是年级第一,老师说,上高年级去考考看吧,结果还是第一,高考全市第二,几百万人口的大市啊。大学挑着上,看来“以理服人”比“以力服人”更适合我,那个当年的元帅,头将有个屁用,在街上摆地摊,卖大腕茶呢。“以力服人有个屁用”我很高兴的陶醉着。
从此,我步如了以理服人的迷思,一路无阻的来到美国读博,但是一旦进入社会,我这凡事认死理的“以理服人”就吃不开了,进入美国大公司后,在一次准备“以理服人”的时候,被无理的上司当场枪毙回家。
我回到小时候的城市散心。当年的那个元帅头将来给我接风,好几辆高挡轿车,从天上人间到嘉年华,挥金如土。什么的干活,原来头将是个警察派出所小小的所长,竟如此风光,我问他“还在以力服人?难道以力服人真的管用?”
他说,“以力服人不行了,以理服人更有个屁用,我是靠钱把上下左右都打发好的。”
啊,社会原来是靠以利服人。从在中国受到“再教育”后,我进入了“以利服人”的人生第三阶段。
地主如何控制房客,也无外乎:以力服人,以理服人,以利服人 三个境界。限于自己的人生经历,我彻底放弃以力服人,以理服人。完全依赖以利服人,通过金钱来打发。我觉得,只有很少的人认“力”的,因为“力”“暴力”“武力”这个东西,会和其他“更力”“更暴力”“更武力”冲突。而认“理”的人更少。
好在,人人都认“利”,都认“钱”,谢天谢地,为了钱,房东,房客大家才能坐下来,好好的玩一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