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以修理期间影响他的生活为由,再次要求少付房租。

来源: 2023-01-01 11:30:3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独立房有两间浴室,其中淋浴一个因为漏水问题,重新做了淋浴间。 工程因为房客的原因耽误了开工,从发生漏水到彻底完工历时6星期。上个月房客要求少付房租,我马上答应他少付$500. 完工后,这个月房客又要少付房租,态度恶劣,说要少付$1000, 因为房子出问题,让他这两个月很不舒服。
我怕这样下去会成为常态,他总能找到哪里坏了,要求少付房租。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修理造成的不便不能成为少付房租的理由?大家是怎么应对类似这种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