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有人問,我也來談一下一個租客離婚的例子。
我有過一個租客,租我的三房的House。五年前租進來的時候剛結婚,女的帶一個8歲男童,是與前任生的小孩。租了三年,覺得租金比市場便宜太多了,準備加一百塊。結果回說是已經離婚了,男的搬走了有小半年了。她自己找了個roommate。我聽了問那roommate 哪裏來的,說是craglist 上來的,把我嚇一跳。
讓新來的roommate 填申請表, 查新來她 的Credit 和背景。Criedt才590,背景還好,無犯罪,無eveict. 但是申請表上她自己說上次出租房是被趕出來。嚇了二跳。
打電話給她,問趕出來的事。她說是生了場病了,幾個月沒工作,醫療賬單一大堆,房租一個月沒付,被人三天notice。前房東是有名大apartment 公司,做事有板有眼,結果談好了,十天內搬走就不會有record.於是就自己搬走了,就是到我的那個房。
談話中,談到生活的艱辛,痛哭失聲。
我聽了於心不忍,把租房是business的掏糞準則放到了腦後。心想如果我一趕,媽媽帶一小孩居無定所,小孩上的好學校就可能去不了了。這個女生說不定就找不到房子住,有前科,又太誠實(她不說我也不知道)。所以就說待下吧,二個人同時重簽lease,租金也不漲了,新帶來的一個貓,也不用壓金及每月的pet費了。她是千恩萬謝的。
其實我也是賭人性向善,新來的是自己搬出來的,帶小孩媽媽努力找roommate, 交租一點也沒遲。又打了電話給媽媽房客,說是如果還有類似自己找人進來的情況,決不姑息了。
於是日子平靜的又過了一年多,去年底告訴我房子不租了,因為帶小孩的媽媽找到新的男人要搬過去了。
於是請了個當地agent 出租,在她們還沒有搬走前看看房子要修什麽,遠程聯係各個工人待命。等搬走後,請了一星期假,Open house。結果房子還是沒修的時候第一天就租出去了。租金從$2500漲到了$3100。結果工程得提前,花了$8000多,主要是換地板及地毯。可恨那個貓找到了一個bedroom的牆角當廁所,那個尿臭呀,我把牆都拆了一部分。
所以做好事是有代價的。如果你隻有一,二個出租房,又承受不了幾個月無房租,得估計一下風險。我當時是準備好半年的房租收不到的。
結果還不錯。帶小孩的媽媽找到了新歸宿。那女的也恢複過來了,再找房也因為有好的記錄方便了,我也沒有太大的損失。
最後再多說一句,後來退壓金,我寄支票到帶小孩媽媽的新地址,那是當地的富人區。房子估值三百多萬。那媽媽是個Fighter,為小孩,為自己,總能找到出路。我沒看錯人。
不知这里的大侠们,有什么经验,教训的,也来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