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工作offer, 年薪增加30K+, 但是需要搬到东海岸外州。是 contract to hire position. 住公寓的话月租金大约$1000。现工作好处是稳定,在家里干,悠闲舒适。新工作得花时间适应,不可知未来。十分犹豫。46岁了,值得这样折腾吗?这可能是此生退休前最后一次换工作了,丢掉又有点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