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虽然是个小地主,因为工作的关系要租房自己住。家要搬到加州湾区,看好了一处房子,已经签了约。
签约之前就觉得这个房子的PM不很专业。但总之签了约。
lease上写的是7/1 搬入,双方沟通知道现有房客不会在7/1号搬出,所以同意头一个月房租按实际搬入日期prorate。PM说最晚是7/15,但可能提前。要我做好准备,如果房客提前搬出我也提前搬入。但具体日期签约时也不能确定。湾区就是这个鬼样子,租房是landlord market。这些不平等条件我都接受了,因为在合适的地点租到合适的房子不容易。
搬家日期迫近,我去问PM有没有确定现有租客可以比7/15号提前多长时间搬出。结果PM回复说现有房客不但不能比7/15号提前,而且要7月底才能搬出。这样一来打乱了我搬家的时间表。
综合来看,我猜是的情形是这样的:现有租客的lease 6/30 结束。租客要求宽限一个星期。PM说宽限可以,但要收一个整月房租。然后打小算盘租给我从7/15号开始,她可以有多半个月的赚头。但租客现在想,我都付了一个月房租,为啥不能住到月底?于是有了现在的推迟。搬家我可以重新安排时间,但我有问题:
1. 作为租客我在理论上有什么权利?我怕现有房客下个月还不能搬出,我怎么办?因为lease已经签了,landlord应该履行义务。landlord是不是有义务提供我住处或给我报销我住旅馆的费用?
2. 有什么办法确保现有租客在7月底必须搬出?比如month by month的房租,加州有法律规定涨幅吗?我想建议这个PM通知现有租客,如果下个月还不搬出,房租会升两三倍。
我的目的是确保现有租客7月底肯定搬出,大家有什么好建议可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