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难搞的租客,难道不能在签租约时合法附带一些豁免条款?

来源: ★火眼金睛☆ 2018-05-21 06:29:4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03 bytes)

当然,前提是合法。比如增加deposit,欠租立马驱逐;不得破坏房屋,损坏赔偿;允许房东每月进入检查;不准半夜给房东打电话,不准不接电话等。在符合房东租客关系法的前提下,要求租客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才能出租。

所有跟帖: 

先不说是否有人愿意签(好租客反而不会签),签了是否有用,仅凭你有如此想法,以后双方矛盾肯定不少。 -守月- 给 守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06:36:47

新手想法多也正常,慢慢熟悉了就好了 -新手地主刚上路- 给 新手地主刚上路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07:22:27

还有婚前协定说起码一周一次。 -柠檬椰子汁- 给 柠檬椰子汁 发送悄悄话 柠檬椰子汁 的博客首页 (2173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06:41:56

哈哈 -新手地主刚上路- 给 新手地主刚上路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06:51:02

"没有一个法官会强行执行婚前协议中规定的一周一次的条款"? Yes they do want to... -borisg- 给 borisg 发送悄悄话 borisg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07:18:19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家教- 给 家教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13:05:57

我也当过房客啊,这些条件都很正常,没什么不可接受的。让我预付半年房租也没问题啊 -★火眼金睛☆- 给 ★火眼金睛☆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5/21/2018 postreply 21: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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