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父母买房的事,我也瞎扯几句

来源: 2018-04-20 19:28:5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就自家事来说,无论想买什么,首先有能力才能买,没能力只能作罢。(提主“舍不得”属于有这个能力,所以,不必在此再做分支。)

“自家”的概念中美有别,美国说“独立”了,表示他邦他国各自主权,中国说“独立”,照样讲根讲源,子女“独立”的意思,美式的说丑点叫“分崩离析”了。

想哭想笑都没用,谁让父母也不跟我们商量,就把咱给生出来啦。一点没给选择权,还被父母给生在了中国,两只脚又不安分,跑到美国来。

 3万,给还是不给的事,延伸出来可分为:该不该给,尊不尊重,公不公正,吃不吃亏,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内家外家,兄弟姊妹……枝节横生,这个话题可以讨论到地老天荒…未为休。

“嫁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这是中国式格言,这格言就是在一个又一个“3万块”式的矛盾与纠结中生成的。

就事论事,这事看来总得有人不痛快,偏生清官又难断家务事,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必然有不同的道理和公正,自然,另一面就不那么有道理公正了。

本来呢,矛盾双方的任何一方愿以对方角度为重,自然就没这些扯不清的矛盾了。问题的关键是:人能改变他人的看法没胜算,只有改变自己的看法,才是自己能掌控的事。

言归正传,事已经摆在这里了,如何解决才是当务之急的正事。

只要不是笨蛋,解决事总讲究个方式,起码得讲个聪明或智慧做法。

聪明做法当然是不吃亏地解决问题,也不犯法。智慧做法不好说,有“大智若愚”一说,我理解成可能形式上傻,其实是聪明地解决问题。

试说三个结果。

先说不给。

不给当然是最不吃亏的办法。一家还一家,老公属我家。若你老公也这么想,没问题,至少你们一致对外,不伤感情以后日子依然过得和顺。倘若你老公把父母和妻儿都看成一家,手心手背都是爱,问题自然就来了,特别是你老公属于把爱看得比钱更重的那类型。

再说给但要讨个公正。

房产加上自小家人名字,或按份额做公证。这是聪明的做法,给了也值,担个投资风险罢了。竖大拇指的时候,掰第二个指头合计合计,这是否为对老公姐姐的一纸宣战书?且不论你夫家姐姐该当何想,你公婆会怎么想,若他们跟你想法不一致,甚至往歪处掂量你,你这可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其实,公婆心里有你们,待百年后,你该拿到的一分不会少,若他们本就不打算留给你们,你越争,他们越防,你越不想给,他们越想方设法要,你老公又不与你在一条战线上,一路下去,烽火不断……

最后说单纯给了后的结果。

给了,心里闹得慌,老公耳根子难清静=给了+心里闹得慌。(老公受完气,觉得还了你了)

给了,一页翻过=给了+赚老公感念你的一个情。

投坦嘛,嘿嘿,赚和亏的概念也挺有意思,有时少亏也叫赚,少赚也属亏。

末了,还可以有一个最圆满的结局:假如老公不这样想,假如公婆不那样想……可惜了,因为没有这个假如,才有现在的闹心事。如果你觉得这里边错误挺多,错得无可接受,那又是另一码事了。

坦白地说,我并不认为你的公婆占尽了理,从美式角度来说,是完全不占理,从中式思维来讲,又完全不是无理取闹。

若你觉得公婆疼自己亲生的胜过疼外家进来的,甚至疼女婿也超过疼媳妇,做媳妇的是最费力不讨好的那一个。恭喜你终于开窍了! 这是事实,无法改变的现实。呵呵,玩笑玩笑,如果这个现实你都悟到了,也不必计较什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