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卖掉一幢出租房,然后买一撞准备自住的好房子,但文件签署上算出租房,空关。
这样用1031 exchange去抵税。
等我现有的自住房卖掉以后,我再把上面新买的准备自住的但空关几个月的出租房转成自住房,降税。
FINANCIAL上来说,合算吗?还是只是瞎捣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