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安省,加拿大。 我买了一个小物业,里面有一个10000多尺的单位,租给了一对夫妻,(签合同的时候,他们都提供了个人担保)他们资金不太足,我就同意他们在装修期间的租金可以缓交。结果他们遇到了非常差的装修队,给他们拖了很久。夫妻很生气,就找律师,结束了合同。那个装修队,马上就找律师,在我的物业上放了15万的construction lien.把通知发给了我和我的银行。银行要我解释,同时告诉我,一般,这个建筑商,下一步就要起诉租户,业主,和业主贷款银行,同时,我的贷款银行就必须上诉,这个费用要我出。大家说,现在这个情况,我是否应该,换门锁,结束租约,同时起诉租户。发起法律大战?然后等2-3年去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