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加租后一定要所有房客夫妻重新写合同重新签字吗? 谢谢建议

来源: 2017-05-27 18:04:4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没有重新签合同, 只能电子邮件来往的房客有效。

我的一对房客夫妻离婚, 我一直不知道。我 加租后是电子邮件房客太太, 房客太太同意,没有写新合同。房客太太也没有告诉我离婚的事情。 到了最后欠了我很多钱, 她一直说付但是从来没有付, 我只好让他们搬走。

搬走后我去small claim court 告两人, 房客丈夫说他搬出去两年多了, 加租的时候就算新合同, 他没有在合同上, 我跟他前妻之间的关系, 跟他没有关系。 但是所有事情从开始都是我跟他前妻打交道, 他从来没有参与。

男方是警察, 收入十几万。 女方收入只有三万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