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地區性的不同有差

来源: 2017-03-23 13:21:0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暫且分開 ABC  三方.  A 房東, B為第二人稱(房客 or 中間人), C工人,或是外包的工人

如果A"同意"需要維修開工, B找了人開工但沒保險.  出了事 C可以向A索賠.  責任是A沒有確定是否有working insurance(if it is company). 那私人的更不用說.    “請人”當然是有公司的最好,因為有保險.

Landlord is responsible for any Injury on the property

真要弄,房東叫人弄他們工付錢就是.

 

如果他們自己弄,傷了自己....這本是叫他們“請人”  但房東可以說沒看見請的人資料,房客自己動手without approve.  多一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