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中止合同吗?还是该离婚避祸?

来源: 2017-03-19 08:06:0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们家双职工。去年秋天我先生用他的退休基金买了一个3b/3b的condo。这个房子在 trust名下,只有他自己是受益人。

这个房子本身带租客,租约到今年的一月份,当时讲好到期可以请他们迁出的。

目前租金$2500,租客是decent的四口家庭。只有太太有工作,先生和大儿子没有,小儿子还在读书。我们请他们迁出时,租客写了一封很诚恳哀婉的信,信中说:他们以前有个四居的大房子,因为先生失业太太生癌症破产,现在全家靠太太(病灶已控制)一个人的收入生活。尽管市场行情已到了$3000,我先生心软就让他们继续住下去了,现在是month by month,租金也没有加。

我的concerns是:

1,太太的病复发不能工作,他们赖着不走怎么办?他们无家可归能做eviction吗?

2. 太太病发不治,死在我的房子里不是很晦气?

3. 也是我最担心的一点:tandem的车房里完全不能停车,里面堆满了他们从大房子里搬来的杂物。这是很大的火灾隐患哪!我跟老公说一定要让他们限期清理,不然就只能请他们搬家了。目前都半年了至今没有清理。

如果因为这个起了火,烧到其他单位我们的责任太大了!我们有一套自住屋,另外有三套出租屋,倾家荡产也不够啊!每次跟他讨论这个都要争吵,可是我们自己的利益如何保障哪!是否应该假离婚把财产放在我自己的名下哪?

 

这里的资深房东请你们出个好主意吧,谢谢大家!